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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动态 第193期

 
•国内财经•      
财政部印发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管理办法
超10万亿结构性存款迎强监管 
证监会正式发布重组新规    
证监会定调下一阶段私募监管思路  
沪深交易所修订沪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 
全国股转公司调整业务规则体系      
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启动建设 
临港新片区发布“1+4”产业政策  
临港新片区集聚发展集成电路产业若干措施公布      
临港新片区集聚发展人工智能产业若干措施公布      
临港新片区发布生物医药产业发展10条支持措施    
临港新片区发布航空航天产业发展10条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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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高端制造公司在重庆成立   
以色列YOZMA基金计划布局中国 
日本村田制作所将继续扩大在华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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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币与金融委员会敦促解决贸易紧张局势   
IMF决定维持现有资金规模并推迟份额调整
美国正式对75亿美元欧盟输美产品加征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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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开放连续大招释放了什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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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欧华人专业协会联合会“欧洲论坛”在爱尔兰举行
 
 
 
 
 
 
 
 
 
 
 
 
 
 
 
 
 
 
 
·国内财经·
 
财政部印发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管理办法
 
据悉,财政部10月18日公布《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办法》旨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神,建立健全全流程、全覆盖的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体系,切实加强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管理,及时、全面、准确反映国有金融资本变动与分布情况,实现国有产权全流程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办法》所称国有金融资本,是指国家及其授权投资主体直接或间接对金融机构出资所形成的资本和应享有的权益。凭借国家权力和信用支持的金融机构所形成的资本和应享有的权益,纳入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办法》所称金融机构,包括依法设立的获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的各类金融企业,主权财富基金、金融控股公司、金融投资运营公司以及金融基础设施等实质性开展金融业务的其他企业或机构。
  根据《办法》,产权登记的登记主体为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总部负责本级的产权登记申请工作,以及其所属企业的产权登记申请、审核、检查等监督管理相关工作,并对申报产权登记事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办法》要求办理产权登记的机构应当权属清晰。产权归属关系不清楚、发生产权纠纷或者资产被司法机关冻结的,应当暂缓办理产权登记,并在产权界定清楚、产权纠纷处理完毕或者资产被司法机关解冻后,30日内申请办理产权登记。
  各级财政部门履行的职责包括:依法确认金融机构国有产权归属、理顺产权关系,核发产权登记证(表);监督国有控股金融机构的出资和产权变动及处置行为;对金融机构产权被司法冻结等产权或有变动事项进行备案;监督金融机构国有资本经营状况;统计、监测、汇总和分析国有金融资本占有、使用和变动情况等。
 
超10万亿结构性存款迎强监管
 
  10月18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通知》,对结构性存款现行监管规定进行了系统梳理,并要求参照执行《理财办法》关于理财产品销售的相关规定,实施专区销售和录音录像,设置1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销售起点,并要求在销售文件中约定不少于24小时的投资冷静期,加强结构性存款合规销售。
  所谓结构性存款,是指商业银行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的收益。
  2018年以来,受银行存款竞争压力不断加大、“资管新规”禁止发行保本理财产品等因素影响,我国结构性存款快速增长,同时出现了产品运作管理不规范、误导销售、违规展业等问题。2019年初,结构性存款收益与票据贴现利率出现倒挂,部分企业以票据贴现资金购买高收益率结构性存款,使结构性存款成为套利工具,进一步助推了结构性存款的快速增长,相关问题和风险受到各方面高度关注。
  德意志银行董事总经理、财富管理中国区总经理彭彦杰表示,当前结构性存款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部分银行对这一产品结构设计的不规范及不合理,这实质上违背结构性存款的设计意图,成为银行变相高息揽存的工具。所有结构性存款的衍生品交易对手及交易行为必须是真实的,而且还必须有完善的相关交易及人员管理压力测试等。再者,根据现行的规定,衍生产品交易纳入流动性覆盖率及其他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
  为杜绝结构性存款“假结构”或者结构设计不合理的乱象,《通知》强调,商业银行发行结构性存款应当具备普通类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商业银行应当在综合分析评估本行风险管理水平、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能力、资本实力和流动性水平的基础上,科学审慎设计结构性存款,不得发行收益与实际承担风险不相匹配的结构性存款。
  上述要求所明确的只有普通类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才能发行结构性存款,无疑对大量城商行和农商行来说,短期内将暂时失去结构性存款的发行资格。因为近两年尽管不少中小银行获得了衍生品交易业务资格,但这一资质多属于“基础类”而非“普通类”。
2018年初,结构性存款规模迎来快速增长,今年2月达到 11.23万亿元的峰值,此后逐渐下滑,但各月发行规模仍在10万亿元以上。结构性存款因其收益率高于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被看作是银行高息揽存的工具。
《通知》的出台也利于降低银行的负债成本,从而带动贷款实际利率的进一步下降。民生银行金融研究中心主任王一峰表示,在银行LPR报价中,资金成本占比超过70%。只有有效控制负债体系融资成本,才更有利于引导LPR下行。乐观估计下,若假设全部结构性存款均得到有效控制,广义“假结构”全面整改,则目前十万亿量级的结构性存款付息成本有望下降2.1%,能够明显推动银行体系负债成本下降超过10BP。
此外,为确保平稳过渡,《通知》充分考虑对银行经营和金融市场的潜在影响,同时采取设置过渡期和“新老划断”的政策安排。过渡期为施行之日起12个月。过渡期内,商业银行可以继续发行原有的结构性存款(老产品),但应当严格控制在存量产品的整体规模内,并有序压缩递减。过渡期结束后,商业银行新发行的结构性存款应当符合《通知》规定。
 
证监会正式发布重组新规
 
  据悉,证监会10月18日发布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简化了重组上市认定标准,取消“净利润”指标,放开创业板重组上市,恢复重组上市配套融资,并丰富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协议和承诺监管措施,加大问责力度。
  这是继2016年9月之后《重组办法》的又一次重大修改。《重组办法》自2008年发布以来,分别在2011年、2014年和2016年经历了三次修订。
  市场人士表示,此次修订明确了鼓励上市公司开展行业整合或产业升级,允许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相关资产在创业板重组上市,为新经济企业发展提供支持,同时遏制忽悠式、跟风式和盲目跨界重组,体现出管理层对服务实体经济的支持,对不合规重组从严监管的态度。
  重组规则大优化
  证监会相关人士指出,2016年9月证监会发布“史上最严借壳新规”后,通过严格监管,借重组上市“炒壳”、“囤壳”之风已得到明显抑制,市场和投资者对高溢价收购、盲目跨界重组等高风险、短期套利项目的认识也日趋理性。但是,随着经济形势发展变化,上市公司借助重组上市实现大股东“新陈代谢”、突破主业瓶颈、提升公司质量的需求日益凸显,原有规则操作复杂度较高,有些交易难以实施,市场普遍建议修改重组规则。
  重组新规的主要修改内容,一是简化重组上市认定标准,取消“净利润”指标。二是将“累计首次原则”计算期间进一步缩短至36个月。三是允许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资产在创业板重组上市,其他资产不得在创业板实施重组上市交易。
  创业板上市公司实施相关重大资产重组,应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有关要求,所购买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应当是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且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发行条件。四是恢复重组上市配套融资。五是丰富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协议和承诺监管措施,加大问责力度。
  德恒研究认为,此次修订取消“净利润”认定指标,一方面弥补了将规模相对不大、盈利能力较强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亦构成重组上市的情况,有利于这类公司通过并购重组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另一方面,也与上交所科创板放松对企业盈利的要求并试行注册制相呼应。而且,根据现行重组上市案例,重组上市资产体量一般都不会太小,所以,即使取消“净利润”认定指标,《重组办法》保留的其他财务指标仍会就重组上市情形有效地达到监管目的。
  2016年证监会修改《重组办法》时,将按“累计首次原则”的计算时限从“无限期”缩减至60个月。考虑到累计期过长不利于引导收购人及其关联人控制公司后加快注入优质资产,本次修改统筹市场需求与抑制“炒壳”、遏制监管套利的一贯要求,将累计期限减至36个月。机构认为,这有助于引导收购人及其关联人控制公司后加快注入优质资产。
  创业板重组上市迎松绑
  本次重组新政的一个重大变化是放开创业板借壳限制,并恢复重组上市配套融资。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陈雳表示,在产业结构升级日益得到关注的背景下,政策对科技创新类企业的支持持续推进。此次修订,科技创新类企业除了通过科创板上市外,还可通过并购重组方式在创业板上市。一方面,科创类企业直接融资的途径更为丰富,科技创新相关的计算机、电子、通信、生物医药、高端制造等行业值得持续关注;另一方面,创业板中部分质量不佳的公司也有望注入优质资产,从而提升创业板公司的投资价值,吸引资金流入创业板。
  华泰联合证券董事总经理劳志明认为,创业板具备借壳可能性,让小市值经营业绩不好的创业板公司有通过并购重组进行转型调整的机会,有人担心会引发小市值创业板公司的炒作。其实这个担心是多余的。短期受借壳影响不排除会有这种情况,但长期而言,创业板允许借壳某种程度是增加了壳的供给,对于小市值公司的价值而言,是竞争加剧而不是机会更多。
  另外,重组新规还新增业绩承诺的条款,目的是通过监管之手让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履行业绩承诺,保护投资者权益。证监会上市部主任蔡建春指出,《重组办法》修改后,证监会还将继续完善“全链条”监管机制,支持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同时,将继续严格规范重组上市行为,持续从严监管并购重组“三高”问题,打击恶意炒壳、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忽悠式”重组、盲目跨界重组等乱象,促进上市公司质量提升和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蔡建春明确了重组新规的过渡期安排。《重组办法》施行后,尚未取得证监会行政许可决定的相关并购重组申请,适用新规;上市公司按照修改后发布施行的《重组办法》变更相关事项,如构成对原交易方案重大调整的,应当根据《重组办法》有关规定重新履行决策、披露、申请等程序。
 
证监会定调下一阶段私募监管思路
 
据悉,证监会主席易会满近日主持召开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座谈会,定调了下一阶段的私募监管思路。
  会议指出,当前私募股权基金行业正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行业仍存在“多而不精”、“大而不强”的问题;一些机构合规意识不强,规范化运作水平不高;一些行业乱象尚未得到有效遏制,风险事件频发。要深刻汲取教训,正视问题,积极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共同推动私募股权基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要坚持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风险,发挥各方合力,遵循私募股权基金发展规律,补短板,强监管,守底线,促发展。一是坚持行业定位,逐步出清“伪私募”。推动出台私募基金条例,抓紧修订私募基金监管办法。把握私募基金姓“私”的总体要求,逐步建立全面、动态、精准、穿透的综合监测监控体系,加强非现场检查与现场监管的衔接,提高日常监管、持续监管能力。二是坚持刀刃向内,切实改进登记备案工作。指导基金业协会细化登记备案标准和要求,完善流程、优化服务,建立分类备案机制,全面提升透明度。三是坚持差异监管,提升监管的精准度。将股权基金和证券基金区分开来,将创业投资基金同一般股权基金区分开来,将高风险机构、重点机构和一般机构区分开来,加强分类监管,突出重点,全面提升监管有效性和精准度。四是坚持发挥合力,支持行业创新发展。研究股权和创投基金管理人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的方式和路径,进一步优化创业投资基金“反向挂钩”政策。推动完善私募股权基金税收政策和中长期资金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的政策规定。
会议要求,私募股权基金行业要做到“四个聚焦”。一要聚焦服务实体,提高支持科技创新能力。积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未来,大力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微企业和关键领域自主创新。二要聚焦投资主业,提升专业化水平。坚持长期投资理念,当好股权投资的“专门家”,切实为所投企业提供优质增值服务。三要聚焦风险防控,坚守合规经营底线。提高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建立“募投管退”全过程的风险控制体系,强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四要聚焦守信履约,培育积极健康的行业文化。坚守契约精神这一发展之基、立业之本,勇担社会责任,珍惜声誉,做精主业、做深专业,打造资管行业的“百年老店”。
 
沪深交易所修订沪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
 
  10月18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明确了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股票的首次纳入条件,有助于明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股票纳入沪港通下港股通股票的具体安排,持续优化完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
  实施办法显示,沪股通股票包括上证180指数成份股、上证380指数成份股及A+H股上市公司的上交所上市A股;深股通股票包括深证成份指数及深证中小创新指数的成份股,且成份股定期调整考察截止日前6个月A股日均市值不低于人民币60亿元,上市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实际上市时间计算市值,以及包括A+H股上市公司在深交所上市的A股。
  港股通股票包括,一是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的成份股;二是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的成份股;三是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成份股,且成份股定期调整考察截止日前12个月港股平均月末市值不低于港币50亿元,上市时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上市时间计算市值;四是A+H 股上市公司在联交所上市的H股。
此次修订,明确了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股票的首次纳入条件。属于上述第一至第三项规定且不属于第四项规定范围的具有不同投票权架构的公司股票,在首次纳入港股通股票时还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在联交所上市满6个月及其后20个港股交易日;考察日前183 日(含考察日当日)中的港股交易日的日均市值不低于港币200亿元;考察日前183日(含考察日当日)港股总成交额不低于港币60 亿元;上市以来股票发行人和不同投票权受益人未因违反联交所对具有不同投票权架构的公司企业管治、信息披露以及投资者保障措施等方面的规定,而受到联交所公开指责、其他公开制裁或者触发不同投票权终止的情形。
 
全国股转公司调整业务规则体系
 
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下称全国股转公司)10月18日披露,目前全国股转公司对新三板市场现有业务规则体系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调整完善,并对23件业务规则进行了更名。
  截至2019年9月底,全国股转公司共计制定发布各类业务规则112件,涉及挂牌准入、发行融资、公司监管、交易监察等各个业务条线。全国股转公司新闻发言人表示,上述业务规则系自市场初创至今逐步制定或修改而成,存在规则体系不够清晰、命名不够规范等问题。为此,全国股转公司对现行业务规则体系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调整完善。
  调整完善后,新三板业务规则体系包括基本业务规则、业务细则、业务指引和业务办理指南4个层级,其中基本业务规则以“规则”、“办法”或“规定”命名,业务细则以“细则”命名,业务指引以“指引”命名,业务办理指南以“指南”等命名。
  据此,全国股转公司对现行股票发行细则、股票转让细则等23件业务规则的名称进行了调整。同时,为保障业务规则表述的统一性,全国股转公司对现行有效的业务规则进行了全面梳理,修改了相关业务规则内容中涉及调整名称的规则引用,并在全国股转公司官网“业务规则”栏目同步予以更新。
  该发言人强调,此次更新调整均只针对规则名称,不涉及实质内容调整。
 
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启动建设
 
10月20日,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启动会在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召开,河北省(雄安新区)、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等6个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接受授牌,启动试验区建设工作。这也是我国首批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
会议发布了《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要求各试验区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结合各自优势和结构转型特点,在数字经济要素流通机制、新型生产关系、要素资源配置、产业集聚发展模式等方面开展大胆探索,充分释放新动能。
会议强调,各试验区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握先机,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着力打造我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标杆,做强做大数字经济,有力支撑高质量发展。
 
临港新片区发布“1+4”产业政策
 
  10月18日,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和临港集团联合主办了临港新片区新闻发布会(产业政策)暨生物医药重点项目集中签约仪式。
  会上,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发布了支持临港产业发展的“1+4”产业政策,包括《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促进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集聚发展集成电路产业若干措施》、《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集聚发展人工智能产业若干措施》、《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集聚发展生物医药产业若干措施》、《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集聚发展航空航天产业若干措施》,以促进临港新片区产业发展,集聚发展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航空航天等重点产业,着力打造世界级前沿产业集群,提升科技创新和产业融合能力,加快存量企业转型升级,整体提升区域产业能级,建设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开放型产业体系。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促进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提出临港新片区支持特殊重大项目。对于项目总投资超过10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60%的符合临港新片区产业导向的特殊重大项目,经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批准,按照项目总投资(或固定资产投资、产能等)的5%-10%比例给予支持,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亿元。
 
临港新片区集聚发展集成电路产业若干措施公布
 
  据悉,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10月18日发布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集聚发展集成电路产业若干措施》,对重大项目、核心技术和产品攻关、企业规模化发展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
  其中提出,临港新片区支持具有国内外重大影响力的集成电路企业设立研发中心和投资产业化项目,支持集成电路产业的跨国公司设立离岸研发中心和制造中心,支持企业申请获得国家级和上海市级集成电路重大专项并对扶持资金予以配套,具体奖励、支持措施由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专项审议确定。
  在支持企业规模化发展方面,《若干措施》提出,第一,对集成电路设计类企业,年度销售收入首次突破5000 万元、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的,经认定后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上一个台阶奖励一次、实施晋档补差。
  第二,对集成电路制造、封装测试类企业,年度销售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经认定后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800万元、1200万元、1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上一个台阶奖励一次、实施晋档补差。
  第三,对集成电路装备及材料类企业,年度销售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经认定后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800万元、1200万元、1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上一个台阶奖励一次、实施晋档补差。
  《若干措施》明确,对于以上三大支持措施,同一企业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自愿申报其中一类予以支持,且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
  《若干措施》还表示,临港新片区鼓励集成电路龙头骨干企业进行产业链垂直整合,支持其开展境内外非关联的并购重组,成功并购国内外集成电路产业链相关企业或重点研发机构,超过1000万元的按实际发生额10%补贴,最高累计1000万元。
 
临港新片区集聚发展人工智能产业若干措施公布
 
  据悉,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10月18日发布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集聚发展人工智能产业若干措施》。其中提出,临港新片区根据功能定位和产业基础,支持人工智能技术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的深度融合,支持人工智能产业推动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制造、智能机器人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根据《若干措施》,临港新片区支持企业围绕人工智能芯片、核心算法、操作系统及基础软件、智能传感器等基础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开展攻关,对引领产业发展或取得颠覆性突破的项目,根据技术创新性和投资额给予最高 2000 万元资金支持。对于特别重大的项目,原则上可根据项目开展情况连续支持三年。
  《若干措施》提出,临港新片区将实施“临港新片区AI+”行动,引导全球人工智能最新成果在临港“先试先行”,打造一批面向全球、面向未来的创新应用。其中,对列入国家、上海市认定的人工智能试点应用场景的重大专项项目,除国家给予的专项支持和上海市的专项支持外,再由临港新片区给予一次性的配套奖励分别为300万元和200万元。
  此外,临港新片区还支持人工智能企业规模化发展。根据《若干措施》,临港新片区将对人工智能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按照晋级补差原则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
同时,临港新片区还提出了两大支持举措助力人工智能企业落户。第一,支持国内外人工智能企业来新片区落户,对注册并实到资本金2000 万元(含)以上的,按其实缴资本的5%给予奖励、最高500万元。奖励金额按照企业首次达到上述标准时的实缴资本进行核定,分三年按40%、30%、30%的比例兑现奖励。第二,由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基金投资入股的新注册或新迁入人工智能企业,按基金投入资金的10%给予一次性的落户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临港新片区发布生物医药产业发展10条支持措施
 
  据悉,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10月18日发布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集聚发展生物医药产业若干措施》,提出了集聚发展生物医药产业的10条支持措施,围绕高端“研发+制造+服务”布局,聚焦生物技术药物、精准医疗、高端医疗器械等领域,力争在新片区构建完善的生物医药科技产业链,承接高端生物医药研发项目的产业化需求,填补国内空白的国产化和工业化的生物医药制备项目。
《若干措施》分4种情况支持企业规模化发展,对参加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标品种给予奖励;鼓励企业开拓市场,除了新片区内企业协作外,重点支持企业拓展国际业务;支持建设研发外包与服务中心等,提供生物医药研发及生产的专业化服务;对于中小微企业支持其绿色发展,对取得整体环评的专业园区、不要求单个项目进行环评。此外,新片区对规范化收集、分类、暂存及处置危险废弃物也给予一定资助奖励。
 
临港新片区发布航空航天产业发展10条支持措施
 
  据悉,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10月18日发布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集聚发展航空航天产业若干措施》,提出了10条支持措施助力航空航天产业发展。
  根据《若干措施》,临港新片区将围绕落实推进国家部署建设民用航空产业集聚区的任务目标,以大型客机和民用航空发动机为核心,放宽注册资本、投资方式等限制,支持具有国内外竞争力的航空航天类机构,在新片区设立研发中心和投资产业化项目,围绕包括无人机和微小卫星等前沿科技研发,实现相关领域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等方面的突破。
  同时,临港新片区将争取通过政策效应,引进和培育一批在国内外航空航天产业占有一定市场份额的骨干企业和中小微企业,集聚基础研究、技术开发、产品研制、实验验证等配套机构和产业项目,推动总装交付、生产配套、运营维护等航空航天全产业链发展。
  其中,对实到资本金5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新片区将按实缴资本的3%-5%给予奖励,同一企业最高1000万元。奖励金额按照首次达到上述标准时的实缴资本进行核定,分三年按40%、30%、30%的比例兑现奖励。
  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产业政策类似,《若干措施》同样支持航空航天产业扩大临港新片区内的交易采购、规模化发展、并购重组、示范应用、测试验证、获得资质认定等。
  在并购重组方面,《若干措施》提出,临港新片区对成功并购重组国内外航空航天产业链相关企业或重点研发机构,超过1000万元的按实际发生额5%补贴,最高累计500万元。
 
·企业动态·
 
中铝高端制造公司在重庆成立
 
  据悉,中铝集团与重庆市政府联手打造的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有限公司(下称“中铝高端制造”)揭牌仪式于10月19日在重庆市举行。
  此前,中铝集团与重庆市政府于8月29日签约,共同推进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高端制造产业平台。作为合作的重要内容,中铝高端制造注册资金150亿元,由中铝集团和重庆市按照65%和35%的持股比例共同组建,中铝集团旗下的铝加工板块核心资产将注入该公司。
  根据协议内容,中铝高端制造立足轻量化、智能化、市场化、国际化,定位聚焦高端材料及其制造,主攻航空航天及国防军工、轨交船舶、汽车轻量化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国防军工和国家重大工程关键材料、民用高端新材料的引领者,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集研发、制造、应用和营销为一体的全球铝基新材料应用解决方案提供商。
  重庆作为中国中西部唯一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现代制造业基地,工业门类齐全,产业基础扎实,智能产业蓬勃发展,新业态、新产品、新模式加速聚集。中铝高端制造将充分发挥重庆的区位优势、生态优势、产业优势、体制优势,高效融合中铝集团在行业投资、制造、贸易、金融及科技创新方面的综合实力,大力培育高端创新主体,形成研发、制造、应用、创新体系,加快军品技术转化为民品产品,加快铝基新材料向部件、部件向终端产品转变,成为央地融合、军民融合、高端制造的典范。
据悉,中铝高端制造已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注册成立,成立后将以“1+2+N”,即1个高端制造集团总部+中国轻量化材料工程研究院和国家先进制造业创新中心+N个高端制造企业为总体格局,加快产业链向价值链的高端延伸,引领我国高端材料研发制造转型升级,迈向世界一流。
 
以色列YOZMA基金计划布局中国
 
  10月19日,以色列风险投资委员会主席、顶级创业基金会YOZMA创始人伊戈尔·厄里克(YIGAL ERLICH)表示,他非常看好中国发展,未来计划在上海设立办公室,投资中国及以色列相关的一些产业。
  伊戈尔·厄里克被誉为以色列风险资本产业之父,曾经担任以色列工业和贸易部的首席科学家。1992年,他建立了 Yozma 基金。Yozma基金是以色列第一只政府创业引导基金,其目的是吸引国内外投资者共同扶持出口为主的高科技创业的发展,目前已经被公认为世界上最成功的政府主导型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计划之一。
  Yozma在亚洲的基金目前布局了生物制药(Biotech)、区块链技术(blockchain)、网络安全及人工智能等领域。
此外,对于早期投资的高风险,伊戈尔提到:“风险投资最重要的就是管理风险,而分散风险是风投公司控制风险的重要手段。”
 
日本村田制作所将继续扩大在华生产
 
据报道,日本知名电子零部件生产商村田制作所董事长兼社长村田恒夫日前在2019年日本高新技术博览会间隙表示,随着中国汽车电动化、自动化的发展,以及汽车安全性能的提高,中国国内需要的电子零部件将不断增加,企业将进一步扩大在中国的生产规模。
  作为专注于电子零部件生产的大型上市公司,村田制作所于20世纪90年代进军中国市场,在江苏无锡成立了生产公司。目前,村田制作所在上海、北京、深圳等地拥有生产、销售和研发基地20余处。
  村田恒夫说,企业在中国生产的电子零部件直接出口到美国的非常少,因此几乎未受贸易摩擦影响。虽然中国劳动力成本上升,但企业完全没有想过把工厂转移到第三国。
·海外经济·
 
国际货币与金融委员会敦促解决贸易紧张局势
 
  10月19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决策机构国际货币与金融委员会敦促各方解决贸易紧张局势,支持世界贸易组织(WTO)必要改革,以促进全球经济增长。
  国际货币与金融委员会第40届部长级会议当天在华盛顿结束。会后发布的公报说,鉴于贸易紧张局势、政策不确定性、地缘政治风险等因素,全球经济前景高度不确定、下行风险加大,同时还面临政策空间有限、债务水平上升、金融脆弱性加剧等问题。
  公报指出,自由、公平、互利的商品和服务贸易以及投资是经济增长和创造就业的关键引擎。一个能够应对当前和未来挑战、规则得到很好执行的强有力国际贸易体系将为全球经济增长提供支持。“为此,我们认识到需要解决贸易紧张局势、支持世界贸易组织实施必要改革,以改善其运作。”
  国际货币与金融委员会主席、南非央行行长莱塞特亚·卡尼亚戈当天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贸易紧张局势会对国际贸易产生负面影响,进而影响全球投资、经济增长和就业。他强调,国际贸易是全球经济的命脉,贸易战没有赢家;最终,最大的输家将是全球经济。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克里斯塔利娜·格奥尔基耶娃在发布会上表示,与会官员讨论了贸易紧张局势的一连串后果:贸易紧张局势会带来不确定性,造成投资放缓,进而导致经济增长减速,并可能造成就业损失,最后侵蚀消费者信心,每个人都会在贸易战中受损。
  格奥尔基耶娃表示, 一些经济体虽然目前整体经济尚好,但制造业已感受到投资放缓的影响,接下来消费者信心也将受到影响。
国际货币与金融委员会一年召开两次会议,讨论全球经济形势并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供工作建议。
 
IMF决定维持现有资金规模并推迟份额调整
 
据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10月18日表示,IMF成员当天批准了关于IMF资源和治理改革的一揽子行动,包括维持IMF现有资金规模不变,将份额调整推迟到不晚于2023年底。
  IMF决策机构国际货币与金融委员会当天上午结束特别会议后发表声明,表示支持维持IMF现有资金规模,并欢迎将2016年双边借款安排延期一年。期待各方考虑将新借款安排增加一倍和在2020年后开展新一轮临时性双边借款的问题。
  声明指出,国际货币与金融委员会注意到IMF第15次份额总检查在份额增加方面缺乏进展,承诺在第16次份额总检查中再次审视份额的充足性,并继续推进IMF治理改革,包括以一个新的份额公式作为指引。第16次份额总检查将从2020年延长到不晚于2023年12月15日结束。
  声明还说,国际货币与金融委员会承诺继续确保份额在IMF资源中的首要地位。任何份额调整都应使有活力的经济体的份额比重提高到与其在世界经济中相对地位一致的水平。为实现这一目标,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的整体份额很可能有所提高。同时,还应保护最贫穷国家的发言权和代表性。
  国际货币与金融委员会主席、南非央行行长莱塞特亚·卡尼亚戈表示,国际货币与金融委员会将继续推进相关工作,确保IMF拥有充足的资源,且其治理适当地反映全球经济和IMF成员的发展情况。
IMF定期进行份额总检查,份额的任何变化必须经85%的总投票权批准。2010年12月,IMF完成第14次份额总检查,决定总份额增加一倍,并将超过6%的份额转移到有活力的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这项份额和治理改革方案于2016年1月生效,由此中国、巴西、印度和俄罗斯跻身IMF股东行列前十名,其中中国成为IMF第三大股东。
 
美国正式对75亿美元欧盟输美产品加征关税
 
据悉,根据世界贸易组织对空客公司补贴案的裁决结果和正式授权,美国10月18日正式对价值75亿美元欧盟输美产品加征关税。
  根据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10月初发表的声明,美方对欧盟大型民用飞机加征10%的关税,对欧盟农产品和其他产品加征25%的关税。
  欧盟贸易委员马尔姆斯特伦日前在一份声明中说,欧盟对于美方推进关税计划表示遗憾。这让欧盟今后别无选择,只能对波音公司的违规补贴行为采取关税报复措施。她表示,相互加征关税不符合任何人的长远利益,这将对美欧高度整合的飞机供应链造成非常严重的伤害,并对已经受到目前贸易紧张局势影响的许多其他行业造成连带伤害。
  马尔姆斯特伦指出,欧美均被发现违反世贸组织规则,作为全球最大的飞机制造商,欧美拥有共同责任坐下来谈判达成一个平衡、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解决方案。她还表示,欧盟委员会承诺捍卫欧洲企业、农民和消费者利益,将监测美国关税报复措施对欧洲相关产品,特别是农产品的影响。
  美方加征关税措施遭到多家商业组织的反对。美欧15家国际酒精饮料协会10月18日在写给美国贸易代表和欧盟委员会的联名信中表示,他们反对美国对欧盟的葡萄酒等产品加征关税,希望双方通过谈判解决贸易争端,贸易战没有赢家。
  世贸组织10月2日裁决,欧盟及其部分成员国仍违规补贴空客公司,美国将有权对价值75亿美元的欧盟输美商品采取加征关税等措施。随后,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请求世贸组织召开会议,授权美国对欧盟产品采取报复措施。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14日召开会议,同意正式授权美国对欧盟采取贸易报复措施。
美欧航空补贴争端由来已久。2004年,美国向世贸组织提出诉讼,指控欧盟以各种形式向空客提供非法补贴。欧盟随后也向世贸组织起诉美国政府向波音提供非法补贴。对此,世贸组织曾先后裁定,美国和欧盟均存在对各自航空企业提供非法补贴的问题。
 
·研究探索·
 
金融开放连续大招释放了什么信号?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全面取消在华外资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业务范围限制,落实好新修改的外资银行和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在多位金融业内人士看来,近期金融开放连放大招,彰显着中国在经济稳健发展支撑下,与全球投资者互利共赢的信心,加快融入全球金融市场的决心。
  新华社发表记者刘慧述评文章分析,取消QFII和RQFII额度限制、取消券商等外资股比限制时点明确、进一步放宽外资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准入条件、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一系列金融开放大招背后有着诸多值得关注的信号。
  信号一:在全球经济发展、自由贸易不确定性上升的背景下,中国“以我为主”的开放进程不仅没有停滞,反而在加速。体现在金融领域,“全方位、立体式”的开放格局愈加清晰。
  东吴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陈李表示,面对国内外错综复杂的形势,中国金融领域开放的速度、力度、深度有目共睹,“这种决心为全球经济和金融市场的发展注入了正能量。”从近年来的开放历程看,无论是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具体行业的开放,还是从便利外资流入、取消放宽多种准入条件和额度限制,中国金融业的开放格局日益完整。
  信号二:随着全球投资者和境外金融机构的不断进入,市场各参与方的类型也将不断增多,中国金融市场的生态将更加多元丰富。可以预见,中国金融业将在竞争合作的过程中不断“修炼内功”,提升自身竞争力,走高质量发展道路。对于中国投资者来说,这也意味着能享受的金融服务将进一步提升。
  “中国金融市场有巨大的发展潜力,金融机构也有很大的成长空间,对外资有很强的吸引力。未来,随着外资在中国金融机构中的股比提高,境外成熟市场的管理经验和经营模式将在中国金融市场发展融合。”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韩乾说,这有利于提高中国金融机构的服务能力,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提高中国金融市场的国际化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信号三:随着中国金融业开放步伐的加速,金融市场各个领域的改革也将不断进行,改革和开放相互促进、相辅相成,金融市场制度建设的进步速度或超预期。
  在陈李看来,全球资本的流动需要相应的制度安排,从金融开放步伐已经可以看出中国正通过不断的市场化改革来呼应这些需求,探索于多方有利的机制。这在金融产品品种的开放、交易规则的变化、注册制的试点探索等都有着明显体现。未来,为了适应金融开放的节奏,中国金融市场的改革力度值得期待。
 
·社团工作·
 
全欧华人专业协会联合会“欧洲论坛”在爱尔兰举行
 
据悉,由全欧华人专业协会联合会主办的第11届“欧洲论坛” 10月17日至19日在爱尔兰首都都柏林南部的滨海小镇邓莱里举行。近300名来自欧洲各地的华人专业人士以及中爱各界人士就人工智能、5G互联、生物医药、英国“脱欧”对中欧合作的影响等话题展开深入讨论。
  本届“欧洲论坛”的主题是“创新、多元、合作”。爱尔兰政府负责高等教育的国务部长玛丽·米切尔·奥康纳在论坛开幕式上致辞时,高度评价在爱华人专业人士在推动爱中各领域合作中发挥的“桥梁”作用。
  本届论坛还为联合会评出的“2019年欧洲华人十大科技领军人才”举行了颁奖仪式,获奖者均拥有博士学位,大多是欧洲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科研团队的带头人。今年的获奖者包括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李皓等。
  全欧华人专业协会联合会2001年成立于德国法兰克福,目前拥有约60个协会成员。这些协会分布在欧洲10多个国家,会员人数超过2万。
  该联合会于2009年创办“欧洲论坛”,每年举办一次,旨在为欧洲华人专业人士提供交流与合作平台。全欧华人专业协会联合会轮值主席、爱尔兰华人专业人士协会主席刘晓玲介绍,“欧洲论坛”曾在法国巴黎、比利时布鲁塞尔、德国法兰克福等地举办,今年首次来到爱尔兰,下届将于明年10月在英国曼彻斯特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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