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动态 第096期
目 录
·国内财经·
习近平强调努力建设世界科技强国
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涉企收费检查
生态环境部明确禁止环保"一刀切"行为
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获政策鼓励
大商所实施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管理办法
郑州启动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
山西出台措施加快煤层气探矿权办理
甘肃省持续推进落后产能退出工作
宁夏多举措优化民间投资服务
浙江计划投资7500亿元推动"大通道"建设
江西发文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广东将向9市中小微企业发放服务券
福州严查开发商加价销售等5类违法行为
·企业动态·
中铝与云南国资敲定央地整合
家电巨头纷纷斥巨资跨界芯片产业
发改委批复山西霍东矿区中峪煤矿项目
惠誉和标普寻求申请在华独资经营
·海外经济·
普京称将保障日本企业在俄优惠条件
大众汽车暂停部分柴油车生产
·研究探索·
空置房不应成楼市调控盲区
·社团工作·
湖南异地商会联合会"一办一中心"在湖北成立
·国内财经·
习近平强调努力建设世界科技强国
5月2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中国科学院第十九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四次院士大会上指出,中国要强盛、要复兴,就一定要大力发展科学技术,努力成为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形势逼人,挑战逼人,使命逼人。我国广大科技工作者要把握大势、抢占先机,直面问题、迎难而上,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引领科技发展方向,肩负起历史赋予的重任,勇做新时代科技创新的排头兵,努力建设世界科技强国。
习近平强调,要充分认识创新是第一动力,提供高质量科技供给,着力支撑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支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显著增强我国经济质量优势。要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融合发展的契机,以信息化、智能化为杠杆培育新动能,优先培育和大力发展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制造业产业模式和企业形态根本性转变,促进我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
习近平指出,要矢志不移自主创新,坚定创新信心,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我国广大科技工作者要有强烈的创新信心和决心,既不妄自菲薄,也不妄自尊大,勇于攻坚克难、追求卓越、赢得胜利,积极抢占科技竞争和未来发展制高点。要以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为突破口,敢于走前人没走过的路,努力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把创新主动权、发展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要强化战略导向和目标引导,强化科技创新体系能力,加快构筑支撑高端引领的先发优势,加强对关系根本和全局的科学问题的研究部署,在关键领域、卡脖子的地方下大功夫,集合精锐力量,作出战略性安排,尽早取得突破。要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科技创新的落脚点,把惠民、利民、富民、改善民生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方向。
习近平强调,要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升创新体系效能,着力激发创新活力。创新决胜未来,改革关乎国运。科技领域是最需要不断改革的领域。科技体制改革要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闯难关,破除一切制约科技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要坚持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牵引,在实践载体、制度安排、政策保障、环境营造上下功夫,在创新主体、创新基础、创新资源、创新环境等方面持续用力,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要优化和强化技术创新体系顶层设计,明确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创新主体在创新链不同环节的功能定位,激发各类主体创新激情和活力。要加快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发挥好组织优势。要着力改革和创新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改革科技评价制度,正确评价科技创新成果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把人的创造性活动从不合理的经费管理、人才评价等体制中解放出来。
习近平指出,要深度参与全球科技治理,贡献中国智慧,着力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自主创新是开放环境下的创新,绝不能关起门来搞,而是要聚四海之气、借八方之力。要深化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在更高起点上推进自主创新,主动布局和积极利用国际创新资源,努力构建合作共赢的伙伴关系,共同应对未来发展、粮食安全、能源安全、人类健康、气候变化等人类共同挑战,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惠及其他更多国家和人民,推动全球范围平衡发展。要坚持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科技创新,积极主动融入全球科技创新网络,提高国家科技计划对外开放水平,积极参与和主导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工程,鼓励我国科学家发起和组织国际科技合作计划。
习近平强调,要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全面聚集人才,着力夯实创新发展人才基础。要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形成并实施有利于科技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的评价制度。要完善科技奖励制度,让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得到合理回报,释放各类人才创新活力。要通过改革,改变片面将论文、专利、资金数量作为人才评价标准的做法,不能让繁文缛节把科学家的手脚捆死了,不能让无穷的报表和审批把科学家的精力耽误了。要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加快形成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培养机制、有利于人尽其才的使用机制、有利于竞相成长各展其能的激励机制、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培植好人才成长的沃土,让人才根系更加发达,形成天下英才聚神州、万类霜天竞自由的创新局面。
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涉企收费检查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开展全国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国市监价监〔2018〕56号),部署各地于今年5月至11月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依法查处各类涉企违规收费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重点围绕四个方面开展检查:一是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执行情况。要求各地对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重点查处未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公示内容不规范,继续收取取消、停征、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自行提高收费标准、延长收费时限、增加收费频次等各类违规收费行为。二是企业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重点查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电子政务平台有关收费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等方面的违规收费。三是物流领域相关收费。重点查处铁路、港口、公路等领域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问题。四是融资过程相关收费。重点查处商业银行利用贷款强势地位捆绑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将信贷业务中开展的尽职调查、贷款发放、支付管理、贷后管理等应尽的工作内容转变为收费等行为。
市场监管总局将指导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按照《通知》安排,开展“两个50天”收费检查专项执法行动,用“两个50天”左右的时间,集中力量分别对交通、住建、自然资源(国土)、商业银行、税务、生态环境(环保)等涉企收费问题较多的部门、行业集中开展检查,每省(自治区、直辖市)每个50天清理一个部门,对违规收费行为打“歼灭战”,并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市场监管总局强调,将持续加大对乱收费的查处力度,推动相关部门废止、修订与违规收费有关的文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和工作流程,实现对违规收费的源头治理。同时欢迎举报违规收费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将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生态环境部明确禁止环保“一刀切”行为
据悉,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将于近期陆续进驻河北、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东、广西、云南、宁夏等10省(区),对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并针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督察。为防止一些地方在督察进驻期间不分青红皂白地实施集中停工停业停产行为,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生态环境部5月28日发布《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协调被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抓好落实。
《意见》指出,督察进驻期间,被督察地方应按要求建立机制,立行立改,边督边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切实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问责到位。在整改工作中要制订可行方案,坚持依法依规,加强政策配套,注重统筹推进,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坚决避免集中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
《意见》明确,对于工程施工、生活服务业、养殖业、地方特色产业、工业园区及企业、采砂采石采矿、城市管理等易出现环保“一刀切”的行业或领域,在边督边改时要认真研究,统筹推进,分类施策。对于具有合法手续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不得采取集中停工停产停业的整治措施;对于具有合法手续,但没有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应当根据具体问题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对于没有合法手续,且达不到环境保护要求的,应当依法严肃整治,特别是“散乱污”企业,需要停产整治的,坚决停产整治。对于督察进驻期间群众环境信访问题,既要推进问题整改,也要注重政策引导,在整改工作中尽可能避免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良影响。
《意见》强调,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既是加快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的有利时机,也是传导环保压力、压实工作责任的有效举措。被督察地方既要借势借力,严格执法,加快整改;也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在具体解决群众举报生态环境问题时,要给直接负责查处整改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留足时间,禁止层层加码、避免级级提速。
《意见》要求,被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应从加强政治和作风建设的高度,就禁止环保“一刀切”行为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并向社会公开;要依托一报(党报)一台(电视台)一网(政府网站)加强对督察整改、边督边改情况的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加强对环保“一刀切”问题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绝不姑息。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也将把环保“一刀切”作为生态环境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问题纳入督察范畴,对问题严重且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实施督察问责。
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获政策鼓励
据报道,针对一些地区对储气设施建设方式在理解上的不全面,储气设施规划布局出现小而散、投资运营效率明显偏低等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5月28日下发《关于统筹规划做好储气设施建设运行的通知》,要求有关地区和企业加强规划、合理布局,优化投资运行管理方式,科学地补上储气能力不足的短板,切实防范地方债务风险。
在储气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上,通知要求各地以省级为单位在今年上半年制定储气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选址,加快推进地下储气库、沿海LNG接收站和重点地区集约、规模化LNG储罐建设,避免分散建设、“遍地开花”;对没有气源保障条件的地区,要科学地论证建设或合作、购买储气设施的方式。鼓励建设供储结合的储气设施,提高设施利用率。
通知明确,鼓励各地通过自建、合资、参股等方式集中建设储气设施。合资建设的储气设施,储气能力可按投资比例分解计入相应出资方的考核指标。支持通过购买、租赁储气设施或者购买储气服务等方式,履行储气责任。鼓励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的地区在异地投资或参股建设储气设施,具备管网联通条件的内陆地区通过合资、参股等方式参与沿海大型LNG接收站建设。
通知强调,为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各地要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充分论证、科学决策,提高项目建设运行效率,降低综合成本,提升储气设施项目经济性。对已规划建设的储气设施,要在确保项目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依法依规简化项目核准和建设程序。
为促进储气设施与天然气管网统筹协调运行,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要签订协议落实天然气互联互通商务模式,在保供期间确保跨省长输管道在具有剩余能力的情况下相互开放、LNG接收站实现对各方LNG资源的全国调度与联保联供,并建立天然气资源采购协调机制,定期沟通资源缺口与采购安排,促进储气设施与天然气管网在保供期间统筹协调运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各地区和有关企业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投资建设运行管理方式,科学高效推进储气设施建设。发展改革委在加强建设运行监管的同时,将委托第三方信用机构不定期抽查核查,对发现没有达到实际要求的严肃问责。
截至目前,我国地下储气库约占天然气年消费量的3%,LNG储罐约占天然气年消费量的2%,合计5%左右;根据国际经验储气能力至少要占天然气消费量的10%以上,对外依存度高的国家储气能力占比至少在15%以上。
据悉,2017年4月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和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的意见》,指出到2020年,供气企业和城镇燃气企业分别拥有不低于其年合同销售量10%和5%的储气能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至少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日均3天需求量的储气能力。
大商所实施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管理办法
据悉,为进一步规范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管理,大商所5月28日发布《大连商品交易所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管理办法》,同时对《大连商品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制定和修改后的办法自2018年5月28日开始实施。
据了解,大商所于2010年和2011年先后制定并发布了《大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及配套的异常交易有关监管标准及处理程序、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监管标准、投机持仓合并计算规则,形成“一办法、三细则”,在明确实际控制关系账户认定标准、规范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报备程序、有效实施监管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规范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管理,大商所统筹合并以往实控管理有关规则通知,进一步落实了实控账户统一报备的工作要求,并与监控中心的规定做好了衔接;强调交易所认定权,进一步明确不配合申报实控账户的监管措施;完善实控账户管理整体规则体系,以便于市场投资者的理解和支持。
此次推出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管理办法与之前的“一办法、三细则”主要区别包括:一是明确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统一报备相关工作要求,规定客户应当按照本办法和监控中心相关规定履行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报备、变更和解除程序。二是明确交易所对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认定权,对不协助报备、调查以及违反交易所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进一步明确了交易所可以采取的监管措施,并在违规处理办法中新增纪律处分相关规定。三是统筹现有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管理规则。原“一办法、三细则”中的《关于〈大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有关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监管标准的通知》和《关于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投机持仓合并计算相关规则的通知》两个通知废止,合并其中实控认定标准、投机持仓合并计算和强行平仓规则的有关内容,纳入新制定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管理办法。
大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监管是交易所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此次针对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出台和修改相关制度要求,意在加强对期货交易行为的合规管理。加强对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监管,有利于防止投资者利用实际控制关系账户规避交易所持仓限额、交易限额和异常交易等规定,防止利用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操纵市场价格等恶性违规行为,保障期货市场的平稳运行。
郑州启动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
5月25日,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行“智汇郑州”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启动媒体说明会,正式启动2018年首批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工作。本次申报时间为2018年5月25日到2018年6月22日。第二批申报工作将于首批认定完成后适时开展。
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是“智汇郑州”人才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智汇郑州”人才工程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对经认定的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地方突出贡献人才等四类高层次人才,将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还将分别提供不超过300平方米和200平方米的免租住房,在郑工作满10年且贡献突出的,无偿获赠。
除奖励资助外,各有关部门还将开辟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指定服务专员,为人才在落户、居留签证、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方面提供便捷、高效、规范化服务。
实行顶尖人才“一对一”服务,对于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由引进单位配备服务专员,主要负责为高层次人才在政策咨询、项目申报、融资对接、手续办理等方面提供全方位、保姆式服务。
山西出台措施加快煤层气探矿权办理
据报道,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等六部门近日下发印发《关于加快煤层气矿业权内各类保护区核查的补充通知》(简称《补充通知》),要求各地全程跟进、动态落实保护区核查意见加快煤层气探矿权办理。
为加强各类保护区环保力度,山西省去年10月出台规定,要求各地严格审批管理进入保护区的建设用地项目,并对探矿权、采矿权及建设项目用地与各类保护区重叠情况进行联合核查。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相关职能部门保护区基础数据缺失,难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核查意见,造成山西省约4572平方公里煤层气探矿权无法正常延续,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应无法办理,形成了新的安全隐患。
为此,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环保厅、林业厅、水利厅、住建厅、文物局六部门联合印发了《补充通知》,要求各地实事求是、分类提出保护区核查意见,全程跟进、动态落实保护区核查意见,保障探矿权人依法持续勘查。
《通知》要求,对于煤层气探矿权内保护区情况,各相关职能部门收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来函后10个工作日内,应根据现有资料,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提出核查意见,逾期不回复的视为无意见。
对于符合条件的延续登记申请,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将在规定时间内准予延续,支持探矿权人依法持续勘查;对需要探矿权人对照保护清单落实保护要求的,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将在颁发勘查许可证通知时,明确要求探矿权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落实保护要求。
甘肃省持续推进落后产能退出工作
据悉,甘肃省工信委、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质监局、省安监局等五部门近日联合下发《甘肃省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2018年工作方案》,明确今年甘肃省将以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通过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
根据《方案》,全省钢铁行业将继续关停“地条钢”企业,确保“地条钢”不得死灰复燃,淘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规定的落后产能生产线或设备。
《方案》要求,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节约能源法,对达不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要求的产能,应在6个月内整改;确需延长整改期限的,可提出不超过3个月的延期申请;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依法关停退出。对超标或超总量排放主要污染物、违反固体废弃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企业,责令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对长期超标或超总量排放且环保治理无望的企业,报经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对相关产品质量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能,依法查处并责令停产整改;在6个月内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依法关停退出。
同时,甘肃省将充分利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差别电价加价收入等,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安置、转产转型等予以支持。通过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引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升级,提高运营效率。对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行业能耗、电耗达不到强制性标准的产能,执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等差别化能源资源价格。
另外,《方案》还明确,要把职工安置作为去产能工作的重中之重,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制定好职工安置方案和风险处置预案。落实促进自主创业、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和帮扶困难人员就业等各项政策,做好社保关系接续和转移,按规定落实好社会保障待遇。
宁夏多举措优化民间投资服务
5月15日,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破解民间工业投资项目融资难题、稳步发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强化招商引资和项目储备、做好对民间投资的服务、促进民间投资保障措施角度提出了30条政策内容。对现有政策力度不足或者覆盖不够的领域,《意见》提出了更加具体或强化的举措,新增政策着重从服务、准入等领域加大对民间投资的鼓励支持。
《意见》规定,宁夏全面实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所有非涉密投资项目,均纳入宁夏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受理、办理、监管,全面实现企业投资项目“不见面”审批,督促各单位通过平台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和透明度。
宁夏年底前将实现“多评合一”。通过审批流程约束和服务引导,企业投资项目报建阶段涉及的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等评审事项实现统一受理、同步评审、并联审批、统一反馈,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
宁夏将探索试点“区域评”,年底前形成可复制的试点成果和经验。在部分产业园区开展区域评估试点,选择安全、气候、文物等具有区域共性特点的评估评审事项,形成整体性、区域化评估评审结果,提供给入园项目共享使用,入园项目不再单独编报上述评估报告。
此外,宁夏将建立投资项目审批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宁夏将开发建设中介服务超市,将符合资质要求的投资项目中介服务机构全部纳入网上超市,并建立投资中介服务机构评价制度,根据评价得分,对中介机构实行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引导鼓励建立综合性的投资类中介服务机构。
同时,《意见》明确,宁夏将发挥开发区对民间投资的集聚作用,建立开发区限制发展产业目录,促进开发区整合,优化主导产业。探索改革现有开发区管理体制,提高园区管理运行的效率和效益,促进民间投资在产业园区集聚发展。
浙江计划投资7500亿元推动“大通道”建设
据5月28日召开的浙江省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建设新闻发布会披露,未来5年浙江计划完成投资约7500亿元,重点推进交通重点项目70项,全面推进现代交通示范区和交通强省建设。
浙江省发改委主任孟刚表示,大通道建设是现代化浙江的发展轴线,建设过程中将按照主体功能突出、区域协调联动的要求,突出现代化、绿色化、智能化理念。
孟刚介绍,今后5年重点建设的70个项目中,包含沪嘉甬铁路、杭温铁路、金甬舟铁路、杭绍甬智慧高速公路、铁路杭州西站枢纽等大通道十大标志性项目,重点项目形成“五年项目清单+重大标志性项目+年度推进项目清单”的整体项目推进体系。
按照计划,到2022年,浙江将基本建成省域1小时交通圈、市域1小时交通圈和城区1小时交通圈,基本建成标准化、网络化、智能化的现代物流体系,构建海陆空多元立体、无缝对接、安全便捷、绿色智能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网络,率先基本实现交通运输现代化。
“推动大通道建设,对于支撑浙江大湾区大花园大都市区和开放强省建设,打通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通道,促进山海协同发展和城乡联动发展,打造更具竞争力的发展环境等具有重要意义。”孟刚说。
浙江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统筹推进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并将“四大”建设作为“富民强省十大行动计划”之一。
江西发文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据悉,江西省日前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计划到2020年江西新能源汽车产能达到50万辆、产业主营业务收入500亿元。
根据实施意见,江西将依托丰富的锂矿、稀土资源优势,发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的作用,推动开放合作,加快跨界融合,同步推进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与产业化发展;以整车为引领,以关键零部件技术提升为核心,加强技术创新;加快产业集聚,培育龙头企业,推动产业链联动发展。
江西还提出,到2020年,全省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技术要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力争形成一家销售收入过100亿元的整车企业。
在消费端,江西将分类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到2020年,江西年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客车的比例要达到75%;新增或更新的公务、环卫、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50%;同时,倡导绿色出行,鼓励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全省将累计推广应用10万辆新能源汽车。
此外,江西将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全省将建成充电站260座、充电桩10万根,满足10万辆以上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广东将向9市中小微企业发放服务券
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5月26日披露,2018年广东将向广州等9市中小微企业发放服务券,让更多中小微企业受益公共服务。
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本次服务券发放范围扩大到9个地级市,包括广州、珠海、汕头、佛山、韶关、梅州、东莞、茂名、肇庆,优先支持各地高成长中小企业、“小升规”重点培育企业、新增“规上”企业、纳入全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系统的企业。
中小微企业服务券是中小微企业用于购买国家、省、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服务的财政补助凭证,这些服务涉及创业创新、管理咨询、技术、融资等方面。服务券以电子券形式发放,不得转让、赠送、质押和重复使用。
据介绍,2017年广东在广州等6个试点地区发放服务券3000万元,共有2183家中小微企业受益。
福州严查开发商加价销售等5类违法行为
5月28日,福州市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提出,将严厉整治近期群众反映突出的五种房地产销售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这五种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房地产企业在商品房备案价格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或违规收取其它费用的行为;房地产企业超出政府规定的装修标准,超额收取装修费用的行为;房地产企业强行搭配车位销售,以及超过备案价格销售车位的行为;房地产企业擅自提高首付款比例,拒绝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的行为;房地产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收取定金及售房款的行为。
福州市明确,对经调查取证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坚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的原则,综合采取处罚和限制措施。对房地产企业在备案价格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或收取其它费用、超出政府规定装修标准收取装修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经依法认定为价外加价违法行为后,由物价部门依照价格法规定,没收违法所得,从重从严处罚。
经依法认定为价外加价的违法行为,涉嫌偷税漏税的,由税务部门依法实施税务检查;发现偷税漏税的,依照税收征管法追缴税款,并从重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福州市强调,对存在上述5种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企业,由房管、不动产登记等部门暂停办理该企业商品房预售许可手续,暂停该企业已批未售商品房继续销售;由建设、物价、房管、税务、工商等部门分别将其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企业诚信系统,纳入“黑名单”管理,并通报金融、保险、证券监管机构。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企业,由有关部门依法从严从重处罚,责令及时纠正,整改到位。对已经办理购房手续的,责令房地产企业按规定继续履行售房义务,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
·企业动态·
中铝与云南国资敲定央地整合
据悉,中铝集团与云南国资敲定战略合作。5月28日早间,中铝集团旗下云南铜业、云冶集团旗下云铝股份和驰宏锌锗同时发布公告称,云冶集团拟与中铝集团旗下的中国铜业重组。这是目前中国有色行业的最大整合,交易完成后,云铝股份和驰宏锌锗将纳入中铝集团,从地方国企升格为央企。
5月27日下午,中铝集团与云南省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协议,标志着中铝集团与云南省合作在广度和深度上开启了新征程。本次千亿级的战略合作,是我国有色金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是我国有色金属行业最重大的战略性重组整合,将对全球有色金属行业产生重大的格局变化。
合作完成后,最终中铝集团和云南省政府在中国铜业的持股比例原则上分别为58%、42%。也就是说,云铝股份和驰宏锌锗两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由云南省国资委变为国务院国资委。
家电巨头纷纷斥巨资跨界芯片产业
据报道,继董明珠高调对外称格力将不惜投500亿元进入芯片领域后,近日康佳集团也宣称,将成立半导体科技事业部,正式进军半导体产业。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智能家电兴起,家电市场对芯片的需求大幅增加。芯片需要巨大的资金、技术和人才的投入。在这一领域没有积累的家电厂商不能贸然进入。
发改委批复山西霍东矿区中峪煤矿项目
据悉,发改委5月28日公布“关于山西霍东矿区中峪煤矿项目核准的批复”,指出“为推进晋中大型煤炭基地建设,保障能源稳定供应,优化煤炭产业结构,解决资源枯竭煤矿生产接续、人员转移安置问题,同意实施煤炭产能减量置换,建设霍东矿区中峪煤矿项目。”
批复指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西省长治市和临汾市境内。中峪煤矿建设规模500万吨/年,配套建设选煤厂。项目总投资76.95亿元(不含矿业权费用),其中,资本金23.36亿元,占总投资的30.3%,由项目单位以企业自有资金出资;资本金以外的53.59亿元,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惠誉和标普寻求申请在华独资经营
据报道,评级机构标普全球(S&P Global)和惠誉评级(Fitch Ratings)将寻求获得对中国国内债券进行评级的牌照,此举可能会吸引更多外资机构参与世界第三大债券市场。
中方在去年5月宣布的贸易协议中承诺将允许外国评级机构在中国内地经营独资子机构。
标普5月23日发布声明表示,计划在华成立一家本地注册的子公司。标普还结束了与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Shanghai Brilliance Credit Rating)的合作关系,自2008年以来标普一直为后者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
今年3月末,中国央行主管的行业组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NAFMII)宣布,将接受外资评级机构的注册申请。
据悉,惠誉的一名发言人5月25日表示,惠誉也计划申请中国在岸市场经营牌照。该集团在今年1月把所持的联合资信评估(China Lianhe Credit Rating) 49%的股份出售给新加坡主权债务基金“政府投资公司”(GIC)。
另一家主要的国际评级机构——穆迪投资者服务(Moody's Investors Service)还未表态要在中国成立独立机构。一名发言人表示,该集团在“分析可能的选项”。如果要在中国成立独资机构,穆迪很可能需要出售其所持的中国主要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CCXI) 30%的股份。
近年来,中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吸引外资进入中国77万亿元人民币(合12万亿美元)的债券市场,尤其是允许外资机构无需预先批准,也不受配额限制买入债券。
受到稳定的人民币汇率和有吸引力的债券收益率的提振,近几个月外资所持在岸债券强劲增长。但离岸投资者基本只投资主权债券,避开公司债券,在一定程度上这是因为他们不信任本地的评级机构。中国评级机构给出的评级往往高于外国评级机构。
·海外经济·
普京称将保障日本企业在俄优惠条件
据报道,俄罗斯总统普京日前在圣彼得堡国际经济论坛“俄罗斯-日本商务对话”分论坛上表示,俄罗斯将保障日本企业在俄投资与经济活动的优惠条件,愿意进一步推动两国关系发展。
普京表示,俄罗斯重视与日本在能源等传统领域的合作,并有意在高新技术和医疗卫生等方面开展交流。
大众汽车暂停部分柴油车生产
据悉,大众汽车(Volkswagen AG, VLKAY)日前称,由于发动机控制灯问题,该公司已经暂停生产部分柴油发动机汽车。
大众汽车称,对自2017年第45周生产的前轮驱动模式帕萨特(Passat)和自2017年第38周生产的前轮驱动模式Arteon,可能黄色发动机指示灯显示废气处理系统存在问题,而实际上并不存在此类问题,这些汽车都配备了2.0升TDI 140千瓦EU6发动机和DSG变速箱。
该公司称,已经暂停生产受影响的帕萨特和Arteon车型,预计第四季度将制定出解决方案。
大众汽车称:“为了能够为已经交付的客户尽快提供软件更新,并尽快恢复受影响新车辆的交付,我们正在加紧制定补救措施。”
·研究探索·
空置房不应成楼市调控盲区
近日,成都、杭州、深圳等地再次上演的抢房大战让人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以限购、限贷、限价、提高交易成本为主要内容的调控政策,实施区域越来越广、执行力度越来越强,可楼市过热现象不仅没有得到扭转,为什么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证券时报5月29日发表署名储著胜的文章认为,发生这种现象是因为各级政府先后出台的各种楼市政策并没有触及到楼市问题的根本。
之所以说楼市政策没有触及到问题的根本,是因为这些政策大多指向的都是楼市增量部分,而楼市存量部分涉及得非常少,即便有所涉及,也只是与交易环节相关,持有环节一直是政策“盲区”。
而中国楼市最大的问题恰恰出在存量房的持有环节上。具体地说,就是存量房用于自住或出租的比率偏低,空置率过高。根据国际通常标准,商品房空置率在5%-10%之间可视为正常水准,而我国商品房空置率却长期处在20%-30%之间(其中二线城市高于一线城市,而三四线城市又高于二线城市),远远超出了正常水准。
房子的根本用途是供人居住的,一旦空置就意味着其基本功能未能得到有效发挥。从整个社会来看,这无疑是一种巨大的资源浪费。
现在楼市调控常常说的一个词叫:“房住不炒”,意思是房子是用来住的而不是用来炒作的。其政策导向非常明确,但遗憾的是,据此出台的调控政策都是指向楼市增量部分,结果是除了刚需之外,其他人买房都越来越困难了,甚至连一些改善性住房需求也难以得到合理满足。
当我们把目光调换一个方向,就会发现楼市最大问题之所在,调控政策却未能有效覆盖,以至于成为“盲区”:这就是分散在全国各城镇、总量高达几千万套、没有发挥正常居住功能的各种类型和档次的空置房。
为什么楼市调控目标要瞄向空置房?因为从实际情况来看,这些房产只有极少数是持有人留做未来自住的,其余部分持有目的只有一个:将其作为投资品,待其升值到自己满意水平时再择机抛售兑现,以期获取巨额投资收益。说白了,这些房子就是用来“炒”的。
既然如此,“房住不炒”的政策导向就不应该让这些空置房成为政策“盲区”。那么,什么样的政策措施才能有效降低我国当前高企的楼市空置率呢?
根本的方法大家早已有共识,即全面开征房产税。房产税是向房产所有人征收的难以转嫁的直接税,与现在实际征收的各种房地产税完全不同。对于房产持有人来说,该税每年都要交纳,是一种持续的负担。随着房产价格的上涨,其应缴纳的税额还会相应增加。因此,开征房产税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弱乃至于彻底消除房产持有人继续持有多套房产的意愿。一旦房产持有人竞相抛售多余的房产,那么,就整个社会来说,处于空置状态的房产数量就会随之下降。当原来空置的房产通过抛售转移到有安居需求的人手上时,一方面,可以让过高的楼市空置率明显下降,另一方面,也直接减少了市场上对增量住房的需求,从而使楼市一级市场过热状态得到改观。
在持续的税收负担压力之下,那些仍想持有多套房产的人也不会无动于衷,出租房产的意愿必将显著增强。原因很简单:收取租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甚至于完全抵消其税收负担。一旦空置的房产被出租了出去,那么,它同样有助于过高楼市空置率的下降。
由此可见,开征房产税是确保存量房“房住不炒”的根本途径。该税已经研究了多年,且在重庆、上海等城市进行了试点,现在可以说已经到了必须推出的时候了。
除了开征房产税外,还有哪些办法可以让这些为“炒”而空置的房产尽快住上人呢? 笔者认为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可供选择:
一、创造条件提高房产出租的便利性。现在很多人之所以不愿意出租自己的房子,最主要的原因是嫌太麻烦。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应该有所作为。比如,鼓励和支持出租中介的发展,使房屋出租成为一项专业的服务,让房产持有人感到房屋出租并不费事,甚至于可以将个人出租事务整体外包;健全、完善房屋出租规则,使出租行为尽可能规范化,在对出租人和承租人分别进行约束的同时,切实维护好双方的合法权益;对积极出租空置房产的持有人进行奖励;等等。
二、直接限制房产持有人拥有房产的数量。既然可以在一级市场上限贷、限购甚至限价,在二级市场上限制交易,那么为什么不可以在房产持有环节直接限制持有人拥有房产的数量?其实这方面国外也是有先例可循的。因为房产与其它资产不一样,它需要占用土地,而土地是一种非常稀缺的资源。为了让这一资源能够被广大民众合理分享,而不是被少数人所独占,那么对建筑其上的房产资源在民众个人占用时进行必要的限制,道理上是完全讲得通的。
三、临时征收房产空置费。如果房产税在一段时期内仍然难以开征,那么财政部门可以考虑临时运用行政手段,通过征收房产空置费的方式来增加房产持有人多余房产的持有成本,迫使他们抛售或出租这些房产。经济学家钟伟早在2016年就已提出过这方面的建议。
现在人们一看到某地楼市出现抢购的新闻,就批评说当地政府供地不足。这其实只看到了问题的一个方面,问题的另一面是,这些参与抢购的人群当中有很多需求并非刚性,他们买房的目的不是为了自住而只是为了投资。对于这类需求在目前楼市供求关系已经失衡的情况下,政府没有必要加以满足。此外,即便是真实的自住性需求也不需要都通过楼市增量来满足,因为楼市存量也许更适合他们。而要把楼市存量由静止状态转化成运动状态,即交易或出租状态,就必须让房产持有人有足够的动力和压力。上述三种办法正是这种动力和压力的重要来源。
楼市调控走到今天似乎已经“山穷水尽”了,可是,如果把目标转移到空置房上面,那么,就能彻底解决我国楼市空置率过高问题,所谓“房住不炒”才算真正落到了实处。
·社团工作·
湖南异地商会联合会“一办一中心”在湖北成立
5月27日,湖南异地商会联合会湖北联络办、长江经济带湘商合作发展服务中心成立大会暨长江经济带湘商合作发展论坛在武汉举行。湖南异地商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襄阳市湖南商会会长李文喜担任湖北联络办主任,常务副会长、荆州市湖南商会名誉会长何立华担任长江经济带湘商合作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湖南异地商会联合会执行会长兼秘书长陈炜指出,湖北省区位优势明显,是联合会会员最集中、实力最强大的重要区域,在此成立联合会“一办一中心”,就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武汉主持召开“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的指示精神,号召和发动湘商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建设”,加强长江经济带湘商会员企业的联络沟通和信息交流,实现抱团发展,以实际行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国家战略。他希望“一办一中心”发展会员、联络会员、服务会员,加强与长江经济带各级政府的对接和会员企业的联络沟通,共同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在长江经济带湘商发展论坛上,湖北省社科院副院长、长江流域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秦尊文作了“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主旨演讲,并与部分企业家和商会代表围绕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及成立“一办一中心”的主题作深入探讨,李文喜、郭克诚、何立华、刘卫、刘勇等企业家一道畅谈分享了创业和发展的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