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规范部门下属单位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是四川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通知要求各部门下属单位要结合这次收费清理整治工作,尽快提出具体的减负方案,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标准偏高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本次清理共发文62个部门,目前仍有27个省级部门未实实在在开展清理工作,已上报的35个部门中,有19个部门填报“无下属单位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事项”,清理不彻底。部分部门对涉企收费理解不到位,认为本部门下属单位的收费都是未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是由当事人以合同方式进行约定,不存在涉企收费事项。因此,在统计中缺项、漏项严重。有些单位未制定规范措施。通知要求,各部门在全面梳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实际执行情况,对所有收费逐项分析,研究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和规范措施。在已上报的部门中,绝大部分未提出相关收费项目下一步是否可以取消、简化合并、降低标准等清理规范措施;对于需保留的项目,均未注明理由。
按照国务院通知要求和省政府分工方案提出的依法整治“红顶中介”,各部门要取消违法违规收费、降低收费标准;对部门下属单位涉企收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利用行政权力违规收费行为;推动金融类协会规范合理收取会费、服务费等要求,稳步有序推进清理整治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涉企收费相关政策。各部门对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措施,不得随意扩大收费范围,均要在部门网站和收费场所进行公示,并进行动态调整。
研究提出具体的降费减负措施。各部门应要求下属单位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开展的技术服务、咨询、会务培训及其他类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应按照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确定收费标准,为委托人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各部门下属单位要结合这次收费清理整治工作,尽快提出具体的减负方案,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标准偏高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严格行业协会收费管理。要合理设置会费档次,一般不超过4级,对同一会费档次不得再细分不同收费标准。会费以产销量、企业规模等为基数按比例收取的,应当合理设置会费上限,明确每一级会费的金额。会费不得重复收取,行业协会总部及分支(代表)机构不得向同一家会员企业分别收取会费。行业协会收取会费应同时明确所提供的基本服务具体内容,提供基本服务不得再另行向会员收取费用。2017年收支盈余较多,特别是盈余超1000万元的行业协会商会,主管部门要制定措施,引导降低会费,切实减轻会员负担。
进一步打破中介服务垄断。有关部门要放宽中介服务机构准入条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明确规定以外的各类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资格审批一律取消,严禁通过限额管理控制中介服务机构数量。在此基础上,增强行政审批前置评估报告的通用性、互认性,减少企业不必要费用支出。彻底剥离中介服务与行政审批、行政管理的关联,严禁行政管理部门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同等对待各类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服务活动,必须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用一律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
集中公示部门下属单位收费。各部门要在清理整治的基础上,指导制定完善下属单位服务规范,细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各部门要通过门户网站集中公示下属单位(含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情况,增加政策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开展重点抽查复核。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各部门报送情况,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对部分部门进行抽查复核,深入了解实际收费情况。对抽查复核中发现的问题,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明确处理原则,提出具体处理意见,督促部门下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