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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动态 第198期

 
·国内财经·  
  习近平要求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     
  "两高"发布司法解释严惩网络犯罪  
  六部门明确资管产品投资两类基金不受嵌套制约     
  证监会将优化资本市场审计执业生态    
  沪深交易所修订股份质押格式指引 
  证监会修订证券期货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证监会宣布启动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    
  证监会改革境外上市制度服务H股公司健康发展    
  外管局推12项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举措     
  密码法将于2020年1月1日施行   
  北京通州发布"通八条"细则
  山东多项举措助力消费扶贫      
  《山西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出台  
  海南省出台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规划  
·企业动态·  
  "南北船"重组获批  
  华为获颁国内首个5G无线电通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海外经济·  
  美国2019财年财政赤字创7年新高      
  俄央行降低基准利率    
·研究探索·  
  "中国经济衰退论"站不住脚
·社团工作·  
  上海上市公司协会2018年度会员大会召开
 
 
 
 
 
 
 
 
 
 
 
 
 
 
 
 
 
·国内财经·
 
习近平要求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
 
  据悉,中共中央政治局10月24日下午就区块链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进行第十八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区块链技术的集成应用在新的技术革新和产业变革中起着重要作用。我们要把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重要突破口,明确主攻方向,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
  习近平指出,区块链技术应用已延伸到数字金融、物联网、智能制造、供应链管理、数字资产交易等多个领域。目前,全球主要国家都在加快布局区块链技术发展。我国在区块链领域拥有良好基础,要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积极推进区块链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
  习近平强调,要强化基础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努力让我国在区块链这个新兴领域走在理论最前沿、占据创新制高点、取得产业新优势。要推动协同攻关,加快推进核心技术突破,为区块链应用发展提供安全可控的技术支撑。要加强区块链标准化研究,提升国际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要加快产业发展,发挥好市场优势,进一步打通创新链、应用链、价值链。要构建区块链产业生态,加快区块链和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前沿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推动集成创新和融合应用。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打造多种形式的高层次人才培养平台,培育一批领军人物和高水平创新团队。
  习近平指出,要抓住区块链技术融合、功能拓展、产业细分的契机,发挥区块链在促进数据共享、优化业务流程、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协同效率、建设可信体系等方面的作用。要推动区块链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解决中小企业贷款融资难、银行风控难、部门监管难等问题。要利用区块链技术探索数字经济模式创新,为打造便捷高效、公平竞争、稳定透明的营商环境提供动力,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各行业供需有效对接提供服务,为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要探索“区块链+”在民生领域的运用,积极推动区块链技术在教育、就业、养老、精准脱贫、医疗健康、商品防伪、食品安全、公益、社会救助等领域的应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智能、更加便捷、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要推动区块链底层技术服务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相结合,探索在信息基础设施、智慧交通、能源电力等领域的推广应用,提升城市管理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要利用区块链技术促进城市间在信息、资金、人才、征信等方面更大规模的互联互通,保障生产要素在区域内有序高效流动。要探索利用区块链数据共享模式,实现政务数据跨部门、跨区域共同维护和利用,促进业务协同办理,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人民群众带来更好的政务服务体验。
  习近平强调,要加强对区块链技术的引导和规范,加强对区块链安全风险的研究和分析,密切跟踪发展动态,积极探索发展规律。要探索建立适应区块链技术机制的安全保障体系,引导和推动区块链开发者、平台运营者加强行业自律、落实安全责任。要把依法治网落实到区块链管理中,推动区块链安全有序发展。
  习近平指出,相关部门及其负责领导同志要注意区块链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提高运用和管理区块链技术能力,使区块链技术在建设网络强国、发展数字经济、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两高”发布司法解释严惩网络犯罪
 
10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解释》明确对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
  《解释》规定,假冒国家机关、金融机构名义,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的,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数量达到三个以上或者注册账号数累计达到二千以上的为“情节严重”,即可入罪。
  《解释》共十九条,主要包括以下十个方面的内容:明确了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的主体范围;明确了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的前提要件;明确了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的入罪标准;明确了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客观行为方式;明确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入罪标准;明确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主观明知推定规则;明确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入罪标准;明确了单位实施相关网络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明确了相关网络犯罪的职业禁止和禁止令适用规则;明确了相关网络犯罪的罚金刑适用规则。
 
六部门明确资管产品投资两类基金不受嵌套制约
 
据悉,在资管新规中被特别标记为“另行规定”的资管产品投资两类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下称“两类基金”)的相关规定,一年半后终于被六部门一槌定音。10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和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凡是符合通知要求的两类基金,均在接受资管产品及私募投资基金投资时不视为一层资管产品。也就是说,资管产品和私募基金投资两类基金时,将豁免受双层嵌套的制约,因为投资它们不被视为嵌套。
  《资管新规》在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首次对这种行为明文禁止,指出“资产管理产品可以再投资一层资产管理产品,但所投资的资产管理产品不得再投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外的资产管理产品”。
  也就是说,除投资于公募基金外,任何两个资管产品间进行投资,均构成嵌套——这就是被资管人士定义为“双层嵌套”。但同时,《资管新规》又留了个口子,将资管产品投资两类基金的定性留白,专门注明“另行规定”。
  直到一年半后的今天,六部门下发通知明确符合要求的两类基金接受资管产品及私募基金投资时,不被视为一层资管,投资它们不被视为双层嵌套;同时通知还指出,过渡期内投向两类基金的资管产品,整体视为合格投资者,不合并计算该产品的投资者人数。
2018年4月,经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规定,两类基金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通知》要求基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政策等国家宏观管理政策,对直接服务于培育壮大新兴产业集群、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装备智能化转型升级、创新创业创造等方向的部分基金予以重点支持。
  对于创业投资基金,《通知》还要求基金投资范围限于未上市企业、基金存续期限不短于7年、基金名称体现“创业投资”字样或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中体现“创业投资”策略等;对于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还要求由中央、省级或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批复设立、政府认缴比例不低于基金总规模的10%、基金运作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
  《通知》适用的金融机构资管业务,与资管新规相关规定保持一致,即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管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接受投资者委托,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
  资管新规出台前,部分金融机构已与两类基金签订认缴协议或实际出资。为避免出现“半拉子”工程影响基金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发改委、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审慎研究提出,根据新老划断的原则,资管新规出台前金融机构已与符合《通知》规定要求的两类基金签订的认缴协议继续有效。
  同时,按照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过渡期内,金融机构可以发行老产品出资符合《通知》规定要求的两类基金,但应当控制在存量产品整体规模内,并有序压缩递减,防止过渡期结束时出现断崖效应;过渡期结束仍未到期的,经金融监管部门同意,采取适当安排妥善处理。
  央行相关负责人指出,《通知》主要是对资产管理产品出资创业投资基金和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适用资管新规及其实施细则等问题加以明确,整体思路和主要内容与资管新规及其实施细则的导向和基本原则保持一致。
 
证监会将优化资本市场审计执业生态
 
  据悉,证监会日前召开2019年度审计监管工作培训会。会议指出,证监会将优化资本市场审计执业生态,强化机构监管和业务监管,严厉打击审计违法违规行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提升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成本,引导各方支持配合资本市场审计工作,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会议总结回顾最近一年多来资本市场的审计监管工作,分析研判目前审计监管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提出优化资本市场审计执业生态的具体举措,全面提升资本市场审计质量。会议认为,资本市场审计行业要勤勉尽责执业,做好会计信息的看门人,给投资者一个真实透明的公司。资本市场审计监管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导向,提升有效监管和科学监管水平,提高资本市场审计执业质量和会计信息质量。
  会议指出,资本市场审计行业和审计监管要坚持“四性”,一是牢记政治性,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二是体现时代性,要贯彻新发展理念,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为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坚实保障。三是突出专业性,要尊重专业、敬畏专业,审计行业要保证专业胜任能力,审计监管要保持监管专业水平。四是强化组织性,会计师事务所要建立健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一体化管理机制,审计监管要坚持管住法人,管住机构。
  会议强调,会计师事务所作为资本市场重要的中介服务机构,提升执业质量和公信力,实现持续健康发展,需要营造良性的执业生态。证监会系统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证监会党委的各项要求,按照“四个敬畏、一个合力”的要求,突出监管导向、各方同心合力的理念,优化资本市场审计执业生态,一是优化监管生态,强化机构监管和业务监管,严厉打击审计违法违规行为,提升审计监管科技化水平。二是优化协作生态,发挥系统内外合力,构建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合作顺畅、协调有序、反应快速的综合监管体系。三是优化文化生态,督促资本市场审计行业树立人合的合伙文化、诚实守信的底线文化、风险和质量为先的执业文化、尊重专业的工匠文化。四是优化公众监督生态,要进一步深化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公开,引导市场主体合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同时做好舆论引导与应对,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五是优化发展生态,要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提升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成本,引导各方支持配合资本市场审计工作,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沪深交易所修订股份质押格式指引
 
  据悉,为加快推动防范及稳步化解质押风险,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与针对性,引导大股东合理控制质押比例,沪深交易所10月25日修订了上市公司股份质押相关的公告格式指引。
  总的来看,本次修订对于高比例质押、冻结等设置了分级、分阶段式披露要求,逐级强化控股股东高比例质押的信息披露内容。同时,针对股份质押、冻结、强制平仓或过户等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的事项,细化风险揭示和风险防控措施的披露,并引入“第三方”核查机制。
  具体来说,本次修订主要涉及如下四个方面。
  一是建立分层次、差异化的股份质押信披制度,强化控股股东高比例质押信披要求。针对控股股东高比例质押可能存在的风险,本次修订以控股股东或者第一大股东质押比例50%和80%作为质押风险分层标准,规定不同质押比例不同的披露内容,形成分层次的差异化信披要求。
  具体要求包括,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比例超过50%的,规定本次及后续每笔质押均需予以披露;质押比例超过50%的,在一般披露要求外,新增要求披露累计融资额、融资用途、还款资金来源及资金偿付能力等关键信息,以及高比例质押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的影响;质押比例超过80%的,还要求进一步披露股东详细资信情况、高比例质押的原因及必要性、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与上市公司资金往来、质押风险评估情况等信息。通过逐级、针对性提高信披具体要求,引导控股股东根据自身情况谨慎质押,合理控制质押比例,在质押前预留足够、适当的安全垫,做好风险预判。
  二是明确披露原则与适用情形,持续规范股东信息披露行为。首先,确定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原则。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票质押往往具有“行为趋同、风险联动、共同处置”等特点,鉴于此,本次修订将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纳入监管范围。其次,明确平仓风险的披露标准。要求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5%以上股份出现被平仓或强制过户风险时,披露相关股东的履约能力、追加担保能力等,充分揭示风险信息。再次,新增股份冻结的披露要求。考虑到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冻结可能影响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性,本次修订增加控股股东股份被大额冻结或可能影响控制权等3种额外披露情形,要求相关股东充分披露债务逾期、资金占用等情况,以及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等的影响。此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质押股份的,可在质押前自愿进行预披露。
  三是细化股份质押用途、业绩补偿义务等披露要求,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本次修订要求质押公告列明质押用途的多种可能类型,要求股东充分揭示所持质押和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等情况,以保障出资方、投资者全面了解分析股票质押潜在风险。结合最新并购重组监管规则要求,明确质押股份涉及业绩补偿义务的具体披露要求。
  四是增加股份强制平仓或过户风险时的其他披露要求,引入“第三方”核查机制。本次修订增加股份出现被强制平仓或过户风险时的披露要求,要求披露相关股东的履约、追加担保能力、可能造成的风险及化解措施。引入“第三方”核查机制,对于控股股东存在被强制平仓或过户风险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及处于持续督导期的保荐机构和财务顾问就上述风险可能对上市公司产生的影响,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强化“关键少数”及中介机构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修订采取“新老划断”原则,即增量质押部分应严格按照新的质押公告要求充分披露,存量质押部分仅需在质押状态发生变化时再按照质押公告进行细化披露。
  上交所表示,后续将严格执行新质押公告指引,督促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审慎评估、开展高比例质押,支持控股股东和相关方化解质押风险,培育专注主业、稳健经营、审慎经营的良好氛围,共同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深交所表示,将聚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继续加强对股东质押行为监管,密切关注控股股东高比例质押风险,支持产品创新化解股票质押风险,多措并举为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的风险化解创造良好市场环境,与各方协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努力打造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相匹配的资本市场生态体系。
 
证监会修订证券期货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据悉,证监会10月25日就修订《证券期货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介绍,本次修订主要加强了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结合实践经验,改进立法程序机制等。
  常德鹏表示,现行《规定》作为专门规范证券期货立法工作的部门规章,适应了资本市场立法工作量大、要求高、技术性强的特点,有力保障了资本市场的法治建设。为顺应新的时代要求,《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已分别于2015、2018年进行了修改。为更好落实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和上位法规定,进一步完善证券期货立法工作机制,保障立法质量,证监会对《规定》进行了配套修改。
  本次修订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加强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按照《条例》要求,补充了相关规定,如制定规章,应当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年度规章制定工作计划要经批准,临时补加规章立项报证监会主要负责人批准等。二是修改完善与《条例》不一致的地方。如要求制定规章应当符合上位法规定;法制机构可以向社会公开征集规章制定项目建议;年度规章制定工作计划要向社会公布;起草部门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章涉及重大利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进行论证咨询,必要时进行听证;法制机构审查规章时,可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有重大意见分歧的,法制机构应当组织进行论证研究,提出倾向性意见,及时报委务会议决定等。三是结合实践经验,改进立法程序机制。
 
证监会宣布启动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
 
10月25日,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启动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并提出重点推进五项改革措施。
对此,全国股转公司新闻发言人表示,按照本次新三板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全国股转公司将抓好发行、交易、分层、信息披露、投资者适当性、监督管理、市场退出及投资者保护等配套制度的制定和完善。
  具体来看,目前与改革相关的主要自律规则已完成起草,全国股转公司将适时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技术准备方面,发行承销、发行审核、交易等技术系统已完成主要功能开发;人员准备方面,已成立负责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审査的部门,配备了专职审査人员,近期还将启动内外部审查专家遴选工作;市场准备方面,已制定推广动员计划,将适时启动对挂牌公司、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以及地方政府、高新园区的宣介培训工作。
  本次新三板改革剑指新三板市场规模快速增长及挂牌公司成长壮大,市场结构日渐变化、需求日趋多元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上述新闻发言人表示,改革后,新三板将形成“精选层、创新层和基础层”的市场结构,通过转板、发行、交易、投资者适当性等差异化制度安排,提升市场融资功能和定价能力,改善市场流动性,发挥精选层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创新层和基础层企业成长升级提升挂牌公司质量、规范培育中小企业,促进新三板实现投融资平衡、形成良好市场生态,推动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证监会改革境外上市制度服务H股公司健康发展
 
  近日,国务院批复证监会请示,同意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在境外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H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期限、股东提案权和召开程序的要求统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不再适用《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境外上市制度建立之初,为适应境内企业到境外上市的需要,国务院于1994年出台《特别规定》以弥补当时境内外制度差异,其中规定境外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45日前发出书面通知等要求。随着境内公司治理水平的逐步提升和相关法规制度的完善,《特别规定》与上位《公司法》的要求产生不一致,对H股公司治理和高效决策形成不利制约,对H股公司境内外股东合法权益平等保护也不利,成为近年来市场普遍反映的一个问题。本次法规调整适用,对完善H股公司治理,提高公司决策效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积极意义。
 
外管局推12项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举措
 
  据报道,继10月23日国常会部署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确定优化外汇管理措施,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后,10月2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落地具体的外汇管理优化措施。
  《通知》涵盖跨境贸易和跨境投融资两大方面共计12项便利化措施,旨在进一步深化跨境贸易和投资外汇管理改革,简化相关业务操作,便利银行和企业等市场主体办理外汇业务。跨境贸易方面,一是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使诚信企业享受更大便利;二是简化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办理有关贸易资金收付手续;三是优化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报告方式;四是简化出口收入入账手续,允许企业自主选择是否开立待核查账户;五是便利企业分支机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名录登记;六是允许承包工程企业境外资金集中管理。
  跨境投融资方面,一是允许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以资本金开展境内股权投资;二是扩大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便利企业使用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支付;三是便利境内机构向境外投资者转让境内企业股权所得转让对价款的结汇使用,允许外国投资者保证金在竞标成功后用于其出资、结汇支付等;四是将企业外债注销登记下放银行办理,试点取消企业外债逐笔登记;五是取消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开户数量限制;六是开展银行不良债权和贸易融资等跨境转让试点。
 
密码法将于2020年1月1日施行
 
  10月26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新法旨在规范密码应用和管理,促进密码事业发展,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共计五章四十四条,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密码法的“密码”并非日常生活中由数字、字母和符号组成的登录或支付密码等,而是指采用特定变换的方法对信息等进行加密保护、安全认证的技术、产品和服务。根据本法,密码分为核心密码、普通密码和商用密码,核心密码、普通密码用于保护国家秘密信息,商用密码用于保护不属于国家秘密的信息。
  密码法明确,从事核心密码、普通密码科研、生产、服务、检测、装备、使用和销毁等工作的机构,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核心密码、普通密码标准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和保密责任制,确保核心密码、普通密码的安全。
  涉及国家安全、国计民生、社会公共利益的商用密码产品,应当依法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由具备资格的机构检测认证合格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商用密码产品检测认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避免重复检测认证。
  根据密码法规定,国家鼓励和促进商用密码产业发展,依法保护密码领域的知识产权,加强密码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将密码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密码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值得注意的是,在密码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期间,一些国家和组织的驻华机构通过不同的渠道向法工委表达了关切,法工委发言人在此前的记者会上也明确表示将一视同仁、同等适用。
  根据密码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遵循非歧视原则,依法平等对待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在内的商用密码科研、生产、销售、服务、进出口等单位。国家鼓励在外商投资过程中基于自愿原则和商业规则开展商用密码技术合作。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强制转让商用密码技术。
 
北京通州发布“通八条”细则
 
10月27日,在2019全球财富管理论坛上,北京市通州区在去年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高精尖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简称“通八条”)的基础上,正式发布“通八条”实施细则。
  本次发布的“通八条”实施细则包含“前奖励+后补贴+企业服务”三大类政策文件,在企业入驻前期、后期均有相应的奖励,帮助企业发展。“前奖励”指《通州区重点企业落户奖励实施办法》,吸引企业高效落户;“后补贴”指《通州区重点企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实施办法》,扶持企业做大做强;“企业服务”指《通州区重点企业高管及专业人士服务实施办法》,助力企业汇聚兴业之才。
  本次发布的实施细则扶持力度大,覆盖面广。对于2019年1月1日之后在通州注册的企业,最高可按年度区域综合贡献1000万元以上部分的70%给予扶持;对2019年之前已注册企业,最高可按年度区域综合贡献高出2016至2018年区域综合贡献均值部分的70%给予扶持。企业的主营业务符合通州区产业发展方向,综合贡献越高,享受的扶持比例越高。
  对于新落户的优质企业,《通州区重点企业落户奖励实施办法》中明确了入驻奖励和用房补贴,属于前奖励政策,企业注册落地即给予奖励,加速企业落地生根。政策聚焦“优质企业以及通州区急需的短板企业”,对包括金融机构、总部企业、专业服务业企业、独角兽、上市公司、国高新企业等在内的优秀企业给予相应的奖励。其中,对新设立的持牌金融机构,最高奖励5000万元;对总部企业,最高奖励1000万元;对新迁入的主板上市公司,一次性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奖励;对独角兽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奖励。对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战略咨询机构等专业服务型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此外,对其他符合副中心产业发展方向的高质量迁入企业,也将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企业可以选择与自身类型相匹配的奖励种类进行申报。在申请通州区奖励政策的同时,企业还可以同步申请北京市的奖励政策,将实现市区两级奖励额度的叠加。企业落户通州以后,通州区还将持续七年为重点企业提供专项扶持资金奖励,包括企业经营用房补贴、上市(挂牌)补贴、研发投入补贴、贷款贴息补贴、基础设施建设补贴、高管及专业人士奖励、经营性补贴等。企业可根据自身发展量身定制用于空间改造、企业融资、科技研发、高管奖励、转型升级等多种扶持资金组合。同时,通州区还将专门成立“企业服务中心”,为企业搭建便捷高效的政策通道。
为了解决企业人才的后顾之忧,《通州区重点企业高管及专业人士服务实施办法》还为重点企业建立各类绿色通道,提供包括住房服务、进京落户、健康服务、子女入学、政务协调、工作居住证申办、出入境便利等多个领域的贴心服务。为此,通州区建立了重点企业服务“直通车”制度,设立“服务专线”、明确“服务专员”,实现申报受理、政策咨询一条龙服务。为在通州区工作的专业人才免除后顾之忧,真正实现在城市副中心安居乐业。
10月26日,“2019全球财富管理论坛”举行仪式,宣布将“全球财富管理论坛”永久落址北京市通州区北京国际财富中心。
 
山东多项举措助力消费扶贫
 
据悉,为深入开展消费扶贫,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山东省近日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提出通过提升贫困地区农产品供给和质量安全水平、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动员社会各界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等方式,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在该《意见》中,山东省提出推动农产品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省级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向重点贫困地区倾斜,每年安排资金比例不低于60%;重点支持发展特色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产业扶贫项目。
  山东省要求提升农产品加工水平,每年认定100家左右省级扶贫龙头企业,落实好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金融机构按企业每带动1名贫困人口5万元到10万元标准,给予基准利率贷款,财政全额贴息。鼓励20个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市、区)统筹安排各级涉农资金,按照设施类别及规格给予定额补助。同时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打造特色农产品品牌。
  在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上,山东省将加强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贫困地区产地批发市场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实施贫困地区快递下乡工程,实现2019年8654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全部通快递。
  此外,山东省组织开展贫困地区产品进机关、进国企、进医院、进学校、进军营等活动。结合“千企帮千村”脱贫攻坚行动,发挥行业协会和商会组织作用,引导民营企业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采购或推销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并将消费扶贫纳入全省扶贫日活动方案。
 
《山西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出台
 
据悉,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近日印发《山西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8-2025年)》(简称《规划》)。《规划》以2017年为基准年,规划期为2018-2025年,近期为2018-2020年,中远期为2021-2025年。
根据该《规划》,今后,山西省将最大限度地减少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污染和生态破坏,逐步治理历史遗留的矿山环境地质问题,力争到2020年,实现新建矿山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550平方公里,土地复垦310平方公里,共需治理面积为860平方公里,占全省破坏总面积1596平方公里的53.9%;至2025年,争取全省历史遗留问题全部得到治理,管理方面进一步规范完善,形成一套高效科技的动态监测体系;全省所有煤矿完成矿山企业矿山地质环境自主监测网建设,并配设专门的监测机构或监测人员实施监测或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相关中介机构进行监测。
 
海南省出台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规划
 
  据悉,《海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规划(2018—2025年)》近日出台。《规划》提出,至2020年全省闭坑矿山和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面积2.69万亩,实现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到100%、闭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到100%。
  《规划》明确,各市县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拓宽资金渠道,加快探索和充分利用PPP模式和第三方治理模式,鼓励社会资金参与,为废弃矿山、闭坑矿山等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提供大力支持。
·企业动态·
 
“南北船”重组获批
 
  据悉,国务院国资委10月25日宣布,经报国务院批准,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船集团”)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船重工”)实施联合重组,新设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国船舶集团”),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中船集团和中船重工整体划入中国船舶集团。
  当晚,中国船舶(600150)、中船科技(600072)等多家上市公司也对该事项进行了披露。
  中船集团与中船重工脱胎于原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两大造船集团均成立于1999年7月1日。从地理空间上,两大造船集团分南北而治;业务方面,中船集团在民船及船舶制造能力上更胜一筹,中船重工则在军船及科研能力上更具优势。
  中船集团旗下聚集了一批实力雄厚的造修船企业和船舶配套企业,还拥有3家船舶研究设计机构,以及工程咨询、设计、总包单位。
  目前,中船集团能够设计建造符合世界上任何一家船级社规范、满足国际通用技术标准和安全公约要求、适航于任一海区的现代船舶,以及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大型海洋工程装备产品。
  中船重工则是我国海军装备科研生产的主体力量,也是我国船舶行业的主导力量,拥有我国最具竞争优势的造修船基地,同时拥有国内最齐全的船舶配套能力。
  中船重工的科研能力不容小觑,目前拥有11个国家级研发中心、9个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12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50多个专业实验室,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海军武器装备与军民融合产业科技创新体系。
  当前,航运市场处在周期底部,造船市场也持续低迷;为应对恶劣的市场环境,韩国的两大造船巨头已筹划重组。在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下,“南北船”重组早早被提上议事日程,此次联合重组被认为将缓解国内市场竞争情况,并发挥新集团全产业链的优势。
  据报道,中船集团董事长雷凡培、总经理杨金成将分别出任中国船舶集团的董事长、总经理,而中船重工总经理吴永杰则出任中国船舶集团董事、党组副书记一职。
  需要指出的是,随着中国船舶集团的宣告成立,原来分别隶属于中船集团与中船重工的多家上市公司或将迎来新一轮的资产腾挪与业务整合。
 
华为获颁国内首个5G无线电通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中国首个5G无线电通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华为5G基站率先获得进网许可证。这标志着华为5G基站设备可以支持中国规模部署,正式接入公用电信商用网络。
华为10月25日披露,华为5G设备采用Massive MIMO技术,实现全场景的5G网络覆盖和容量提升需求,可为用户带来极致的超高清视频、AR/VR等5G增强移动宽带(eMBB)业务体验。该设备同时也支持NSA和SA网络架构。
 
·海外经济·
 
美国2019财年财政赤字创7年新高
 
据悉,美国财政部10月25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19财年(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美国联邦政府财政赤字同比增长约26%,升至约9844亿美元,为2012年以来最高水平。
  美国财政部当天发布的财政报告显示,虽然2019财年美国联邦政府财政收入同比增长约4%,但由于财政支出增幅超过8%,赤字大幅上升。该财年的联邦财政收入约为3.462万亿美元,财政支出约为4.447万亿美元。最大的3个支出项目分别是社会保障、国防和联邦医疗保险。
  报告显示,2019财年美国联邦财政赤字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从上一财年的3.8%升至4.6%。
  美国独立研究机构联邦预算问责委员会当天发表声明说,2020财年,美国联邦财政赤字可能会超过1万亿美元,未来还可能继续增加,这是“不可持续的”。声明说,目前的减税政策和增加开支的做法是“不负责任、目光短浅的”。该机构敦促国会两党团结起来共同应对财政挑战。
  美国国会预算办公室8月下旬发布报告,调高了对未来十年财政赤字的预测,将2020财年至2029财年的年均联邦财政赤字预估为1.2万亿美元,其占GDP的比重将介于4.4%和4.8%之间,高于过去50年2.9%的平均水平。该机构表示,这主要是因为总统特朗普8月初签署的联邦政府预算案将导致未来十年财政赤字增加。
 
俄央行降低基准利率
 
据悉,俄罗斯央行10月25日宣布下调基准利率50个基点至6.5%。这是俄央行自2017年12月来首次大规模下调基准利率。2019年6月、7月和9月俄央行分别下调基准利率25个基点,基准利率稳定在7%。
  据俄央行发布的公告,俄国内通货膨胀的下降幅度超出预期,且通货膨胀有较大可能继续降低,俄央行有理由大幅度降低基准利率。俄央行预测,2019年俄国内通货膨胀率在3.2%至3.7%,2019年俄经济增长率在0.8%至1.3%之间。
  俄官方统计显示,今年第一季度俄经济同比增长0.5%,第二季度同比增长0.8%。这一增长水平远低于2018年2.3%的经济增速。 
·研究探索·
 
“中国经济衰退论”站不住脚
 
近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2019年前三季度中国经济的主要运行指标。对于6.2%的经济增速等数字,一些外媒报道再次抛出“中国经济‘严重放缓’”的论调。
  北京日报日前发表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宏观经济研究室副研究员邹蕴涵文章分析,我们该如何看待种种声音,中国经济的状态究竟如何?
  客观来说,许多人的生活感受与统计数据之间会存在一些出入。你说经济运行平稳,但感觉找工作不易;你说物价保持温和增长,但觉得猪蹄太贵。这里面存在着总体与局部的辩证关系。中国主要经济指标反映的是经济全貌,是总量意义上的统计。比如,工业运行情况包含几乎所有工业行业。而社会评价,或是部分行业的感受,或是局部状况的反映,是结构意义上的微观统计。在我们这样一个泱泱大国里,差异性是基本特征。即便同一行业,在不同地区、不同城市都会有不一样的表现。
  相比之下,许多国际舆论场的质疑源自一种对于中国发展模式的质疑。有些人戴着有色眼镜看待中国市场和政府之间的关系,不理解中国经济发展模式,不看好中国可以保持长期稳定发展的前景。此番对于经济数据的歪曲解读,正是“中国经济崩溃论”之类言论的一个变种。而当前的社会背景,又为这些杂音提供了发挥空间。
  文章介绍,据观察,他们想不通的地方主要有以下方面:
  第一,为什么中美贸易摩擦负面影响下,中国经济没有出现明显下滑?毋庸讳言,中国制造业企业,特别是沿海外向型企业确实遭遇了新订单难签、承担关税成本等问题。但要看到,贸易摩擦对企业的影响体现出了明显的分化态势。产品替代性小、技术创新位居前沿的高端制造业产品受到贸易摩擦的影响很小,产品订单仍然供不应求;产品替代性较大、附加值偏低的企业则面临生存挑战。所以,贸易摩擦对中国经济有影响不假,但确实没到外向型企业大批倒闭的危急程度。
  第二,为什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下滑,但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依然较大?今年以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态势放缓,有人由此推断,作为中国经济稳定器的消费已经出现问题。但有两个要点值得注意,一是下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主要是出行类消费,即汽车消费和石油制品消费。刨除汽车消费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还延续之前的平稳增长态势。二是入户调查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实际增长8.3%,较去年同期提高2个百分点,达到了2014年以来的最高点。这两点放在一起说明,随着消费结构升级,商品零售类消费放缓,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缺乏服务消费统计,这导致了消费低估问题。实际从人均消费支出统计来看,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依然较大。
  文章指出,中国经济对世界经济的拉动作用数一数二,所以全世界都拿着放大镜来观察中国经济。出现种种杂音不可怕,关键是我们自己要对中国经济有清醒理性的认识。今年,我们的经济增长压力大吗?答案是肯定的,毕竟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国内两难多难问题多点交织,但也要看到我们拥有的有利条件。比如,市场资源空间广阔,参与全球经济竞争具有重要优势;内需潜力持续释放,居民消费还有增长空间;创新驱动日益显现,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转变速度加快……总而言之,“中国经济衰退论”站不住脚,脚踏实地谋发展就是我们对其最好的回应。
 
·社团工作·
 
上海上市公司协会2018年度会员大会召开
 
据悉,上海上市公司协会近日在上港集团国际港务大厦二楼召开第三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选举上港集团董事长顾金山同志继任协会会长,聘任袁艺同志继任协会秘书长。同日,协会2018年度会员大会举行。
大会审议通过了协会2018年度理事会工作报告、协会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协会2018年度财务决算和2019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以及关于修改协会章程的议案。
会上隆重表彰了董秘杰出贡献奖获得者5名,2017~2018年度上海上市公司优秀董秘33名,优秀证代23名,2018年度优秀会员单位10家。并授予6位同志“资深董秘”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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