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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加班账”盘点:二环建设者4天最高挣了2400元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互联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3-02-17 10:22:36

春节大假已经结束,零售、酒店、旅游、交通运输等服务行业,节日期间不少员工都没有休息,加班工资该多少?春节未休的你快看过来,成都晚报记者教你这样算。

单位发的“红包” 不能抵加班费

除夕(2月9日)~初二(2月11日)三天为法定假日,加班费应按照日工资基数的300%支付;

初三~初六是调休,单位应当安排劳动者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8小时)

据成都去年1月下发的《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我市月最低工资为1050元、960元两档,14个区(市)县执行每月1050元、每小时11元的工资标准;彭州、崇州、邛崃、金堂、蒲江、大邑执行每月960元、每小时10元的工资标准。

如果按照成都市城区最低工资标准1050元计算,今年春节7天都加班的话,7天的加班工资大约为820元(前三天1050÷21.75×300%×3,后四天1050÷21.75×200%×4),如果按月最低工资960元计算,7天加班费约为750元。

有些单位和企业习惯在春节给加班的职工发“红包”,以“红包”冲抵职工的加班工资。对此,劳动监察部门有关工作人员表示,“红包”是企业对加班人员的一种福利,不能代替春节期间的加班工资。如发现单位不愿或不足额支付加班工资,可拨打举报电话12333投诉。

来看看 各路加班人的辛苦费

成都晚报记者昨日采访了二环路建设者、网站编辑、车站员工等群体,来一起算算他们的辛苦“加班账”。

二环路建设者: “施工方体谅我们,所以过年留守的工人还是放了3天假,我们从初三开始上班的。”来自湖北黄冈的舒涛是成温立交桥施工处的一名焊工,据他算起来:平时平均一天大约200元,过年加班这4天挣了1600元。工地上收入最高的师傅4天足足挣了2400元,收入最低的工人平时按平均一天130元算,过年期间也能挣近千元。

媒体从业人员:小邹是成都一家网站的编辑,春节七天,每天都要上网更新网站新闻。小邹说,按照平时的稿分计酬方法,每1分100元,春节几天他一共挣了三四分,“前三天按3倍算,后四天按2倍算,算下来可能有1000元左右。”

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小王是五块石客运站的一名窗口售票员,春节大假期间值了两天班,“春节值班的话,前三天按三倍计算。”小王说,他在除夕和初二值班,平时一天平均下来有100元左右,这两天值班每天能拿300元,算下来两天的加班工资为600元左右。(记者 黄海英 曹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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