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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动态 第001期

 
 ·国内财经·    
  金融稳定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央行强调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要做好"加法"
  北交所发布股份减持监管指引  
  北交所发布纪律处分实施标准  
  上交所修订科创板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     
  《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修订发布
  沪深交易所就期货和衍生品信披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企业动态·    
  中创新航拟A股上市   
  重庆小米小贷更名为融渝科技  
  富途、老虎证券被禁止招揽境内投资者
 ·海外经济·    
  英国1月起停止从俄罗斯进口液化天然气   
  俄气公司2022年天然气产量和出口量均下降    
  以色列央行第7次加息
 ·研究探索·    
  发展服务型制造是大势所趋      
 ·社团工作·    
  中国矿业联合会发布2022中国矿业十大新闻    
 
 
 
 
 
 
 
 
 
 
 
 
 
 
 
 
 
 
 
 
 
·国内财经·
 
金融稳定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2022年12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稳定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28日。《草案》指出,维护金融稳定,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强化金融风险源头管控,依法将金融活动全面纳入监督管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协同高效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公平保护各方合法权益,防范道德风险。
  《草案》分为总则、金融风险防范、金融风险化解、金融风险处置、法律责任、附则共六个章节49条具体细则。
  《草案》指出,维护金融稳定,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强化金融风险源头管控,依法将金融活动全面纳入监督管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协同高效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公平保护各方合法权益,防范道德风险。
  在金融风险防范方面,《草案》规定,除经依法批准或者国家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金融机构,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金融业务活动。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审慎合规经营,在批准的业务和区域范围内开展活动。
  根据《草案》,金融机构、在金融市场融资的非金融企业不得通过关联交易、虚假诉讼、不当分配股息红利等方式损害或者变相损害债权人、其他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
  《草案》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金融机构依法自主经营,不得违反规定干预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和人事任免等事项。
  在金融风险化解方面,《草案》规定,金融机构发生资本和风险管理等审慎监管指标异常波动的,应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区别情形依法采取调整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资产负债规模,暂停有关业务,清收盘活资产,补充资本,暂停分配红利,限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其他收入,调整相关人员等措施主动化解风险,并及时向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报告。
  在金融风险处置方面,《草案》提出,国家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由统筹协调机制统筹管理,作为处置金融风险的后备资金。金融风险严重危及金融稳定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金融稳定保障基金。
  《草案》明确,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由向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运营机构等主体筹集的资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组成。
  《草案》提出,经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再贷款可以用于为金融稳定保障基金提供流动性支持,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应当以处置所得、收益和行业收费等偿还。金融稳定保障基金提供借款的,借款方应当采取提供合格担保品等措施保障资金偿还。
  《草案》还规定,金融风险处置应当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以市场化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处置不良资产和补充资本。
 
央行强调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要做好“加法”
 
  日前,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四季度(总第99次)例会。会议指出,要发挥好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信贷总量有效增长。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要继续做好“加法”,强化对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受疫情影响行业的支持。
  会议分析了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会议认为,2022年以来我国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效实施宏观政策,最大程度稳住经济社会发展基本盘。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适度,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科学管理市场预期,切实服务实体经济,有效防控金融风险。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红利持续释放,货币政策传导效率增强,贷款利率明显下降,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增强,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发挥了宏观经济稳定器功能。
  会议指出,当前全球经济增长放缓、通胀高位运行,地缘政治冲突持续,外部环境动荡不安,国内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强化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加大稳健货币政策实施力度,要精准有力,发挥好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增强信心,攻坚克难,着力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着力支持扩大内需,着力为实体经济提供更有力支持。
  会议指出,进一步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信贷总量有效增长,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重点发力支持和带动基础设施建设。在国内粮食稳产增产、能源市场平稳运行的有利条件下,保持物价水平基本稳定。
  会议称,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要继续做好“加法”,强化对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受疫情影响行业的支持,落实好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科技创新、普惠养老、交通物流、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和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碳减排支持工具,综合施策支持区域协调发展。
  会议指出,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大银行服务重心下沉,推动中小银行聚焦主责主业,支持银行补充资本,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完善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优化央行政策利率体系,发挥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重要作用,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效能和指导作用,推动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和个人消费信贷成本。深化汇率市场化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坚持“风险中性”理念,优化预期管理,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会议表示,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支持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努力做到金融对民营企业的支持与民营企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相适应。以促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完善绿色金融体系。优化大宗消费品和社会服务领域消费金融服务,继续加大对企业稳岗扩岗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会议要求,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满足行业合理融资需求,推动行业重组并购,改善优质头部房企资产负债状况,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做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金融服务,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会议指出,引导平台企业金融业务规范健康发展,提升平台企业金融活动常态化监管水平。推进金融高水平双向开放,提高开放条件下经济金融管理能力和防控风险能力。
会议强调,要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部门间政策协调,落实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充分发挥货币信贷政策效能,把握好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的平衡,统筹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与防风险,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
 
北交所发布股份减持监管指引
 
据悉,为进一步规范北交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简称“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等“关键少数”的股份减持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2022年12月30日,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称“北交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引》)。
  《监管指引》主要明确了以下三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减持的预披露要求。根据《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需提前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拟在3个月内减持股份超1%的,还应当提前30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为统一监管安排,明确市场预期,防范监管套利,《监管指引》明确,大股东、董监高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减持股份的,也应提前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
  二是明确股份来源的判断标准。根据《上市规则》,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北交所和全国股转系统竞价或做市交易买入的股份,其减持无需预披露。实践中,市场各方对同时持有“应预披露股份”和“无需预披露股份”的,如何判断股份来源咨询较多。为此,《监管指引》规定,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持有适用减持预披露股份和不适用减持预披露股份的,相关主体减持股份时,视为优先减持不适用预披露股份。
  三是明确股份减持要求与两融业务衔接。近期,北交所发布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业务规则》及配套指南,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涉及与股份减持要求相关的交叉适用,相关持续监管要求需与两融制度有序衔接。《监管指引》明确,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信用账户与普通账户持股应合并计算适用相关要求。
  北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交所设立以来,初步探索构建了一套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市场化减持约束机制,总体运行平稳。本次发布《监管指引》,既有利于各方理解和执行,减少减持违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也有利于防范监管套利,维护交易秩序,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下一步,北交所将结合市场发展实际和制度运行实践,持续研究评估减持管理机制效果,保障市场平稳运行。
 
北交所发布纪律处分实施标准
 
据悉,为进一步压实市场主体责任,助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北交所2022年12月30日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下称《实施标准》)。
《实施标准》公开了市场主体关切的纪律处分量化指标和裁量尺度,适用范围包含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一是坚持科学监管,推动监管公开透明。充分考量市场阶段特点与风险特性,结合北交所上市公司规模、特点,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旨在阐明违规行为责任认定准绳和纪律处分裁量标准。二是坚持宽严相济,完善考量因素。坚持宽严审时,在区分不同案件类型、同类但不同个案、同案但不同责任主体等方面作出针对性、差异化安排,在强化监管威慑的同时,精准把握处分的尺度。三是探索精准监管,主抓“典型违规”和“关键少数”。梳理常见的“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证券交易”“中介机构”四大类违规,同时探索合理区分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紧盯“关键少数”,使纪律处分既能达到惩处目的,又可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影响。
 
上交所修订科创板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
 
  据悉,为进一步明确科创板定位把握标准,支持和鼓励“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发行上市,2022年12月30日,上交所修订并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证监会修订并发布的《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在原有的科创属性评价标准基础上,明确符合规定的已境外上市红筹企业豁免适用营业收入指标,并优化科创属性发明专利指标和情形的表述。上交所本次修订《暂行规定》,是在按照《指引》的修订精神和要求制定的,目的是做好规则配套衔接,强化科创板定位,持续建设好科创板。
  《暂行规定》此次修订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增加符合条件的已境外上市红筹企业豁免适用科创属性关于营业收入指标的规定;二是修订科创属性发明专利指标和情形的表述;三是细化完善附件中对发行人专项说明、保荐机构专项意见的具体要求。其中,第三条主要是结合科创属性审核实践经验,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判断的需要,按照符合科创板支持方向、符合科技创新行业领域要求、符合科创属性相关指标或情形等维度,对发行人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的自我评估和保荐机构的专项核查意见作出了细化和具体要求。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暂行规定》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发行人自我评估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和保荐机构核查把关的细化要求。保荐机构应当聚焦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培育推荐优质企业到科创板上市,进一步加强对发行人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要求的核查把关,按照符合科创板支持方向、符合科技创新行业领域要求、符合科创属性相关指标或情形等维度作出专业判断,并在申报文件中充分、客观反映核查依据。
  本次《暂行规定》修订,是在总结前期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对科创板申报及推荐工作要求的明确和强化,加强上市标准与板块定位规则的配套衔接、保持立法逻辑一致,压实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责任,按照科创属性“实质重于形式”评价原则强化综合研判和审核把关,有利于进一步把握好科创板定位。
  上交所着力将科创板打造成为支持“硬科技”的特色板块,目前多个“卡脖子”领域的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成功上市,重点领域自主可控、进口替代不断取得突破,科创板企业在六大行业领域逐步实现全覆盖,产业集聚和支持科技创新的示范效应日益凸显。
  该负责人表示,上交所始终坚持科创板定位,坚持开门办审核,与市场各方形成合力,推动引导资本市场资金投向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科技创新领域。下一步,上交所将进一步加强科创板支持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建设,聚焦支持“硬科技”企业上市,助力科技、资本与实体经济高水平循环,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从源头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持续推动科创板高质量发展。
 
《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修订发布
 
据悉,为更好地坚守创业板定位,支持更多优质创新创业企业发行上市,2022年12月30日,深交所修订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 年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0年6月12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深证上〔2020〕506号)同时废止。
深交所新闻发言人介绍,《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改革后的创业板定位于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并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两年多来,我们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坚守创业板定位,切实执行上述要求。在此过程中,一些市场参与者提出,希望将创业板定位中的原则性要求尽可能具体化,以进一步增强创业板定位把握的可操作性。
  本次《暂行规定》修订,以《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为指导,总结实践经验,听取相关方面意见,将创业板定位的有关要求明确为具体、直观的判断标准,以进一步提升审核工作透明度,增强市场对创业板定位把握的可预期性。修订前后,创业板定位把握的方向、目标和逻辑是一致的。
  从内容上看,修订后的《暂行规定》着重从如下两方面作了补充完善。
  一是进一步落实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要求。明确禁止产能过剩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行业,以及从事学前教育、学科类培训、类金融业务的企业在创业板发行上市。
  《暂行规定》指出,属于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相关规定中下列行业的企业,原则上不支持其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具体包括农林牧渔、采矿业、纺织业等12大行业,但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自动化、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的创新创业企业除外。
  二是明确创业板定位把握的具体标准。围绕创新性和成长性两个维度,从研发投入复合增长率、研发投入金额、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等方面,设置了符合准确把握创业板定位实际需要的具体衡量指标。同时,对符合特定条件的企业,豁免适用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等部分指标,以满足不同类型企业的实际需要。
  《暂行规定》指出支持和鼓励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最近3年研发投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最近一年研发投入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最近3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属于制造业优化升级、现代服务业或者数字经济等现代产业体系领域,且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
  该发言人表示,深交所将继续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坚持定性和定量判断相结合,持续把好创业板定位关。紧密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先进制造、数字经济、绿色低碳等领域的优质企业上市融资。抓好市场沟通服务,争取各方理解支持,让更多优质的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能够通过创业板发展壮大。
  一是要强化与定位相关的核查把关质量。修订后的《暂行规定》就发行人自我评估、保荐人专项核查提出了规范要求,进一步明确了评估核查的形式及内容。发行人和保荐人应当按照要求,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评估核查,专业、审慎地进行判断,避免申报后因定位问题撤回或者终止审核。对创业板定位把握不准的,可以与交易所进行预沟通。
二是要提高与定位相关的信息披露质量。保荐人应当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理念,督促指导发行人按照“重大性”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与创业板定位相关的经营信息和行业信息。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落实简明、易懂的信息披露要求,提高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深交所还表示,保荐人应当准确理解、切实执行板块定位要求,与交易所同向发力,把好创业板市场入口关。深交所将对保荐人的推荐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分析研判,进一步压实保荐人前端把关责任。
 
沪深交易所就期货和衍生品信披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为了引导上市公司规范有序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进一步支持上市公司利用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开展套期保值等风险管理活动。2022年12月29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进行修订,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所谓套期保值,是指企业在买进(或卖出)实际货物的同时,在期货交易所卖出(或买进)对等数量的同类产品期货合约,目的是锁定利润,减少价格波动造成的损失。
  上交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进行了修订,新增“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一节进行专门规定,并在6个方面作了优化。一是加强对上市公司从事投机交易的约束。二是健全上市公司从事相关交易的内部控制。三是优化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审议程序。四是信息披露要求全面反映套保业务实质。五是要求持续关注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管理效果。六是定期报告给予上市公司解释空间。
  针对上市公司在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结合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发展现状,深交所就《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2年12月修订征求意见稿)》向各市场主体公开征求意见,重点修订五个方面:一是根据上位法要求明确监管范围。二是阐明不鼓励投机交易的监管态度。三是优化首次开展交易的审议和披露要求。四是完善交易进展的披露要求。五是做好与定期报告相关披露要求的衔接。
  沪深交易所均阐明不鼓励投机交易的监管态度。上交所表示,明确不鼓励公司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开展此类交易的,无论金额大小均应当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发表专项意见,且应当在公告标题和重要内容提示中真实、准确地披露交易目的,不得使用套期保值、风险管理等类似用语。防止上市公司以套期保值为名,行投机炒作之实。
  深交所表示,明确支持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具备风险管理能力的公司开展套期保值,同时进一步明确公司不得以套期保值为名变相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对于开展投机交易的,要求强化风险揭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修订是落实证监会《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以及上交所《推动提高沪市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计划》的具体举措。其表示,下一步,将在证监会的指导下,充分评估社会各界反馈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并尽快发布相关指引,提高上市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信息披露的有效性。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深交所将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践行“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方针和“四个敬畏、一个合力”要求,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结合监管实践不断完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信息披露监管制度,支持上市公司合理利用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做好风险管理工作,支持金融市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并在制度层面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企业动态·
 
中创新航拟A股上市
 
据报道,登陆港交所两个月后,国内第三大动力电池生产商中创新航( 03931.HK )进行A股上市备案登记,计划二次上市。2022年12月29日晚间,中创新航公告称,已就A股IPO提交上市前辅导的备案登记,有关材料已递交。
今年10月6日,中创新航登陆港交所,募资101亿港元,成为“港股动力电池第一股”。
  作为仅次于宁德时代( 300750.SZ )和比亚迪( 002594.SZ )的国内第三大动力电池生产商,中创新航的赴港上市备受瞩目,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红杉资本、小米长江产业等投资者纷纷下注,上市前估值高达580亿港元。但是公司股价上市首日即破发,此后一路震荡下行,截至12月30日收盘,中创新航股价报18.18港元/股,市值缩水至322.2亿港元,上市两个多月股价和市值双双腰斩。“市场太差,最后一轮进入的投资者是亏损的。”一名投资人说。
据了解,中创新航计划A股上市除了有产能扩张对资金的需求,还有公司股东对市值的诉求。
 
重庆小米小贷更名为融渝科技
 
据报道,随着小米旗下金融牌照布局调整,消费贷业务从小贷公司转至消费金融公司。2022年12月29日,重庆市小米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企业名称变更为“重庆融渝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从“在重庆市主城九区内开展各项贷款票据贴现、资产转让业务”变更为“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等”。
  重庆市小米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下称“小米小贷”)成立于2015年6月,注册资本4.5亿美元,法定代表人洪锋,由小米金融(香港)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此外,天星数科(小米金融业务品牌)还有一张消费金融公司牌照。重庆小米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下称“小米消金”)于2020年5月29日成立,注册资本15亿元,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持股50%,是第一大股东;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持股30%,是第二大股东;重庆金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是第三大股东;重庆大顺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8%,是第四大股东;重庆金冠捷莱五金机电市场有限公司持股0.2%,是第五大股东。
 
富途、老虎证券被禁止招揽境内投资者
 
  据悉,证监会2022年12月30日发布通知,推进富途控股、老虎证券非法跨境展业整治工作。证监会表示,拟要求富途控股、老虎证券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改,依法取缔增量非法业务活动,禁止招揽境内投资者及发展境内新客户、开立新账户,妥善处理存量业务。
  证监会表示,近年来,富途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富途控股”)、UP Fintech Holding Limited(简称“老虎证券”)未经证监会核准,面向境内投资者开展跨境证券业务,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证券业务。2021年10月15日,证监会通过媒体发声表明监管态度,即此类境外证券经营机构的跨境证券业务不符合《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将依法对此类活动予以规范。2021年11月11日,证监会对富途控股、老虎证券高管进行了监管约谈,明确了证监会监管态度,要求其依法规范面向境内投资者的跨境证券业务。
  按照“有效遏制增量,有序化解存量”的思路,证监会拟要求富途控股、老虎证券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改。一是依法取缔增量非法业务活动。禁止招揽境内投资者及发展境内新客户、开立新账户。二是妥善处理存量业务。为维护市场平稳,允许存量境内投资者继续通过原境外机构开展交易,但禁止境外机构接受违反我国外汇管理规定的增量资金转入此类投资者账户。
 
·海外经济·
 
英国1月起停止从俄罗斯进口液化天然气
 
1月2日,英国外交、联邦事务及发展部在社交媒体上发文称,英国已从1月1日起停止从俄罗斯进口液化天然气。
俄乌冲突爆发后,英国进口俄罗斯天然气量急剧下降。去年,英国进口了31.2亿立方米的俄罗斯天然气,约占英国天然气总消费量的4%。
 
俄气公司2022年天然气产量和出口量均下降
 
1月2日,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首席执行官米勒表示,该公司2022年天然气产量达到4126亿立方米,与2021年相比下降了约20%。而去年,该公司天然气出口量为1009亿立方米,与2021年相比下降了45.5%。
 
以色列央行第7次加息
 
1月2日,以色列央行宣布,将把基准利率上调0.5个百分点至3.75%,以应对该国不断升高的通胀率。这是以色列自去年4月以来第7次加息,3.75%的利率也是该国自2008年以来的最高水平。
根据以色列央行的报告,在住房和食品成本不断攀升的带动下,过去12个月以色列的年化通货膨胀率达5.3%,远超预期范围,为2008年10月以来最高纪录。
 
·研究探索·
 
发展服务型制造是大势所趋
 
《经济日报》1月3日刊发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罗仲伟、服务型制造研究院研究员刘树龙联合撰写的文章指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发展,推动传统产业打破边界,相互嵌入、衍生、转化、合成、赋能,形成具有更高效率、更高价值的新型产业形态。产业融合特别是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成为全球经济增长和现代产业发展的重要趋势。在这个过程中,服务型制造已经初步展现出强大的效能。
  服务型制造是以制造为基础推动制造和服务融合的产物。有别于传统的生产型制造,服务型制造是高度体现产业融合创新的新型产业形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着力发展实体经济,依靠创新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在这方面,服务型制造大有可为。
  发展服务型制造正当其时
  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对企业提质增效、形成产业竞争新优势、更好满足市场需求、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有利于提升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需要看到,商业活动本质上就是围绕市场需求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活动。推动产品制造和服务相互延伸进而融合,有助于改善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关系,使产业与市场的时空联系更加紧密,有利于更好释放消费需求。随着制造和服务渗透融合,产业与市场的结合与互动、供给与需求的连接与适配也日益强化,供求之间的信息壁垒趋于消解,产业组织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得以精简,交易成本大幅度降低,潜在需求更易于显在化,新的需求市场和消费场景得以不断涌现。在这一过程中,企业的发展视野更加开阔,对产品和服务融合的应用场景具有更加丰富的想象空间,更加能够用集约、高效的组织方式和多元、集成的技术手段及时响应市场需求。这些都有利于提升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推动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
  二是有利于增强产业链韧性和竞争力。产业链韧性强,一般是指产业链在应对市场扰动时的抵抗能力和恢复能力强,在不确定条件下的适应能力强。产业融合趋势下的服务型制造,能够赋予产业链以新的特征。服务型制造并非是企业间或者企业内部制造单元与服务单元的简单叠加,而是在产业组织关系变革基础上,通过跨产业、跨产品、跨场景的供给侧有效贯通,使价值链得到相应优化。同时,服务型制造使产业链上下游的产业组织关系更加紧密,以产业链集约、精炼为特征,并趋向形成交错、多维、泛连的网络状结构,相应地增强了产业的高端连接能力和自主可控能力。
  三是有利于中小制造企业可持续发展。与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更容易受到经济形势变化的影响,而服务型制造能够在产业组织重构的层面上改善中小制造企业的生存空间和成长空间。发展服务型制造,一方面,客观上要求大型制造企业突破传统产业关系,通过自身制造能力、供应链资源动员能力和市场对接能力的服务性外溢,帮助中小制造企业解决成长过程中面临的难题,进而形成“以大带小、以小促大”的协同发展格局。另一方面,服务要素的融入,使中小制造企业自身特点能够更为充分地展现,得以更有效地满足日益细分、个性化的市场需求,在其独立性、灵活性和创造性得到加强的同时获得市场竞争优势。
  找准推动工作的现实路径
  当前我国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存在,同时要看到,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具有超大规模市场等一系列优势。不失时机推动服务型制造发展,重点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发力。
  一是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制造和服务深度融合所展示的产业演进与变革,遍及实体经济领域几乎全部生产性活动,这为广大企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历史性机遇。目前,敢于打破传统工业生产组织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范式、向服务型制造转型的企业尚属少数。制造企业面临的阻碍不仅包括组织刚性、资源和能力约束、环境不确定性等,更深层的依然是旧有观念难以突破。这就需要企业提升认识,勇于改变传统经营管理方式,紧紧围绕终端市场需求,依托核心技术和关键产品推动战略管理、资源配置、组织方式和业务流程创新。通过产业组织关系变革或调整,实现制造业务和服务业务有机融合条件下的产品与服务重构。
  二是积极创造应用场景。服务型制造的显著特征是跨产业、跨产品运行,跨界融合、协同的产业组织方式极大地扩展了以满足市场终端有效需求为目标的生产范围,从而打破由传统的产业分工和技术体系所定义的产业结构体系。这就要求制造企业凭借资源、能力整合优势,以跨产业、跨产品的思路开发新市场,创造新的增长点。沿产业链上游,企业可拓宽研发设计服务、工程设计服务、定制化服务;沿产业链下游,企业可开辟生产性金融服务、信息增值服务、代运营服务、远程运维服务、市场对接服务等;从全产业链入手,企业可提供系统解决方案服务,以及工程总承包、全生命周期管理、供应链管理、数字化赋能等服务。
  三是加快对创新经验的总结和提炼。现实地看,许多企业在服务型制造方面的创新实践已经走在了理论的前面,业界和理论界要紧密跟踪已有企业实践,并加快总结服务型制造发展经验,构建相关知识体系,更好指导广大传统制造企业向服务型制造转型。以此支持和鼓励更多企业大胆开展服务型制造创新实践,推动产业融合,重塑企业的关键资源能力和市场开掘能力。
  四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服务型制造发展提供条件。产业基础设施是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撑产业发展的重要一环,主要包括技术性设施和组织性设施两类。日新月异的技术进步是产业融合的必要条件。服务型制造发展离不开以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数据算力为代表的技术类新型基础设施。与此同时,服务型制造着眼于产业组织方式的变革,需要建设与其相适应的组织性基础设施。例如,能够有效供给服务型制造共性技术和公共服务的产业集群和产业园区,以及服务于创新成果转化和新市场开发的应用场景公共平台、区域共享制造平台等。
五是着力激发中小制造企业活力。要鼓励大型企业将产品和服务融合的产能体系、供应链体系和市场营销体系向中小制造企业开放,通过技术、设计、流程、渠道、品牌和设施外溢缓解中小企业生存和成长过程中面临的难题,带动中小企业发挥小而专、小而精、多样化、灵活性强的优势,参与到国内国际经济循环中。同时要为中小制造企业提供更为丰富的应用场景,助力其创新成果尽快打开市场。
 
·社团工作·
 
中国矿业联合会发布2022中国矿业十大新闻
 
  2022年12月30日,中国矿业联合会在京召开2022中国矿业十大新闻发布会。
  本年度的中国矿业十大新闻由中国矿业联合会与《中国矿业》杂志社共同遴选、筛选,并邀请中国矿业联合会副会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和相关行业协会、各省矿业联合会(协会)等进行投票选出。
  2022中国矿业十大新闻分别是:
  1. 习近平总书记回信勉励山东省地矿局第六地质大队全体地质工作者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10月2日给山东省地矿局第六地质大队全体地质工作者回信,对他们弘扬优良传统、做好矿产勘查工作提出殷切期望。习近平在回信中表示,建队以来,你们一代代队员跋山涉水,风餐露宿,攻坚克难,取得了丰硕的找矿成果,展现了我国地质工作者的使命担当。
  习近平强调,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事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希望同志们大力弘扬爱国奉献、开拓创新、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大勘查力度,加强科技攻关,在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发挥更大作用,为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贡献,奋力书写“英雄地质队”新篇章。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六地质大队成立于1958年,1992年被国务院授予“功勋卓著无私奉献的英雄地质队”荣誉称号。自成立以来,该队在黄金等矿产资源勘查上勇于创新突破,累计查明金资源量2810余吨,约占全国已探明黄金资源量的五分之一。
  10月6日上午,自然资源部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山东省地矿局第六地质大队全体地质工作者重要回信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 国家组建中国矿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7月25日,中国矿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大会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出席大会并为公司成立揭牌。
  组建中国矿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增强我国重要矿产资源供应保障能力的重大举措,对于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促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和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公司将坚持开放协同、合作共赢,坚持市场化、法治化运营,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世界一流矿产资源综合服务企业。
  3. 紫金逾59亿元拿下“全球储量最大单体钼矿”
  10月21日,紫金矿业与安徽金钼地矿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公司通过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摘牌的方式,以59.1亿元收购金沙钼业84%股权,揽获全球储量最大单体钼矿——安徽金寨县沙坪沟钼矿。
  沙坪沟钼矿是世界级超大斑岩型钼金属矿床,探矿权内钼资源量233.78万吨,按照设计1000万吨/年采选规模,建成达产后年均产钼约2.72万吨。
  4. 我国石油年产量重回2亿吨,天然气年产量首次跃上2亿吨油当量
  12月10日,第二届中国海洋能源发展论坛暨《中国海洋能源发展报告2022》发布会以线上形式召开。报告分析,国内能源消费整体因疫情、价格等因素增速放缓,原油、天然气需求出现小幅回落,但国内油气生产保持良好势头,对外依存度有望下降。报告预计,2022年国内原油产量达到2.05亿吨左右,是2016年以来首次重回2亿吨以上;预计国内天然气产量2211亿立方米,其油当量首次跃上2亿吨,油气当量合计超过4亿吨。
  5. 全国煤炭产量创历史新高,有力保障了能源需求
  今年以来,各产煤地区和煤炭企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稳定供应的决策部署,全力以赴做好煤炭增产增供,推动煤炭产量实现较快增长。据统计,1-11月,全国煤炭产量40.9亿吨,同比增长9.7%,比去年同期增加3.6亿吨,创历史新高。其中,晋陕蒙新四省区1-11月煤炭产量达33.2亿吨,占全国煤炭产量的81%,充分发挥了增产增供“主力军”作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进一步挖掘在产煤矿扩能增产潜力,指导产煤省区和煤炭生产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保持稳定生产,确保煤炭供应平稳。
  6. 2022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线上召开
  9月21日,2022(第24届)中国国际矿业大会以“线上”方式开幕。本届大会以“可持续的矿业,为了可持续的经济增长”为主题,就国内外矿产品供需形势、矿业资本市场、矿产品交易市场等举办多场论坛,致力于通过振兴矿业提升资源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经济可持续增长。
  大会由开幕式、主题论坛、专题论坛、线上展览、国家馆、《矿业访谈》栏目、讲习班等活动组成,并开设六大板块线上展览,300多家单位线上参展。南非、塞尔维亚、阿根廷、赞比亚、纳米比亚、秘鲁、坦桑尼亚、乌拉圭、蒙古、苏丹、莫桑比克等国驻华使节线上出席开幕式。
  7. 自然资源部加大采矿用地支持力度,保障国家能源资源供应安全
  自然资源部11月25日发布消息,将从差别化保障采矿用地合理需求、统筹规划用地规模和布局等方面支持各地采矿用地正常供应,保障国家能源资源供应安全。
  采矿用地是指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盐田、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地。
  自然资源部表示,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及省级人民政府重大项目清单的采矿项目用地,在按照现行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时,由自然资源部直接配置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在统筹规划用地规模和布局方面,自然资源部要求,市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明确能源矿产资源安全底线管控要求,合理安排采矿项目新增用地的布局、规模和时序,对采矿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和存量采矿用地复垦修复作出空间安排,列出采矿项目清单。
  8. 九部门联合印发《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
  10月3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中国气象局、国家林草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主要目标:到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基本建立。到2030年,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更加健全。到2060年,技术水平更加先进、管理效能更加突出、服务能力更加高效、引领国际的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全面建成。
  9. 各省陆续出台“十四五”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今年以来,各省(区、市)陆续印发了2021—2025年的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这些规划是各省(区、市)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及认真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的目标任务,对“十四五”期间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作出全面部署,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十四五”期间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的重要依据,是推进和实现矿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导规划。
  10. 紫金矿业快速进军锂资源产业,形成“两湖一矿”产业新格局
  “两湖一矿”指:阿根廷3Q盐湖锂矿及西藏拉果错盐湖锂矿(两湖)+湖南湘源锂矿(一矿),其中:阿根廷3Q盐湖锂矿控制碳酸锂当量资源763万吨,西藏拉果错盐湖锂矿控制碳酸锂当量资源214万吨,湖南湘源锂矿控制碳酸锂当量资源216万吨。紫金矿业“两湖一矿”合计控制碳酸锂当量资源量超1000万吨,约居全球主要锂企业资源量前10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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