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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今年有望二次修订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互联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3-03-01 10:25:20

宜宾代表团提交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的议案列入今年立法计划

《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有望进行二次修订,修订条款包括加大对假冒伪劣名优白酒等的处罚力度、增设对白酒“地理保护标志”的保护及加大对生产企业周边大气和水资源的保护等。

“再修订只是时间问题。”昨日,记者从宜宾市人大获悉,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办的宜宾代表团“关于修订《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议案”已列入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立法计划。这意味着,《条例》有望进行二次修订。

法律条文10年未修订

据省经信委透露,2012年,四川白酒产量295.2万千升,居全国第一。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在1991年开始实施、2004年进行修订,迄今已有10年时间。据参与议案拟定的人员介绍,条例中的部分用词和规定,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和我省做强、做优白酒产业的需求。

建议增设地理保护标志

据悉,议案中建议的修订条款,包括调整酒类发展规划、明确产业布局,加大对假冒伪劣名优白酒等的处罚力度等;增设对白酒“地理保护标志”的保护,让省外企业在产品上标注来自四川的基酒;同时加强对四川名优白酒的保护,所有产品采取溯源机制。消费者如买到假酒,可以投诉、追溯问题环节,再逐级追查。

另外,加大对生产企业周边大气和水资源的保护,因为酒的品质和周边环境关系密切。同时加强对包括名优酒配方等商业机密的保护。

五个市长共同签名

省人代会期间,宜宾代表团第一个将代表团议案送到大会议案组初审;起草议案的四个市的代表联合建议,分别到成都、泸州、绵阳、德阳代表团驻地邀请市长和名酒企业老总签名,达成共识,开创了我省人代会历史上五个市长联名提出立法建议的先例。

目前,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规处承担条例修订的主要工作,力争今年9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一审。

记者罗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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