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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下调工商业电价 为企业送“红包”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扬子晚报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5-04-09 10:14:45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依法适当降低铁矿石资源税征收比例,多措并举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会议决定,为降低企业成本、稳定市场预期、促进经济增长、有扶有控调整产业结构,适当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一是按照煤电价格联动机制,下调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约2分钱。二是实行商业用电与工业用电同价,将全国工商业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1.8分钱,减轻企业电费负担。继续对高耗能产业采取差别电价,并明确目录,加大惩罚性电价执行力度。三是利用降价空间,适当疏导天然气发电价格以及脱硝、除尘、超低排放等环保电价的突出结构性矛盾,促进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电价调整后,企业在电费方面的负担会进一步降低,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盈利水平,促进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主任张占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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