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4.20”芦山强烈地震捐赠资金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所有“4.20”芦山强烈地震捐赠资金须公开透明,切实把捐赠的每一分钱物都用在灾区群众身上。
《通知》要求,对有明确捐赠意向的,严格按捐赠者意向安排使用。对明确要求反馈资金使用情况的捐赠者,由接收资金的单位(组织)按照“一对一”的原则及时反馈。除明确用于应急抢险和其他有明确定向的捐赠资金外,其余捐赠资金原则上全部按照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统筹安排。省财政厅设立“4.20”芦山强烈地震捐赠资金专户,接收并核算社会组织、个人和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捐赠资金。
《通知》还要求,所有捐赠资金要主动接受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财政厅和社团组织要对截至目前接收捐赠资金情况进行清理,由财政厅汇总报告省政府后,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单位门户网站同步公开并在主要媒体公布;同时根据后续捐赠资金接收情况进行动态更新,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记者 李媛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