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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今起整治城区三类“违规犬” 为期一周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互联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3-07-08 09:56:16

从今日起,成都公安将在主城区范围内整治违规养狗行为,对烈性犬、敞放犬和流浪犬进行集中清理,并同步开展文明养犬的宣传活动,整治宣传活动为期一周。警方表示,清理整治将采取口头教育和收容的方式,请广大市民自觉将狗圈养或拴养,主动将烈性犬转移到主城区外。

全城整治“三类犬”

据成都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10年7月1日起,《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全市公安一直对主城区的养狗行为实施监督管理,但是违规养狗的行为依然存在。对此,成都市公安局决定,从今日开始,在全城主城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周的集中整治活动,对烈性犬、敞放犬和流浪犬进行清理。

该负责人介绍,按照《条例》规定,在主城区范围内禁养22类烈性犬,其中包括人们熟知的藏獒、中华田园犬(土狗)等。整治期间,民警将在绿地、广场、小区等公众场所巡逻;接受市民拨打110举报,重点整治家养烈性犬、一户多狗等情况;同时,通过传单、展板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文明养狗。

以劝教和收容为主

对违反规定饲养烈性犬的,由公安机关强制收容犬只,并对单位处500元-2000元罚款,对个人处50元-200元罚款。

连日来,许多市民通过华西传媒呼叫中心96111和华西都市网及华西都市报官方微博反映,担心整治清查会采取暴力形式。市民杨先生说,很多流浪狗都是人为遗弃造成的,罪责不在狗,要惩罚的应该是养狗人。

对于市民的担心,武侯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清查整治主要以收容为主,民警在处理烈性犬时,会首先对主人进行口头教育,劝导其在一周之内将犬带到主城区外,否则将强制执行;对于流浪狗,民警可以让附近群众自行处理,或者由民警将狗收容到指定的小动物收容中心,在流浪狗反抗时,会用动物园的麻醉品帮助抓捕。该负责人说,当遇到疯狗伤及他人的危险情况,会选择捕杀,“但绝不会随意杀一只狗”。对于敞放犬,民警对狗主人以口头教育为主。记者李天宇陈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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