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热门关键字: 创新 国有企业 企联 企联活动 企业 四川省
四川企联网新闻中心 > 各地新闻 > 四川新闻 > >> 公积金贷款 二套房认定扩至大成都

公积金贷款 二套房认定扩至大成都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互联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3-06-20 14:09:06

7月10日起公积金贷款将有两项调整,还贷收入比调高至70%

昨日,记者从成都公积金中心获悉,为了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支持职工解决基本住房需求,7月10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将进行两项调整:房屋登记信息的认定范围将从购房所在地扩大至成都全域;还贷收入比将由50%调整为70%,对借款人家庭月平均收入的要求相应降低,更多中低收入职工将成为公积金贷款的受益者。

调整1:

房屋登记认定范围扩大至成都全域

据了解,现在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房屋套数的认定标准为借款人(含共有人,下同)在拟购房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房屋登记信息中实际名下拥有的房屋套数。从7月10日起,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房屋登记信息认定范围将由购房所在地扩大至成都全域。如果借款人在成都市已有一套住房,再购房将被认定为二套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成数将相应上浮;如果已有两套或两套以上住房,再购房将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这样一来,将有效地抑制投机性购房,使住房公积金能够更加集中地用于支持购买首套房的‘刚需’家庭,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将更加凸显。”成都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调整2:

每月还贷额不高于家庭月收入70%

“还贷收入比是指职工每月还贷额占家庭月平均收入的比例。比例越低,对职工家庭月收入的要求就越高。按照人民银行对商业按揭贷款的相关规定,借款人每月还贷额不得高于家庭月平均收入的50%,为了让更多中低收入职工能够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我们将把公积金贷款职工每月还贷额调整为不得高于家庭月平均收入的70%。”相关负责人举例介绍说:如果借款人每月还贷额为2000元,在现有条件下,他的家庭月平均收入最少需要达到4000元;还贷收入比调高后,他的家庭月平均收入达到2858元,就可以贷到相同额度的公积金贷款。

此外,中信银行近期获准恢复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将增加至10家。(记者 李凌翌)

活动预告更多>>
省企联动态更多>>
高层参考更多>>
财经观察更多>>
聚焦企业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