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经济发展,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招商活动,该县开发区按照“突出重大项目招商,瞄准主导产业招商”原则,出台奖励办法,奖励招商引资信息提供人。
办法规定,大项目即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亿元;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美元,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000万美元项目的信息提供人,在其土地款缴纳到位、工商注册完成后,给予5万元奖励。注册资本每递增1000万,依次递增奖励1万元;一般项目即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项目的信息提供人,在其土地款缴纳到位、工商注册完成后,给予2万元奖励。注册资本每递增1000万,依次递增奖励1万元;重大项目更可实行一事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