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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航拿到“营改增”试点后首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四川日报记者 何海洋/摄)
8月1日零时8分,位于成都市锦江畔的省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灯火通明,伴随着专用税控发票机“吱吱”响动,“营改增”试点企业——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许盛辉拿到了我省“营改增”试点启动后的第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标志着我省“营改增”试点正式启动。据统计,全省共有60607户纳税人纳入本次“营改增”试点范围。
“熬这个夜,值!”8月1日零时8分,在省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许盛辉手握我省营改增后第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亲历了税制转换的重要时刻。
许盛辉手中的发票,标志着四川“营改增”试点正式启动。据省国税局总审计师张宏征介绍,从8月1日起,为我省“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将按照增值税制规定进行财务核算,开具国税机关监制的发票;9月1日起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许盛辉向记者介绍说,航空运输业具有高投入、高收入、高成本的特点,“营改增”的实施,不仅可以有效解决重复征税的问题,也有利于企业税负成本的下降和国际竞争力的提高。
“比如,‘营改增’后,企业直接抵扣购进的或租来的飞机、航空器材等成本,形成规模较大的进项税额,同时还可享受国际运输服务增值税零税率政策。”据许盛辉预计,公司每年可减轻税负几千万元,减税10%-15%。
据省国税局数据,截至目前,四川省共有60607户纳税人纳入本次“营改增”试点范围,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8140户,占13.4%,小规模纳税人52467户,占86.6%。(记者 梁现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