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四川省有2.6万个小区、7633家物业企业、45.3万名物业从业人员。《通知》要求,各地根据物业服务企业实际情况,选派一定数量工作人员,参加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的“新冠疫情防控卫生员”等培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针对物业管理区域(小区)防疫物资缺乏实际情况,合理调配防疫物资供应。各地可给予参与疫情防控物业服务企业适当财政补助、低成本贷款和贴息等有关金融扶持政策。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可纳入政府及部门表彰及奖励范围等。(记者喻文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