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热门关键字: 创新 国有企业 企联 企联活动 企业 四川省
四川企联网新闻中心 > 各地新闻 > 四川新闻 > >> 省级按35%分享的印花税、契税将下划给市县...

省级按35%分享的印花税、契税将下划给市县作固定收入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成都晚报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4-02-19 09:42:08

  昨日,成都晚报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根据省政府关于改革完善省与市(州)、扩权试点县(市)分税制财政体制的通知,将在全省范围内对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进行改革完善,省级按35%比例分享的印花税、契税,将下划给市县作为固定收入。

  此次下发的通知提出,不再实行按企业隶属关系划分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办法,将省级企业所得税、市县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统一实行按比例分享,其中省与市县按35%:65%的比例进行分享。成都晚报记者 董亮

相关热词搜索: 省级分享印花税
活动预告更多>>
省企联动态更多>>
高层参考更多>>
财经观察更多>>
聚焦企业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