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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抗震救灾物资可先放行后补手续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互联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3-04-22 09:32:54
  海关总署21日就“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物资的快速通关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24小时通关,可先登记通关后补办手续。

  海关总署要求,各海关对进境救灾物资和载运救灾物资的运输工具加速验放,设立专门的救灾物资报关窗口,实行24小时通关服务。进境救灾物资属于许可证件和监管证件管理的,海关应凭有效许可证件和监管证件办理验放手续。如情况紧急,经请示海关总署同意后可先登记放行,后由接收单位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并提交相应的许可证件和监管证件。

  海关总署20日成立了海关抗震救灾应急指挥小组,并要求成都等海关与当地民政、地震、边检、检验检疫、食品药品等主管部门建立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抗震救灾物资的通关工作。

  据了解,4月20日16时,成都双流机场海关验放了首批救灾物资。该救灾物资是为灾区灾情监控设备特制的工具包,用于对灾情监控设备安装调试。21日16时许,上海海关驻车站办事处为存放于上海西北物流园区的上海关区首批救灾物资提供快速验放。该批货物为4辆北极星全地形车及配套轮胎,这种车辆体形较小,适用地形广,便于在山路上开行,可用于运送伤员和货物。

  21日16时许,根据四川省应急办统一安排,一辆满载着225台汽油发电机的成都海关救援车,运抵雅安抗震救灾指挥部指定的物资转运站。这批发电机将用于医院和灾民安置点。(记者刘铮 王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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