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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治“文山会海”每月第二周为无会周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互联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3-07-29 10:26:50

成都市委、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治理“文山会海”问题的规定》

  文风会风关系党风政风。广大干部群众对“文山会海”问题反映强烈。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让广大干部把更多精力用在抓发展抓落实服务群众上,日前,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治理“文山会海”问题的规定》,从严控文件、会议的数量、质量、规格、形式等多个方面提出刚性规定。同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毅力,持之以恒治理“文山会海”问题,务求取得实效。

  目标:削“文山”

  严控文件数量:2013年,成都市级各部门拟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文件(含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文件)的限额,须在近3年发文平均数基础上削减10%;市级部门的须削减15%。

  严控文件质量:制发的文件要“短、实、新”,没有新的政策措施、工作部署和照抄照搬的一律不发。

  严控文件规格:由市级部门发文能够解决的,不由市委、市政府发文。

  严控发文形式: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性会议、部署的工作,除明确要求外,各区(市)县、市级各部门原则上不向市委、市政府报送贯彻落实情况报告。

  成都市级部门今年发文削减15%

  严控文件数量,今后将实行文件限额管理制度。市级各部门每年拟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文件(含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文件)的限额,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核定;确因工作需要突破年度限额的,须报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2013年须在近3年发文平均数基础上削减10%,以后视情减少。

  成都市级部门每年下发文件的限额,由市级部门核定,并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备案;确因工作需要突破年度限额的,须报经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批准。2013年须在近3年发文平均数基础上削减15%,以后视情减少。各区(市)县(含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市级各部门须于每年1月上旬、7月上旬将半年发文情况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备案。

  成都市委市政府文件不超3000字

  《规定》要求要“改文风压篇幅”。制发的文件须有针对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做到“短、实、新”。没有新的政策措施、工作部署和照抄照搬的一律不发。规范性文件要加强合法性审查。除重大决策部署外,市委、市政府文件一般不超过3000字。报送市委、市政府的正式文件原则上控制在8页以内。

  《规定》还明确,减少党政联合行文,涉及政府的日常具体工作,虽有市委领导参与,原则上仍由市政府发文。由市级部门发文能够解决的,不由市委、市政府发文。中央、省直部门制发的文件需制定落实措施的,按对应原则由市级部门发文。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性会议、部署的工作,除明确要求外,各区(市)县、市级各部门原则上不向市委、市政府报送贯彻落实情况报告。

  目标:治“会海”

  严控会议数量:每月第二周定为“无会周”。

  严控会议质量:会议内容须突出新颖性。

  严控会议规模规格:以成都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重要工作会议,主会场参会人员一般不超过300人;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有关方面工作会议,主会场参会人员一般不超过200人。

  严控会议时间:成都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性重要工作会议不超过2天,有关方面工作会议不超过1天,电视电话会议一般不超过2小时;市级部门召开的各类会议不超过半天,电视电话会议不超过1个半小时。

  严控会议方式:成都市委、市政府召开的会议和市级部门召开的本系统全市性工作会议,尽量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

  严控会议成本: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

  每月第二周将定为“无会周”

  今后,每月第二周将定为“无会周”。在此期间,除重大突发事件和上级召开的会议外,成都市委、市政府不召开全市性会议、专项工作会议,也不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时,会议审批上,严格控制各类庆典、纪念会、研讨会、论坛活动。

  对于会议的数量,成都市同样将实行限额管理制度。市级各部门每年拟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会议的限额,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核定;确因工作需要突破年度限额的,须报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2013年须在近3年会议平均数基础上削减10%,以后视情减少。市级部门每年召开的工作会、专题会、协调会等会议的限额,由市级部门核定,并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备案;确因工作需要突破年度限额的,须报经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批准。2013年须在近3年会议平均数基础上削减15%,以后视情减少。市级部门召开的本系统全市性工作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各区(市)县、市级各部门须于每年1月上旬、7月上旬将半年会议召开情况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备案。

  全市重要会议主会场不超300人

  在会议规模上,《规定》明确了人数要求。以成都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重要工作会议,主会场参会人员一般不超过300人。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有关方面工作会议,主会场参会人员一般不超过200人。

  此外,成都市委、市政府召开的会议,尽量少安排多位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时出席。除确有必要外,不要求区(市)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同时参会、分管负责同志同时参会。市级部门(市领导兼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的除外)召开的本系统全市性工作会议和工作会、专题会、协调会等会议,一律不请市领导出席、不要求区(市)县和其他市级部门负责同志参会。

  成都市级部门各类会议不超过半天

  对于会议的方式,《规定》倡导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工作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会议合并召开,参会人员相同或交叉的多个会议套开或连续召开。能以电话、短信、文电等方式部署的,不召开会议。

  严格控制会期,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性重要工作会议不超过2天,有关方面工作会议不超过1天,电视电话会议一般不超过2小时;市级部门召开的各类会议不超过半天,电视电话会议不超过1个半小时。

  除了对会议时间划出了“硬杠杠”,《规定》对会议质量的要求同样严格:会议内容必须突出新颖性,要有新的决策部署,将新颖性作为会议召开的标准和原则。报批会议方案须说明新颖性和准备情况,否则不予审批。

  工作会议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

  在严控会议成本上,《规定》明确要求,刚性执行会议经费管理规定,节俭高效办会。充分利用单位内部的会议场所举办会议。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会议尽量不印发材料,市委、市政府文件原则上不作为会议材料印发。

  保障:督促考核

  存在突出问题将约谈单位负责人

  《规定》提出,要严格督促检查、较真斗硬,务求治理取得实效。成都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将对各区(市)县、市级各部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不定期督促检查,重点抽查执行年度限额、半年报备等情况,每半年通报一次。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约谈提醒该单位及其办公室负责人。

  同时,各区(市)县、市级各部门执行本规定情况纳入成都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市委、市政府办公厅适时对各区(市)县、市级各部门进行随机督查。记者李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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