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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禁止高校招生“点招”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互联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3-05-30 10:53:59

逗硬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不正之风案件

近日,省政府网站公布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3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意见》对芦山地震抗震救灾监督检查工作明确规定,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抗震救灾重大决策部署,党员干部履行职责、作风效能,资金物资接收管理、分配使用,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规划立项、招标投标、进度质量、分配使用等情况。

《意见》指出,今年我省将突出抓好涉及民生的资金物资项目管理使用情况、医药购销监管和医德医风建设、涉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教育领域乱收费问题、违法违规征地拆迁问题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针对教育领域乱收费问题,将督促主管部门清理教育收费文件,纠正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问题。以城市为重点,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生“三限”(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禁止“点招”,纠正自主招生和特殊类型招生中的违规行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在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方面,《意见》明确规定,将对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开展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同时,以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为重点,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努力解决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效率低下以及“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

为推动纠风工作各项内容落到实处,《意见》要求,今年我省将逗硬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不正之风案件,尤其要注重调查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背后的腐败问题。(记者 庞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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