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8月14日新媒体专电题:游走在权钱交易之间的“腐败掮客”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朱薇 吴书光 童方 涂铭
有这么一群“神人”,他们自身没啥实力,但却很能办事。常常夸下海口,说与某某领导关系“很铁”,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牵线搭桥并从中渔利。你明知他们近乎是骗子,可他们往往能办成事,往往让有些人不得不信,不得不求。作为神秘而又特殊的“中间人”,他们往往有一套熟练的运作方式,帮助行贿人在最短时间内“找对人”“办成事”。他们就是“腐败掮客”,法律上称为“介绍贿赂人”。
“腐败掮客”为行贿受贿规避风险
“中国网事”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腐败掮客”在很多行业中都存在着,有的是官员的亲朋好友或者情妇,有的是社会活动面很广的接近官员的职业人士。
办案人员介绍,为了规避法律制裁,一些公职人员不敢直接接受贿赂,而是通过自己信任的人间接受贿,行贿人也心照不宣地将贿赂送到“中间人”手中。“中间人”一般通过成立私人公司等方式将受贿财物隐匿于公司或者私人账户,供公职人员日常消费使用。随着信任关系的增加,“中间人”也不只是接受贿赂的工具,逐渐异化为帮人出售“权力”,寻找寻租机会的经纪人,即受贿行为从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寻找。这种行为更为隐蔽,危害也更大。
财政部企业司综合处原处长陈柱兵受贿案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据检方指控,2001年到2011年间,陈柱兵利用手中掌握的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权,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454.4万元后为他人牟取利益。
办案人员介绍,陈柱兵的多数受贿都是通过“中间人”完成的。逢专项资金政策出台,陈就会指示“中间人”寻找潜在的申请企业,“中间人”再居间帮助陈收取“回扣”,“中间人”既有他的情人,也有评审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