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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举行3·15主题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互联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3-03-18 10:15:02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全世界消费者的节日。昨日,市工商局、市消协在金牛区和谐广场开展以“倡导生态文明,建设宜人成都”为主题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除了市餐饮同业公会、市农贸市场协会开展《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和执行“限塑令”倡议承诺活动外,工商、司法、消协等相关部门还在现场开展咨询活动。而生态消费、合理消费也成为活动现场市民口中最热门的词汇。

为深入开展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市消协还组织了零售商协会、农贸市场协会、家电协会、省汽配商会等相关行业协会,以及燃气公司、市邮政公司、红旗连锁、八益家具城、富森美家居、完美公司等部分企业为消费者开展汽车、食品、家居、家电等方面宣传服务。作为企业代表,完美中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的总经理胡瑛在活动现场忙个不停,又是答疑又是为咨询的市民调试产品,“企业通过这样的现场服务活动,感觉与消费者贴得更近了。”

活动现场,除了提供各种咨询服务外,一本本新鲜出炉的《消费指导手册》也向消费者免费发放。据介绍,这本由省消委编纂的《消费指导手册》为系列丛书,首批与广大消费者见面的专门针对家用电器行业门类进行消费指导,作为省、市消委(消协)组织今年的重点工作,系列丛书还将针对汽车、家居、食品等各个行业编写不同类别的指导手册,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

专家评议

省工商局昨日举行今年首次格式条款评审会——

格式合同各种不合理 专家一条条理抹

“买房先交定金,规定的期限内若未前往签购房合同并付款,定金不予退还。”不少买过房子的消费者都遇到过类似的“霸王”条款。昨日,省工商局举行今年首次格式条款评审会,来自各个行业系统的专家就商品房买卖、有线电视、通信、旅游、快递、物业服务、商业预付卡七大领域中,12条涉嫌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进行了审查评议。

逾期不签合同不付款

购房人定金“打水漂”

在昨天下午举行的评审会上,省工商局格式条款评审委员会专家首先对商品房买卖的问题格式合同“开炮”。据介绍,有些开发商在《商品房认购书》或“定金合同”中这样规定:“买受人应于本《商品房认购书》规定期限内到出卖人指定地点办理合同签订、付款等有关事宜,出卖人不再另行催告;逾期办理视为违约,买受人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并且出卖人可将该房屋另行出售。”这也就意味着,消费者在交了诚意金或定金,并签订定金合同或认购协议后,开发商要求消费者在指定时间内到售楼部办理买卖合同签约手续、完成付款,否则定金不退。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建平表示,出卖人应该有提示和告知义务,就“出卖人不再另行催告”这点,肯定不利于消费者。省工商局合同处副处长杨朴介绍,这是一项涉嫌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超时不来就算消费者违约,而当消费者前往签订买卖合同时,出卖方往往将所有的合同条款、内容全部都设定好了,消费者只需签个字,不容协商。就这样,定金合同就变为了“定金陷阱”。

为了对抗开发商的“定金陷阱”,评审会上,有专家提出建议,为消费者在买房时设定一个1-3个月的“冷静期”。“冷静期”内,买受人可以有充分的考虑时间再次确定自己的购买意愿,如果最后未达成成交意愿,定金则可全部退还。

新商品房购房合同

示范文本年内出台

据介绍,根据目前新的房产市场买卖情况,省工商局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对原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加以完善,并重新制定新的示范文本并有望在年内出台。新文本将分为期房买卖合同和现房买卖合同,摒弃了目前的定金合同,“也就是说,今后消费者与出卖人直接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即可。”

据悉,早在2006年,省建设厅(现为省住建厅)、省工商局就已经出台《商品房认购书》合同示范文本。其中明文规定,消费者未在约定时间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相关条款的,认购书解除,定金不退;而消费者在约定的期限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相关条款,但双方未达成一致的,则认购书解除,定金退还。“合同制定时不仅要考虑交易效率、交易安全,还要兼顾交易公平,新的合同示范文本也将充分考虑这些因素。”记者 陈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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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消委会昨日顺利换届并举行3·15系列活动

昨日,省消委会在蓉举行“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换届大会”“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聘请3·15志愿者、消费咨询专家、法律顾问仪式”以及省消委会“‘送知识、送服务,消费维权进万家’主题活动启动仪式”。换届会上,省工商局局长、省消委会会长万鹏龙围绕去年工作作了工作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五届委员会成员名单,选举产生了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单位、常委单位和委员单位,万鹏龙当选第五届消委会会长。周开玉等600名3·15志愿者、黄明岗等268名消费咨询专家、刘守民等30名法律顾问接受了省消委会颁予的聘书,正式受聘。

昨天,省消委会组织的“送知识、送服务,消费维权进万家”主题活动成都现场正式启动。活动现场,不仅有专家坐镇健康知识讲座、食品安全知识讲座为消费者答疑解惑,更有不少企业带着产品为消费者现场演示并提供相应服务。据悉,全省21个市、州将同步开展消费维权进万家主题活动,由省消委会主编制作的首批10万余册《消费指导手册》也将向全省消费者免费发放。记者 陈瑾

3·15行动

商场服务好不好“道德评议团”来考察

昨日是“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由市文明办牵头成都晚报组织的道德评议团来到家乐福青石桥店、人人乐锦都店开展道德评议活动。活动围绕诚信经营和国际化服务为主题,对商场的硬件设施、环境秩序、规范服务、诚信经营等方面进行了明察暗访。

记者了解到,此次20人的道德评议团由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级道德模范、高校教师、媒体记者和市民代表组成。商场是否服务公平、公正、公开,信守行业承诺;是否做到不欺诈顾客,不出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产品,不推卸责任的“三不”;是否建立快速投诉处理机制,明确投诉处理主体和责任等,成为评议团考察的重点。

活动现场,评议团查阅了顾客意见簿、投诉意见簿和投诉处理记录,以及关于诚信服务建设方面的制度文件。在人人乐超市门口,道德评议团随机邀请了50名从超市出来的市民,发放问卷调查。根据统计发现,约70%的市民对超市内的环境卫生、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填写了“比较满意”,但选择“非常满意”的市民却是极少数。

据悉,活动方将对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的结果进行梳理汇总后,于3月18日召开评议会,市文明办督查处将根据评议报告在3月20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发督办通知。4月15日前,相关部门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整改不到位的将再发督办通知,限期整改到位。 (记者 侯初初)

农资打假 护航春耕

种子农药饲料都会重点检查

当前正是农业春耕备耕的关键时期,为了整顿规范种子市场,确保大春用种质量,在一年一度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昨日,由市农委牵头,市农业执法支队、市种子站联合组成执法队,对农资市场进行抽检,这也掀起了今年全市农资打假的高潮。从当天检查结果来看,并未发现不合格现象。

昨日,执法队一行来到位于龙舟路的农资市场,每进入一家店,就会仔细翻看农资店的台账,以及农资进出市场的联网数据。在一家农药销售店内,执法队员随意拿起一瓶农药,查看药瓶上的农药浓度、成分等内容,并询问了销售人员有关农药的有效成分、浓度、重量等问题,还认真核对了农药的生产批号,一个细节都不放过。

据悉,到目前为止,我市已抽检种子店966家,抽检覆盖率达80%以上,样品从被抽查对象经营门市上扦取,确保样品的代表性。通过对扦取的473个样品进行了净度、发芽率和水分三项质量指标检测,得出结论,抽检样品合格率达99.15%,其中,对4个不合格种子经营店进行告知整改,令其限期追回已销售不合格的种子。

“确保春耕生产,从源头杜绝假劣农资产品流入市场是关键。”市农业执法支队队长王有泉表示,“除了种子,我们还将重点检查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方面。”记者 粟新林 文/图

一批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被集中销毁

成堆的灭火器被集中销毁,由于外观与真灭火器几乎一样,有围观市民还因误会说“心疼”,当消防人员介绍说这些都是害人的假灭火器时,大家马上都说砸得好,要对制售假灭火器的不法商家严惩。昨日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成都金府路万贯机电城门口,一批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被集中销毁。

昨日上午,市公安消防局举行了大型假冒伪劣消防产品销毁活动,销毁了2012年查获的成批假冒灭火器材,同时还向商家和市民宣传假冒伪劣灭火器材的危害。上午10点,在众多市民的注视下,消防官兵启动液压剪,将一具具假灭火器罐剪断,使其彻底成为废品而无法使用。“从外观上看像是真的,但‘内容’是假的,罐体里面装的都是不能灭火的面粉或者其他粉末,危害非常大。”消防官兵介绍。(记者 杜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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