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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东北经济全面振兴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和讯新闻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4-11-24 09:30:43

  自2003年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实施以来,东北经济持续快速发展,金融业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效益显著提高,十年振兴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但从2013年开始,东北地区经济增速持续回落,部分行业生产经营困难,一些深层次体制机制和结构性矛盾凸显,国际产业回归对东北产业转型提出了新的挑战。面对新形势,中央出台了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对东北新一轮振兴做出全面部署。如何发挥好金融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促进东北经济全面振兴,是一项重要课题,需要认真思考,统筹谋划。

  2003-2013年东北经济金融的发展

  (一)经济持续快速增长。2013年,东北三省经济总量达到54440亿元,十年间翻了两番,三省地区生产总值都迈上万亿元台阶;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6%,高于全国2.1个百分点;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从2003年的11587元增加到2013年的48795元,增长3倍多;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从849亿元增加到5776亿元,年均增速达20.4%,高于同期全国水平2.6个百分点。结构调整步伐加快。2013年,三省服务业实现销售收入15706亿元,比2003年增加10507亿元,其中现代服务业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46%,比2003年提高28个百分点;重点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占三省工业的比重都超过20%,成为工业领域的重要支柱产业。

  (二)金融业健康稳步发展。目前,东北地区已经形成以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金融机构、各类证券业机构以及保险机构为主体的多层次金融组织体系。金融机构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对地区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显著增强。2013年末,东北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97120亿元,是2003年的3.5倍;各项存款余额72597亿元,是2003年的4.1倍;贷款余额52310亿元,是2003年的3.2倍;保费收入1273亿元,是2003年的3.5倍,保险密度1057元/人,较2003年增加713元。金融业在调结构、促就业中的作用不断增强。2013年,东北金融业增加值达到1990亿元,是2003年的10倍,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重由2003年的1.6%提高到3.7%。2013年末,三省共有各类金融机构网点2万余家,金融从业人员38万余人,金融人力资本素质不断提高。

  (三)当前经济金融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从经济层面看,一是体制机制转换不彻底,市场化程度低。目前,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东北经济中占有较大比重,而民营经济规模较小,发展不充分、不平衡,且部分民营企业只是为国有企业从事简单的配套服务,独立经营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步伐缓慢。2003年,东北三省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分别为12.4%、50.7%和36.9%,2013年为11.7%、49.7%和38.6%,产业结构未发生根本转变,以服务业为核心的现代产业体系仍需完善。三是部分传统产业产能利用率低。受经济转型升级和增速下降影响,钢铁、造船、重型装备制造等部分东北的传统产业需求不足,利润下降,导致产能利用率降低,加剧了产能过剩问题。

  从金融层面看,一是金融与产业资本融合不够。目前,东北主要以间接融资为主,市场融资理念不强,融资方式不够多样。此外,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产融结合较为紧密的融资模式和产品在东北地区发展也相对滞后。二是区域性金融市场建设仍需加大力度。从金融市场发展水平看,东北区域金融市场业务发展整体上落后于发达地区。主要表现在相关机构参与意识不强,市场活跃程度较低,区域间金融协作和金融资源流动不足。此外,在推进三省区域性金融市场建设上还缺乏较高层次的整体框架安排。三是金融创新不足。传统融资占主体地位,新型信贷资源组合、并购等占比较低,知识产权、专利权、收益权和著作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融资占比更小。在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灵活使用各类金融市场融资工具等方面创新力度不足。四是金融生态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突出表现在金融法制环境需进一步强化,金融债权保护需不断加强,金融企业与政府的边界需更加清晰的界定。

  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促进东北经济全面振兴

  (一)推动落实各项金融支持政策,为东北振兴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从11个大的方面,提出了新一轮东北振兴的35条政策措施,其中涉及金融方面的有10条。要从东北区域金融整体发展出发,加强对新政策的研究,形成支持东北发展的整体金融框架体系。从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入手,尽快将意见中提出的一些金融创新试点内容落到实处。如“将在中关村(000931,股吧)开展的境外并购外汇管理试点政策拓展至东北地区重点装备制造业企业”、“在东北地区试点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等金融机构”等。这些创新对提升东北金融发展的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推动作用,要加强金融机构及相关各方的协作,积极创造条件,完善配套措施,力争使创新试点在东北顺利开展。大力开展融资方式创新,探索发行棚户区改造项目“债贷组合”债券,支持重点装备制造企业境外并购,利用国家外汇储备资金支持企业并购国外科技型企业等。加强东北三省金融市场横向联系,促进各省金融市场优势互补,充分利用东北现有的交通、信息等资源,实现东北区域金融市场的融合发展。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把握金融支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的总体导向,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和龙头骨干企业发展,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园区建设,突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突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载体的金融支持。

  (二)推动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深度融合,助推产业转型升级。从各国金融发展实践看,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融合的方式主要有产业基金、产业银行、集团性金融组织三种。从东北经济金融发展实际看,三种方式在东北振兴中都可以发挥积极作用。大力推动产业基金发展。可以采用政府引导的方式,由三省财政先期出资设立基础启动资金,经过一段时间运行基本成熟后,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不断壮大基金规模。推进金融资本与区内优质产业资本的联合,重点投向高端装备制造、精品钢材、汽车配件、电子科技等东北地区的优势产业,优先支持产业优化和创新、产业链重组、企业改制与战略重组等,更好地发挥基金的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推动组建产业银行。有效整合东北地区金融资源,积极吸引实力较强的产业资本加入,探索设立以支持装备制造业等重点行业和企业为主的政策性产业银行。大力推动集团性金融组织发展,立足东北经济金融发展实际,鼓励部分公司治理较为完善的重点大型企业财务公司壮大自身实力,拓展业务范围,采取多元化经营方式,积极向区域性、集团性金融组织发展。

  (三)大力开展金融创新,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一是推动金融体制创新。健全有利于金融资源在三省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通过引入风险基金、设立风险补偿基金等方式,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创新企业的支持。积极探索社会资本参与东北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有效途径,拓展BT、BOT、PPP等融资方式的应用范围,提高社会资本参与度。二是推动金融业务创新。积极宣传和推广债券融资、金融租赁、信托等多种融资方式和金融工具,提高社会融资效率。结合各地产业布局特点,进一步推动开展循环贷款、动产质押、设备按揭贷款等业务,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加大对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推动涉农金融机构和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扩大抵押担保物范围,创新农业发展融资模式,大力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农业生产经营。三是推动金融管理创新。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更多通过市场手段引导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加强金融监管信息协调,准确掌握三省金融业整体发展情况和风险情况。结合东北产业特点和金融发展趋势,积极探索区域性金融管理的有效方式和手段。

  (四)充分发挥东北区域金融中心核心区的综合优势。去年12月份,国家五部委批复了《沈阳经济区优化金融生态改革试验专项方案》,明确提出“以沈阳金融商贸区为核心功能区,在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产品、金融监管等方面开展优化金融生态改革试验,将沈阳建成东北地区金融中心,将沈阳经济区建成全国优化金融生态示范区,为沈阳经济区推动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和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发挥核心支撑作用”。要充分发挥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作为核心功能区的体制机制优势和发展平台作用,用好用活国家赋予的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权,加快改革创新步伐,真正承担起区域金融中心和优化金融生态示范核心功能区在金融资源优化配置、金融改革创新和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中的历史重任,为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提供强劲金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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