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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委农工委四项措施支持芦山地震灾区恢复重建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互联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3-04-27 09:00:40

新华网四川频道4月26日电 为及时启动“4.20”芦山县地震灾区农业农村灾后恢复重建, 4月25日,四川省委常委、农工委主任李昌平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受灾地区农业农村恢复重建工作。提出从政策支持、项目倾斜、产业扶持、新村建设四个方面支持地震灾区农业农村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一、从政策指导上支持灾区农业农村恢复重建。一是指导帮助做好灾区农村土地调整。调查掌握因地震灾害带来的土地损毁、灭失情况,根据产业重建和新村建设需要,指导帮助受灾地区统筹规划,调整土地,做好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和承包地确权登记。二是指导帮助做好灾后村集体资产管理。调查灾害造成“三资”损失,准确核定灾害损失情况。对捐赠的资金、物资,灾后重建形成的资产属于村集体部分登记造册,明确权属。三是指导帮助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帮助新建农民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加大扶持力度,支持做大做强。鼓励非灾区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到灾区联办、创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探索以股权合作为纽带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四是指导帮助灾区创新助农增收长效机制。推行灾后恢复重建涉农项目由农民合作组织承担的机制和模式,将国家和社会捐助投入形成的资产转化为农民合作组织成员股份,实行由农民合作组织全体成员或村民共有共享,努力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二、从项目帮扶上支持灾区农业农村恢复重建。协调配合省直农口部门和部分涉农部门,积极争取国家农业和农村发展项目支持地震灾区恢复重建。根据“4.20”芦山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在符合同类支农项目申报支持的条件下,在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农业机械化示范县建设、农村沼气建设、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震损水利设施除险加固、农村安全饮水、培育特色林业产业基地、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建设、动物重大疫病疫苗补助、重大动物疫病扑杀补助和病死畜无害化处理、农房重建、农村D级危房改造、新村集中供气工程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基础设施修复、土地开发整理、农业产业发展、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通村通畅工程和危桥改造、生态环境保护和扶贫移民等项目资金安排上对芦山地震灾区给予倾斜支持。

三、从产业扶持上支持灾区农业农村恢复重建。针对灾区产业受损情况,协助指导雅安市制定农业产业重建振兴规划,打造中药材、果树、茶叶、畜牧特色养殖等优势特色产业。支持生产基地建设,根据农业产业重建振兴规划,推进优势特色产业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发展。引导扶持灾区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和现代农业服务业。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增强“两个带动”能力,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机制。会同农业厅、林业厅、省畜牧食品局开展农业产业进灾区活动,组织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到灾区捐赠种子、化肥、农机、农具、畜禽种苗等生产资料,建设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生产线,与灾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建立合作机制,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推进灾区现代农业发展。

四、从新村建设上支持灾区农业农村恢复重建。加大力度推进灾区新村建设,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和建成全面小康社会要求,编制县域、镇、新村全域规划,通过灾后重建形成布局合理的新型城乡体系,实现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大提升。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成立“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新村建设规划指导小组,按照“三避让”和“三打破、三提高”要求,指导做好新村规划布局,引导村民集中或相对集中居住。坚持产村一体,同步培育新村主导产业,推进新村产业结构调整,培育新型农业和农村经营主体。加大灾区新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2013年省财政新村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向灾后新村建设倾斜。协调省级有关部门,推进农业和涉农资金项目向灾后新村建设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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