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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电互保不能与简政放权逆行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上海商报   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3-08-05 00:00:00

  煤炭经济下滑,习惯坐享资源收益的省份开始扛不住了。继河南等省份出台煤电互保政策之后,山西再发煤炭经济新政“20条”,加入地方政府救市的行列。所谓煤电互保政策,即“省内煤保省内电,省内电优先使用省内煤”。

 

  从相关报道来看,今年“煤电互保”行动最早始于河南。而后,其他产煤省份纷纷跟风效仿。种种迹象显示,在煤价持续下跌的背景下,“保煤运动”正在愈演愈烈,而在“保煤运动”中,地方政府实际扮演了不太光彩的角色。

 

  其一,“煤电互保”是地方保护主义抬头的又一表现。此前,地方保护主义存在于地方政府采购等方面。如今,地方政府千方百计让“省内电优先使用省内煤”,就是为了保护地方煤炭产业,准确地说,是为了保护地方煤炭企业的利益和地方政府的煤炭税收。

 

  其二,“煤电互保”是电煤市场化的一种倒退。尽管电煤市场化改革持续了20多年,而且有关部门还在持续推进,但“煤电互保”却让电煤市场化倒退了。“煤电互保”的实质是权力变相干预市场,自然是市场化的倒退。

 

  其三,“煤电互保”有“顶风作案”的嫌疑。去年12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煤电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不得干预”。而后,发改委的专门通知中又提出各地政府对煤炭交易“少干预”。然而,一些地方政府却偏偏去干预。

 

  可能在地方政府看来,只是通过煤炭经济新政策去鼓励“省内电优先使用省内煤”,并不是以粗暴的强制的方式干预市场。地方政府负责人与五大电力集团谈判,也仅仅是起到催化剂的作用,并不是强制电力集团来买煤。但在笔者看来,无论是鼓励式的“煤电互保”,还是谈判式的“煤电互保”,都在间接干预煤电市场。

 

  笔者认为,“煤电互保”还与目前大力推进的“简政放权”改革背道而驰。我们要意识到,“简政放权”不只是中央部门的事情,地方政府更需要向市场放权。


来源:上海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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