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明折扣机制
暗回扣是质量和价格的最大隐患,向暗回扣开刀,抓住了药品购销中的要害。暗转明不仅是改革的进步,更是改革的智慧,需要配套政策支持。
经过十几年的招标,对于临床常用药品的价格,国家和各地已能做到心中有数,可以此为依据,制定医疗机构的最高零售价,医疗机构在不高于最高零售价格的基础上自主确定销售价,实际采购价由医疗机构与药品供应商自主谈判确定,将回扣一步步由暗转明。
4.健全质量监督体系
药品招标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和假劣药,不是招投标制度之过,而是监管机制的缺失、处罚机制的失灵。监管的威严就是使企业尊重质量的尊严,严格的法规和执行使之不敢犯。
5.建行业诚信体系
突破道德和社会责任底线或者没有底线,是企业和企业管理者诚信和良心的沦丧。如果每一家企业都能严格自律,都能严格执行新GMP、GSP、国家药典等标准和规范,都把为人类健康作为企业责任,有对生命和健康损害的畏惧,都从我做起,那么质量问题就不会频繁出现。
6.打击制售假劣药
如果一经发现生产假劣药,则法律宣告企业关门;一有质量问题造成严重危害,则制度使其倾家荡产,那么假劣药和质量事故出现的几率一定会大大降低。
7.打击商业贿赂
商业贿赂的存在扭曲了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价值观,使利益成为生产、经营、药品使用的“指挥棒”,如不严格打击,将危害行业健康发展。
8.消解地方保护主义
地方保护主义实则地缘文化和关系文化的泛滥,坚决不能让地方保护主义将成为质量问题企业的保护伞。
规范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完善基本药物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基本药物中的独家品种、经多次集中采购价格基本稳定且市场供应充足的基本药物试行国家统一定价;探索建立短缺药品监测机制;建立省级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使用管理信息系统等内容,依然是2013年药品集采的重要内容。
来源:医药经济报 作者:耿鸿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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