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民政厅获悉,为切实做好冬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权益,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提前下拨2013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补助经费1.27亿元,专项用于流浪乞讨人员的食宿、医疗、教育、返乡、临时安置等方面的救助保障工作。
为全力做好严冬季节救助管理和服务工作,省民政厅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高度重视,加强冬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加大街头主动救助力度,做到街头巡查不留死角。并畅通24小时救助服务热线,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首问责任制,确保流浪乞讨人员不因冻、饿、疾病等因素出现意外情况。
目前,省民政厅正派出4个工作组,深入各地检查指导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督促各地及时做好回归帮扶、权益保障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