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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立法给政务服务施“紧箍咒” 请第三方机构测评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互联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3-06-03 11:00:23

新华网四川频道6月2日电(记者 李华梁)政务服务监督员随时会前来“明察暗访”、定期抽取数千样本进行民意测评……1日,全国首部规范行政审批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四川省政务服务条例》开始施行,当地政务服务有了“紧箍咒”。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任牛建平说,过去对政务服务人员监督主要靠办事群众通过机器直接打分。此次出台新规后,通过法律形式进一步完善了相关监督机制,例如加强专门的政务服务监督员队伍、请权威第三方机构进行民意测评等,随时对服务质量进行考评。

《条例》实现了政务服务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记者在《四川省政务服务条例》中看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政务服务中心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范畴”,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级政务服务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实行政务服务的绩效管理,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通过权威的第三方机构,对政务中心服务情况、窗口运行情况进行测评,现在初步计划是每年在省政务中心前来办事的群众中抽取4000人进行民意测评,而在四川省21个市州,每个市州要随机抓取2000个样本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将作为市州政务服务工作的考核依据。”牛建平说。

据了解,此次实施的《条例》还丰富了政务服务内容,要求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水电气、广播电视及通讯、邮政等可以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实现“应进必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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