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获悉,2013年第三季度,全省各级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含成都市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消委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731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90.2139万元。涉及商品服务质量问题的投诉,仍然是消费者投诉的主要方面。
从四川省消委会2013年第三季度消费者投诉信息统计显示,全省各级消委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7319件,解决投诉6868件,解决率为93.8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90.2139万元,其中因经营者的欺诈行为消费者获得加倍赔偿金额7.8462万元。全省各级消委组织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3.013万人次,由消费者提供线索,消委组织移交相关监管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金额为21.6669万元。
从统计数据来看,涉及商品服务质量问题的投诉较为突出,是消费者投诉的主要方面。在涉及商品服务质量问题投诉中,家用电子电器类、服装鞋帽类投诉分列质量类的第一、二位。与2012年同比,涉及安全、计量、合同、假冒和其他类性质的投诉比例有所上升;涉及质量、价格、虚假宣传、人格尊严和售后服务方面的投诉有所下降,但变化幅度不大。
统计结果也显示了三个投诉热点,移动电话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的投诉成为电子电器类商品的主要方面;经营者售后服务问题仍较突出,主要集中在电视机、空调等家电类商品售后服务方面;预付式消费市场亟待规范。
“下一步,我们要开展手机质量及售后服务调查活动。”针对统计显示的几大热点,省消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将适时组织开展手机质量及售后服务调查活动,重点针对智能手机面向社会展开调查,并通过官方网站及官方微博面向社会发公开消费调查结果,发布消费提示或警示。此外,还将加强对家用电器售后服务及维修市场的监督,主要针对电视机、空调、电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等。第三,就是要开展长期的预付式消费调查活动。记者 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