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攀枝花市出台《关于增加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办公经费补助标准及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的通知》,大幅提高了社区工作人员和村干部的基本报酬、办公经费等补助标准。
调整后,在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每人每月1220元,村文书每人每月980元,比2010年分别增长42%、42%;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每人每月2400元,其他在任社区干部每人每月2200元,社区社会工作者每人每月2000元,比2010年分别增长100%、120%、180%;村办公经费每年不低于1.5万元,农村社区每年不低于2万元,设党总支的村每年不低于2.3万元,城市社区办公经费每年不低于2.3万元。
同时,该市还提出“对获得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社区工作人员,在基本报酬基础上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有条件的县区可逐步实行住房公积金政策”和“建立社区工作人员和村干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政策。(记者 张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