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上午,成都市合适成年人业务培训正式开班。开班仪式上,成都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向应聘的合适成年人代表发放了聘书。据介绍,目前成都是全国副省级城市中首个举办合适成年人业务培训指导的城市。即日起,这支被称为“临时家长”的合适成年人队伍,将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作为诉讼参与人到场,代为行使其法定代理人的部分诉讼权利。
据介绍,合适成年人参与涉罪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讯问或审判涉罪未成年人,在其法定监护人无法或不宜到场时,依法由办案机关通知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选派符合条件的成年人代表作为诉讼参与人到场,代为行使其法定代理人的部分诉讼权利,履行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职责。
此前,成都范围内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合适成年人是临时指定的。“其实一个好的合适成年人需要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特征、犯罪成因、疏导技巧都很熟悉,提升合适成年人的业务水平十分重要。”成都市团市委权益部部长刘洪江说。
按照今年新实施的《刑事诉讼法》要求,成都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联合成都市法院、成都市检察院、成都市公安局共同出台了《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涉罪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的暂行规定》。今年5月开始,成都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按照该规定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选聘热心公益并致力于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成年人。“各个区县一共推荐了一千多人,我们筛选后正式选聘了609人。”刘洪江说,被选聘的人员包括了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从事心理咨询领域的社会工作者以及具有法学专业知识背景的大学生等群体。
此次培训,邀请了成都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相关专家进行专业知识和具体案例培训;培训结束后还会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未成年人案件中的合适成年人将从这支队伍中进行指定。“他们每一次选派的表现也将记录在案。”据刘洪江介绍,此次颁发的聘书年限为2年,期限到后将根据各人员两年内的表现决定是否续聘。
目前,成都市合适成年人花名册已经编制完成,20个区县(包括高新区)609名合适成年人的相关信息及联系方式都收录其中。“队伍还在壮大,我们也将秉持择优录取的原则,让这支队伍的水平不断提升。”
延伸阅读
“合适成年人”又称“合适代理人”,这一词语来源于英国,合适代理人参与刑事诉讼制度是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根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生理、心理特点,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专门设计的一项权利,其内容是要求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被讯问和审判时,法定监护人无法或不宜到场的情况下,必须有一个合适的成年人在现场,经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协助其与审讯人员沟通,同时监督审讯人员在讯问过程中是否有不当行为。到场的合适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记者 唐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