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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重污染天停驶部分机动车拟入法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互联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3-07-25 10:26:11

  治理汽车污染不能只控数量

  中科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研究员王庚辰认为,治理机动车污染不能只关注数量,而是要把数量、油品和道路的畅通等情况结合起来。

  王庚辰表示,北京机动车保有量已有500多万辆,并不是意味着每天在路上跑的有这么多,跟东京800万辆机动车相比,北京的车辆并不多。在考虑控制机动车数量的同时,还要呼吁提高油品,这不仅局限在北京地区。

  王庚辰说,要控制机动车排放,还需要改善北京的交通拥堵情况。目前车辆在道路上平均时速25公里,车跑不起来,处于怠速状态污染物排放就大,比正常情况下高出几倍。

  ■ 条例草案焦点·控

  排污应申请排放许可证

  条例草案提出,北京对主要大气污染物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市或者区县环保部门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并按照取得的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污染物种类、排放总量指标等要求排放污染物。

  此外,逐步实施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交易制度。

  燃煤总量控制并逐步削减

  条例草案提出,北京要确定燃煤总量控制目标,逐步削减燃煤总量。市政府划定并公布禁止燃煤的区域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烧煤炭、重油、渣油、生物质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市政府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造,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提供饮食、洗浴等服务,应当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为燃料。

  防扬尘费用列入工程造价

  条例草案提出,进行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河道整治、建筑物拆除、物料运输和堆放等活动,应当采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工程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的责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道路及进出口周边100米以内的道路不得有泥土和建筑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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