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北京市法制办征求意见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送审稿)》将于今年7月份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经过审议完善后,将于今年年底付诸表决。
昨天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立法工作计划,今年7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将对市政府提交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行首次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还将在11月份的常委会上经历二审,经过修改完善的条例最终将在今年年底付诸表决。
今年还将继续审议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实施防震减灾法规定、实施代表法办法、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条例;制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动物防疫条例。
此外,对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控制吸烟条例、全民健身条例、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基本住房保障条例、统计管理条例进行立项论证。
市人大常委会还安排了3个起草项目,其中包括社会关注的北京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以及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条例和北京市出版条例。
与此同时,今年年内,市人大常委会将出台今后5年的立法规划。立法规划的编制将以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对立法工作的需求和广大市民对立法工作的诉求为依据。同时,在5年立法规划的编制过程中,常委会还将广泛征求并认真吸取广大市民的意见,在经过深入分析论证后完成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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