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热门关键字: 创新 国有企业 企联 企联活动 企业 四川省
四川企联网新闻中心 > 各地新闻 > 国内新闻 > >> 公安部:救灾物资实行第三方转运 严禁擅往灾区

公安部:救灾物资实行第三方转运 严禁擅往灾区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互联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3-04-22 16:28:30
  中新网4月22日电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出抗震救灾交通管制第三号通告:为确保救灾物资能按计划顺利运往灾区,按照省抗震救灾指挥部要求,抗震救灾物资一律实行第三方转运的方法,先运输到雅安多营镇华丰物流公司,再按计划组织运往灾区,所有运输救灾物资的车辆应服从交警指挥,严禁擅自驶往灾区。

  救灾物资第三地转运联系人唐强,电话13981603155。

活动预告更多>>
省企联动态更多>>
高层参考更多>>
财经观察更多>>
聚焦企业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