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指标考核空气质量,分值与GDP的分值大体相当
9月10日清晨,绵阳市涪城区铁牛社区居民王勇推开窗户,深深吸了一口气,“又是一个秋高气爽的好天气,要是天天这样就好了。”王勇不知道的是,他的想法已经有了制度层面的保证——从今年起,空气质量将纳入绵阳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市、区)的目标考核。目前,考核具体办法已经下发县(市、区)。
考核中涉及空气质量的主要有三项,一是县域空气质量好于或等于二级标准天数,二是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三是秸秆综合利用(含禁烧)。三项指标目标考核分值合计约5分左右,与GDP的分值大体相当。
在考核指标上,记者看到,绵阳将辖区9个县(市、区)分为平原、丘陵、山区三类,不同类别的区县考核标准和分值略有差异。以“县域空气质量好于或等于二级标准天数”为例,平原、丘陵、山区的分值分别为1分、2分、2分,要求空气质量好于或等于二级标准的天数,平原是300天、丘陵是320天、山区是340天,未达到标准的每天扣0.1分,直到扣完该项得分为止。绵阳市目督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指标体系主要是根据《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关于不同地域区县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而确定的。
随着各县(市、区)相继建成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绵阳已形成较完善的城市环境空气监测网络。该市环保局有关人士介绍,根据目前执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纳入区县目标考核的主要是PM10监测数据。绵阳市正在对监测站进行升级改造,市本级4个站点将在10月1日后发布PM2.5监测数据。(记者 李伟 吴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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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9月9日从绵阳市环保局获悉,根据环境空气质量PM2.5试点监测结果,上半年绵阳市空气质量达标率50.8%,优于成都和重庆。上半年,全国第一批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的有74个重点城市,其空气平均达标率为54.8%,绵阳未达平均水平。
绵阳市是全国113个环保重点城市之一。据悉,绵阳市10月 1日将向社会公开发布PM2.5监测数据;12月底前全面发布空气质量新标准要求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一氧化碳、臭氧等6项指标监测数据。(记者 刘宇男)
延伸阅读 9月起 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全面公开
9月10日,四川省环保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环保部门从9月起,按照依法规范、公平公正、及时全面、客观真实、便于查询的原则,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
要求公开的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包括重点监控污染源情况、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环境应急等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方式以网络公开为主,以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发布的重要平台,并设置专门的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栏目。
9月起,各级环保部门应在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汇总类信息,在年度或季度终了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污染源自动监控等能即时发布的信息,1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通知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应严格督促排污超标企业、重点污染物排放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的企业,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对不依法主动公布或不按要求公布信息的企业,环保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记者 刘宇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