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拟按缴存余额的25倍计算;买第二套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
7月21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此次发布的房地产新政有何亮点,具体如何执行?记者进行了梳理。
分批取消住房限售政策
自2025年7月21日起,2024年10月14日(含)前购买成都市范围内的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即可上市交易;自2026年1月1日起,2024年10月14日(含)前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仍处于限售期的二手住房取消转让限制,更好支持居民换房需求。
登记报名人数在当期房源数3倍以上的热点楼盘、定向销售项目(含重大产业项目配套住房)、以人才名义获取购房资格购得住房等有特殊限售要求的继续按原政策执行。
同步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
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降至20%;同时优化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实施贷款额度与缴存余额挂钩机制,提高可贷额度。此外,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个人支付部分可提取公积金。
着力提升住房供应质量
推动龙泉驿、新都、温江、双流、郫都、新津等区围绕轨道场站布局优质资源,发展高品质住房;推动青白江、简阳、都江堰、彭州、邛崃、崇州、金堂、大邑、蒲江等完善配套,提升宜居宜业品质。
重点商圈商业办公面积持有比例也作出调整: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等区重点商圈内不低于40%,其他区(市)县重点商圈内不低于25%,部分经批准区域可降至30%或15%。
推进房地产市场
区域均衡发展
《通知》中明确,将推进房地产市场区域均衡发展。成都市支持推动各区(市)县根据自身发展特征和房地产市场情况分类采取有效措施,维持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态势、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重点是推动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等围绕轨道交通场站周边等布置优质资源,加大力度发展高品质住房。推动青白江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等完善配套提升宜居宜业品质,织密交通网络提升交通通达水平,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扩容下沉,以高质量发展促进城市能级提升、实现以城聚人,吸引多样化住房需求。
同时,成都市支持各区(市)县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出台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目前部分区(市)县分别出台政策、采用直接补贴购房首付款、购房后补贴消费券、车位及商业补贴等措施。下一步将鼓励各区(市)县相互吸收借鉴好的做法,进一步优化完善本地的房地产支持政策。
此外,针对《通知》中提到的分批取消住房限售政策,市住建局表示,该政策在兼顾公平原则的前提下,自2025年7月21日起,取消2024年10月14日(含)前购买的新房限售,自2026年1月1日起,取消2024年10月14日(含)前购买的二手房限售。原先登记报名人数在当期房源数3倍以上的热点楼盘、定向销售项目(含重大产业项目配套住房)、以人才名义获取购房资格购得住房等有特殊限售要求的继续按原政策执行。
成都今年拟供应
经营性建设用地13000亩
《通知》中指出,将盘活存量土地,对此,成都市规自局表示,将合理有序安排全市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应,严格落实2025年全市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拟供应经营性建设用地13000亩。持续深化实施区域“三色”管理和宗地综合评价评分内外审查机制,严控存量较大区域供地,适当加快存量较小区域供地,优选“靓地”“优地”出让,提振土地市场信心。
同时,将建立商业楼宇空置率与新增商服用地挂钩联动机制,科学合理促进供需平衡。
妥善处置成都市存量闲置土地,按照“一地一策”方式,有序推动存量闲置土地“开工一批、转让一批、收回一批”,督促鼓励企业优化开发一批,促进市场流通转让一批,鼓励支持政府收回收购一批,实现节约集约用地,调节市场供需关系,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公积金贷款额度
拟按缴存余额的25倍计算
新政中提到要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此表示,为切实减轻居民购房压力,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贷款额度计算只与缴存余额挂钩,拟按缴存余额的25倍计算。
同时,为进一步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释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
为助力居民改善居住条件,在已实施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基础上,支持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换新和改造提取,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
此外,为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通过享受政策红利解决住房问题,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一是放宽参制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二是降低贷款门槛,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长由不少于12个月调整为不少于6个月。三是优化提取条件,申请提取时无贷款余额,可自由提取。(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闫宇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