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禁止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在我省境内通行。次日凌晨2时前无法到站的长途客运车辆,22时后客运站不予发车;22时前已经发车、且在禁行时段未能到站的长途客运车辆,实行接驳运输或就近到城区或服务区停车休息,至凌晨5时后方可继续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