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交警总队表示,我省自2007年开始全面清理电子警察系统外包业务,目前已经全面杜绝此类情况。
昨日,四川省交警总队秩序处副处长蒲旭东说,2007年公安部下发《关于规范使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知》,禁止各地将电子警察系统外包给企业。省总队第一时间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根据公安部文件,对电子警察系统外包情况进行清理整改,经过几次的专项治理工作,目前全省已经完全杜绝此类情况。电子警察罚款全额按国家规定上缴财政,交警的收入及编外人员的工资,完全由当地财政按国家规定纳入财政预算。
记者 向鹤玲 崔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