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我省将启动疾病应急救助制度
记者昨日从省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宣布四川将于10月1日起启动实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
设立两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根据《意见》,疾病应急救助主要解决符合规定的疾病患者发生的急救医疗费用,对急救后续治疗发生的救治费用,应按程序通过各类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商业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其他渠道予以支付。《意见》安排,我省将设立省、市(州)两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同时也鼓励社会各界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捐赠资金。
鼓励减免救治费用《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及时、有效对需紧急救治的患者施救,严禁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拖延诊治。医疗机构应尽责查明患者身份,及时追讨身份明确患者欠费,并协助其按程序向医疗救助机构等申请后续救治费用;并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主动减免无负担能力患者救治费用。
同步播报
另悉,我省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由去年的每人每年24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280元。同时,今年也将推进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探索建立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机制。(记者 胡锦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