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充分释放内需潜力,壮大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信息消费,是一种直接或间接以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为消费对象的经济活动,因其具有结构层次高、带动作用强的特点,是近年来各国重点培育的新兴消费热点,也是我国有效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苗圩就曾指出,信息消费已成为扩大内需的新引擎,而且潜力巨大。
有研究机构研究结果显示,信息消费能够以1∶3的比例带动国民经济增长。目前,
美国和
日本的人均信息消费金额分别为3400美元和2400美元,而在中国,这一数字仅为190美元,不足美、日的十分之一。
可见,我国的信息消费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因此,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信息消费的发展,此次《意见》就明确指出,信息消费已成为当前创新最活跃、增长最迅猛、辐射最广泛的经济领域之一,对拉动内需、促进就业和引领产业升级发挥着重要作用。
2013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15年使信息消费规模超过3.2万亿元的目标,年均增长20%以上。实际上到2016年,我国信息消费规模已达到3.9万亿元人民币,顺利地完成了任务。
在之前的基础上,《意见》提出了新的发展目标,信息消费到2020年预计达到6万亿元,年均增长11%以上,拉动相关领域产出达到15万亿元,信息消费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不过,相比于发达国家,我国人均信息消费仍然很低,这与我国的
互联网大国地位极不相称,我国信息消费产品与服务的供给能力亟须提升。
为此,《意见》聚焦生活类、公共服务类、行业类及新型信息产品消费等重点领域,提出三方面政策措施,着力推进信息消费升级。一是提高信息消费供给水平。二是扩大信息消费覆盖面。三是优化信息消费发展环境。
此外,针对我国信息消费面临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消费市场不规范、数字内容产业发展滞后等方面,《意见》都提出了具体指导方法,并且发布了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在具体的实施措施中,有两方面在记者看来值得重点关注。一方面,信息基础设施落后是制约信息消费需求的重要因素,有待进一步加强建设。经过近年来政府的大力发展,我国目前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宽带普及率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所欠缺。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副总工程师樊会文曾介绍,日本宽带普及率达到80%,而我国仅有11.7%。我国宽带平均速度仅0.81M/秒,不仅远低于美国的5M/秒,而且大幅低于全球平均的1.84M/秒。但我国宽带的资费却高于美日等发达国家。国际电联(ITU)测算的固定宽带价格指数,我国为3.1,而美国和日本分别仅为0.6和1.1。
此次《意见》提出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进一步拓展光纤宽带和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覆盖的深度和广度,促进网间互联互通。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5G)标准研究、技术试验和产业推进,力争2020年启动商用。
而在公众最为关心的信息资费方面,《意见》也明确指出要推动信息消费全过程成本下降。重点在通信、物流、信贷、支付、售后服务等关键环节全面提升效率、降低成本。深入挖掘网络降费潜力,加快实现网络资费合理下降,充分释放提速降费的改革红利,支持信息消费发展。
这些措施如都能按时按质完成,将会为我国的信息消费提质扩容提供有力的保障,不仅会为城镇居民的信息消费带来便利,而且将为仍有巨大发展潜力的农村信息消费带来更好的发展机遇。
另一方面,网络
信息安全是信息消费的基础,还需要下大气力整治规范。有调查结果显示,随着移动支付和手机银行的普及,近九成受访者表示在进行信息消费时最关心的是账户资金安全性。特别是随着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等新型支付方式的出现,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让信息安全成为消费者进行信息消费时的隐忧。
作为世界第一电子商务大国,信息消费安全已经得到了政府的重视,不久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就提出要切实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严厉打击信息和网络诈骗。
此次《意见》落实了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内容,在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个人信息和知识产权保护、提高信息消费安全性方面都提出了具体措施。如健全用户身份及网站认证服务等信任机制,提升网络支付安全水平,严格落实企业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责任,全面规范个人信息采集、存储、使用等行为。
综上所述,正如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院长刘多说,中国信息消费正处于从1.0阶段向2.0阶段跃迁的新阶段,即从“信息的消费”转向“信息+消费”,由线上为主向线上线下融合的新消费形态转变。而在记者看来,《意见》的发布无疑将会成为这种转变的加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