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政府网站公布了《四川省人民政府严格依法行政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省政府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依法治国的各项部署要求,把严格依法行政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准则和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并突出做好十方面工作。
“规定”要求,省政府要在法定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的事项,都严格依法行使职权;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不作出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把法定程序作为行政权力行使的必经程序,严格按程序规则办事。
要保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凡是省政府制发的或常务会议审议的具有外部管理性质的规范性文件,都按程序由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其中,法规草案、规章和重大行政决策等由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且,规定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凡是重大、疑难和专业性强的决策事项,都开展专家咨询论证;凡是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产生重大分歧的决策事项,都组织听证,并使听证参加人进行平等、充分的质证和辩论。”
“规定”要求,要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创造安全公平法治的市场环境。同时,还要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制度规定,行政审批事项按规定在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也不得变更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规定。”同时,加强诚信建设提升公信力。“凡是决定的事项都认真落实,撤销或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要有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
要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凡是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都及时向社会公开,增强公共权力运行、公共资金使用、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的透明度。并且要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的非涉密重大事项3日内在新闻媒体和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同时还要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做到件件有回复。”此外,还要落实常务会议学法制度。 记者 华露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