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省教育厅、省委政法委日前发出《关于实施省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意见》,计划“十二五”期间在全省现有举办法学专业的本科院校中遴选12个专业点实施省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简称“省级卓越计划”)。据悉,“省级卓越计划”实施层次将以本科为主。
按照计划,我省将通过国家、省、校三级建设,分类推进“省级卓越计划”,计划到2020年,重点培养一批面向基层和民族地区政法机关,具有奉献精神、较强实践能力,能够“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十二五”期间将在全省现有举办法学专业的本科院校中遴选12个专业点实施省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其中,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2个,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4个,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6个;高校与实务部门共建30个左右的省级卓越法律人才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省级卓越计划”实施层次以本科为主。
据介绍,今年我省将选择6个专业点先行试点(涉外教育培养基地1个,应用型、复合型教育培养基地2个,面向基层教育培养基地3个),并择优批准15个校外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
我省支持参与“省级卓越计划”的专业深化法学教学改革;支持高校加强与法律实务部门的合作。据介绍,法律实务部门要参与教学全过程,建立联合育人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建立高校和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制度。支持高校在编制研究生招生计划、推荐免试名额等方面向参加省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学生倾斜;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申请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我省还鼓励参与“省级卓越计划”的实务部门与高校共同建立校外法学实践教学基地。据了解,省教育厅将联合省委政法委择优认定省级卓越法律人才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
按照规定,已获批进入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学校,直接获得“省级卓越计划”相应人才培养基地资格,但申请新增“省级卓越计划”培养类别的,需按程序申报。(记者 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