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检察院建南充首个“检察干警个人财产申报”试点,待时机成熟将向社会公示
昨(28)日,记者从南充市检察院获悉,仪陇县检察院现已建立全市首个“检察干警个人财产申报”试点,时机成熟就将面向社会公示检察干警个人财产。
讨论3个月38名干部进行财产申报
去年11月15日,仪陇县检察院政治处办公室里,政治处副主任苟文平正在电脑桌前写当天的文件,一份印有“仪陇县人民检察院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征求意见稿”字样的A4纸,从监察室工作人员的手中递交过来。半信半疑的他觉得很是诧异。
很快,像他一样的仪陇县检察院的中层以上及正副科级实职领导干部都陆续接到了同样的A4纸张。
经过3个多月的内部讨论、审核流程,从2012年11月15日到2013年3月1日,仪陇县检察院先后召开了3次大会对申报事宜做研究讨论,最终予以全体通过,并配合制定出《个人信息如实报告制度》、《干部廉政档案专人保管制度》、《档案调阅、查询领导审批制度》和《申报内容变化及时报告制度》等配套措施。
“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促进检察干警廉洁从俭,我们这边也起了在全院试行个人财产申报的想法。”此次干警个人财产申报的主要“操刀者”——仪陇县检察院纪检组组长刘刚谈起了他最初的一个想法。
到3月1日,仪陇县检察院全院38名正、副科级实职领导干部和中层干警全部进行了财产申报。
13项申报内容暂不涉及个人存款
“年工资3万,稿费所得一万;配偶年工资3万,奖金一万,配偶股票基金无,住房125平方米,无车辆。”昨日下午,记者在仪陇县检察院看到一名中层干部个人财产申报表。
据介绍,仪陇县检察院干警个人财产申报内容,包括检察干警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子女的基本情况、从业情况、从事或参与企业营利性活动情况、收入情况、拥有住房、私有车辆情况等重大事项13项。
干警不真实填写自己的基本情况咋办?仪陇县检察院监察室主任罗元泽介绍,个人财产信息的审核工作是与申报过程同步进行的,“现阶段,我们的审核项目基本是针对干警个人的工资、住房和车辆等,个人存款暂不涉及。”
申报档案实行一人一档管理,每名干警档案终身使用,报告要求真实、全面、准确,主要用于为干警考察推荐、提拔任用、业绩评定、表彰奖励提供依据,为案件查处和实施责任追究提供情况。
层层审核申报不实者将追责
相关制度还明确提出中层副职申报、填写内容由部门负责人和分管检察长审核,中层正职或部门负责人申报、填写内容由分管检察长审核。
副检察长申报、填写内容由检察长审核,检察长则是交由县委领导审核。对于申报不实者,会严肃追究填表人及审核领导的责任。
“申报实行动态管理,我们每年都要审核一次。”刘刚介绍,“我们主要担心干警参与经营,财产收入的变化,婚姻状况的变化都要及时‘申报’,起一个预防和保护作用。”刘刚坦言,他自己有两套房子,无私家车,“爱人也支持这项工作。”
各方声音
面向社会公示,尚无时间表
“从最初的诧异到中间的理解再到最后的全力支持配合”,在这个过程中,仪陇县检察院政治处副主任苟文平坦言,“还是有很多人顾虑过自己的私人信息被知晓可能带来的不便,但经全院讨论,作为检察院这个特殊的机关单位,在审查的同时,更应该做到以身作则。”仪陇县检察院监察室主任罗元泽补充道,“毕竟,我们现在刚刚开始试点,并没有直接达到公示的程度。”仪陇县检察院纪检组组长刘刚表示,究竟何时面向社会公示,目前尚无时间表。
“就国外官员财产申报经验来说,一个完整的财产申报制度其实要包括五个环节,即确定申报对象、申报范围、公示、监督、问责。”作为省人大代表,来仪陇检察院视察过的西华师大法学院副教授马克敏对此谈起了个人的想法,“我个人还是很看好仪陇检察院的此次试水,即便还未一步到位的公示,但也是创新尝试的过程中一个必经阶段。”
“仪陇县检察院的财产申报制度开创了南充市的先例”,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宣教处处长冯林欢说,“通过后面的实践观察,我们也会考虑在全市各级检察院予以推广。”(记者 苏定伟 实习记者 刘娜娜)
记者手记
官员个人财产申报和公示,积极意义毋庸置疑。观望和质疑声中,仪陇县检察院38名干部开始申报个人财产,先在内部掌握,时机成熟再面向社会公示。这一步走得很稳,减少了官员的抵触情绪。官员个人财产公示乃大势所趋,先申报后公示,由内而外,最终全面公示,请为仪陇的“试水”鼓掌!(记者 苏定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