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高层参考 第46期
部委决策
习近平要求实现改革举措有机衔接融会贯通
据悉,国家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11月26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时强调,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历史逻辑一脉相承、理论逻辑相互支撑、实践逻辑环环相扣,目标指向一以贯之,重大部署接续递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不仅系统集成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实践成果,而且对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勾勒出更加清晰的顶层设计。要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轴,增强以改革推进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自觉性,突出制度建设这条主线,继续全面深化改革,既要排查梳理已经部署各项改革任务的完成情况,又要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举措及时纳入工作日程,抓紧就党中央明确的国家治理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进行研究和部署,实现改革举措的有机衔接、融会贯通,确保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关于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的意见》、《关于深化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央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等。
会议指出,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要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破除阻碍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扩大要素市场化配置范围,健全要素市场体系,推进要素市场制度建设,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打下坚实制度基础。
会议强调,建立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可持续发展、农业投入保障、农业补贴补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深化改革,逐步构建符合国情、覆盖全面、指向明确、重点突出、措施配套、操作简便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不断增强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精准性、稳定性、实效性。
会议指出,医疗保障制度是民生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保障基本、促进公平、稳健持续的原则,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健全稳健可持续的筹资运行机制,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健全严密有力的基金监管机制,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优化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加快建立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会议指出,要以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建立健全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法律政策体系,落实各类主体责任,提高市场主体和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为推动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会议强调,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为全面深化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现在要做的是,推动各项改革向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靠拢,让各项改革相得益彰、发生化学反应。要注重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对标对表,理清工作思路和工作抓手,结合四中全会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一体推动、一体落实。改革已建立制度框架的,要对照四中全会精神继续巩固完善,建立长效机制;正在探索的要狠抓攻坚克难,实现突破,做好总结提炼、形成制度安排;有待谋划推出的,要大胆改革创新,及时研究制定方案。要在精准谋划、精准实施上下足功夫,改革解决什么问题、什么时候推出、对制度建设有什么作用都要做到心中有数。要把握不同改革的特点性质,坚持出台方案、健全机制、推进落实一起抓。落实改革方案要因地制宜、有的放矢,不搞上下"一般粗",不搞"一刀切"。要聚焦制度是否有效运转开展督察,看改革是否实现目标集成、政策集成、效果集成。要抓紧编制四中全会重要举措实施规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成果形式。
李克强强调"十四五"规划要给社会良好预期
11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研究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专题会议。会上,发改委汇报了"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关情况及下一步建议。
李克强说,"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深化改革,积极主动扩大开放,有效应对国际国内各种风险挑战,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运行在合理区间,结构调整、脱贫攻坚、民生改善等都取得新进展,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完成进度符合预期。行百里者半九十。各地区各部门要扎实做好"十三五"规划后续实施工作,为"十四五"发展打下更好基础。
李克强指出,"十四五"时期,外部环境可能更加复杂,不确定性和挑战更多,我国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关键时期,人民对美好生活有更多期盼。编制好"十四五"规划,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发展机遇研判准,把困难挑战分析透,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坚持发展第一要务,突出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推动高质量发展,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以改革创新破解发展难题,实事求是、遵循规律,着眼长远、统筹兼顾,提出"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工作思路、重点任务,给社会良好预期,激励全国上下努力奋进。
李克强说,要认真谋划"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围绕推动经济发展、增进人民福祉、防范化解风险等,研究推出一批重大政策。围绕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激发市场活力,研究推出一批重大改革开放举措,尤其要按照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的要求,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上取得更大进展。围绕补短板、促升级、增后劲、惠民生,研究推出一批重大工程和项目,更加注重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着力提升基础设施水平,增强产业创新力和竞争力,促进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李克强要求,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深入调查研究,汇众智聚众力,精心组织、抓紧起草形成"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重大专题研究,征求各方面和专家的意见,群策群力,进一步做好起草规划《纲要框架》的工作。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
11月28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这是我国推动贸易提质增效的纲领性文件,绘制了未来若干年贸易高质量发展路线图。《意见》多处强调了我国贸易高质量发展要修炼内功、激发贸易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的政策思路。
《意见》明确,到2022年,实现贸易结构更加优化,贸易效益显著提升,贸易实力进一步增强,建立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标、政策、统计、绩效评价体系的总体要求。
《意见》从九个方面提出了推动我国贸易高质量发展的34项重点工作。
一是加快创新驱动,培育贸易竞争新优势。夯实贸易发展的产业基础;增强贸易创新能力,推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与贸易有机融合,加快培育新动能;提高产品质量,推动一批重点行业产品质量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大力培育行业性、区域性品牌。
二是优化贸易结构,提高贸易发展质量和效益。优化国际市场布局,综合考虑市场规模、贸易潜力、消费结构、产业互补、国别风险等因素,引导企业开拓一批重点市场;优化国内区域布局,以重大战略为引领,推动区域间融通联动;优化商品结构,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贸易;优化贸易方式,做强一般贸易。
三是促进均衡协调,推动贸易可持续发展。积极扩大进口,适时进一步降低进口关税和制度性成本,激发进口潜力,优化进口结构;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持续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加快数字贸易发展;推动贸易与双向投资有效互动;推进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
四是培育新业态,增添贸易发展新动能。促进贸易新业态发展;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积极参与全球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规则制定,推动建立各方普遍接受的国际规则;加快服务外包转型升级。
五是建设平台体系,发挥对贸易的支撑作用。加快培育各类外贸集聚区;推进贸易促进平台建设;推进国际营销体系建设;完善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构建高效跨境物流体系。
六是深化改革开放,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贸易环境。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示范引领作用,高水平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信用体系建设。
七是坚持共商共建共享,深化"一带一路"经贸合作。深化贸易合作,拓宽贸易领域,推动优质农产品、制成品和服务进口,促进贸易平衡发展;创新投资合作,拓宽双向投资领域;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八是坚持互利共赢,拓展贸易发展新空间。建设性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推动区域、次区域合作;加快高标准自由贸易区建设,不断扩大自由贸易区网络覆盖范围,加快形成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
九是加强组织实施,健全保障体系。加强党对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对贸易发展的促进作用,逐步完善出口退税机制,支持金融机构有序开展金融创新,进一步发挥进出口信贷和出口信用保险作用,稳步提高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比例,扩大经常项目人民币跨境使用,拓宽人民币跨境投融资渠道;加强贸易领域风险防范。
国务院要求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据悉,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2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契机,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大力度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破堵点、解难题。
会议指出,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升竞争力,是增强市场活力、稳定社会预期、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促进发展和就业的有效举措。明年1月1日实施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总结了近年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成效和经验,从法制层面明确了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我国营商环境还需更大努力加以改善和优化,这方面不平衡问题仍然突出。要抓紧出台《条例》配套措施,加快清理、修改或废止不符合《条例》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确保《条例》落地。
会议强调,要按照《条例》要求,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破,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一是进一步精简审批。明年编制公布国家层面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单外一律为违规审批。大幅精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外的其他准入管理措施。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明年底前将国家职业资格数量再压减一半以上,将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全部调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二是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大幅放宽对服务业市场主体的资质、从业人员、经营场所等要求,取消对营利性医疗、教育等机构在证照办理、设备购置、人才聘用等方面不合理限制。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着力"照后减证"。三是进一步清理政府部门下属单位、商业银行、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涉企收费。整治物流领域不合理收费,明年底前进出口单个集装箱常规收费压减至400美元以内。四是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清理纠正在行业准入、资质标准等方面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的歧视性或没有法律依据的差异性规定做法,一视同仁公正监管。强化政务失信责任追究,对因公共利益等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使企业受损的要依法补偿。五是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明年底前力争全国所有市县不动产一般登记、抵押登记办理时间全部压至5个工作日内,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和主要涉税事项网上办理。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群众办理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只需作出符合规定的承诺,不需提交任何证明。
为发挥好营商环境评价的引导和督促作用,会议要求在2018年以来全国部分城市开展的国内营商环境试评价基础上,以市场主体感受为依据,改进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既查找解决共性问题,又不增加地方和企业负担。要对标国际先进,抓住纳税、获得信贷、跨境贸易等短板弱项,推出有针对性改革举措,定责任定时限逐项落实,加快推广社会认可、行之有效的做法,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市场监管总局就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为进一步完善反垄断法律制度体系,鼓励经营者合规经营,根据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工作部署,市场监管总局11月28日就《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公开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指出,经营者不得与其他经营者达成或组织其他经营者达成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其他协同行为。是否构成其他协同行为,经营者可以参考《禁止垄断协议暂行规定》。
《征求意见稿》要求,经营者不得参与或支持行业协会组织的垄断协议。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得从事反垄断法相关规定所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根据《征求意见稿》,经营者实施《反垄断法》规定的集中行为,达到申报标准的,应当依法事先向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申报标准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二是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营业额的计算,应当考虑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等特殊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经营者建立并有效执行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有助于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避免员工从事违法行为,树立依法经营的良好形象。经营者可以根据业务状况、规模大小、行业特性等,建立反垄断法律合规制度,或在现有合规管理制度中开展反垄断合规管理专项工作。
此外,《合规指南》也提到了"承诺制度"和"宽大制度",对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的涉嫌垄断行为,被调查的经营者承诺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可的期限内采取具体措施消除该行为后果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中止调查。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对该经营者的处罚。经营者申请宽大的具体适用标准和程序等可以参考《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横向垄断协议案件宽大制度适用指南》。
北京斐石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周照峰表示:"此次意见中的大部分内容都是之前《反垄断法》以及相关指南中规定的,但通过合规指南的形式明确了企业该怎么做。从具体实践来看,也向企业强调了搭建反垄断合规体系的重要性。比如说从国外的实践来看,企业是否有合规体系会成为惩罚数额的一个考量标准。"
不过,此次《合规指南》主要停留在框架搭建阶段,缺乏具体的流程参考。周照峰认为:"都是正确的架构,但是内容上不够细化。具体怎么做?谁来担任反垄断的负责人?流程图是怎样的?这些都没有提及,未来还有很大的细化完善的空间,这是一个长久的路。理想的话,是企业直接拿来,根据自身的治理结构改一下,就可以参考使用。"
据了解,自2008年8月《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反垄断执法机关先后出台了经营者集中审查、反价格垄断、禁止垄断协议行为等多部部门规章、办事指南。
我国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下称《意见》),从强化制度约束、加强社会监督共治等6大方面提出23项具体措施,明确要不断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手段强化保护,促进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
《意见》提出,力争到2022年,侵权易发多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局面明显改观。到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保护能力有效提升,保护体系更加完善,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得到更加有效发挥。
在加大侵权处罚力度方面,《意见》提出,要加快在专利、著作权等领域引入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并大幅提高侵权法定赔偿额上限;在法律层面,研究制定知识产权基础性法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加快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修改完善。
"目前,专利法修正案草案已经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其中提出建立侵权惩罚赔偿制度。今年4月通过的商标法修正案,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由修改前的三倍以下提高到五倍以下。"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表示。
《意见》明确,加大刑事打击力度,研究降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入罪标准,提高量刑处罚力度,修改罪状表述,推动解决涉案侵权物品处置等问题。《意见》要求,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强化打击侵权假冒犯罪制度建设,探索完善数据化打假情报导侦工作机制。
"这表明我国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心,有利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副主任李顺德表示。
《意见》还要求,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完善知识产权案件上诉机制,统一审判标准,规范司法、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不同渠道的证据标准。
在案件执行层面,《意见》明确,建立完善市场主体诚信档案"黑名单"制度,实施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建立重复侵权、故意侵权企业名录社会公布制度,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针对新业态、新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见》还明确,研究加强植物新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的保护;探索建立药品专利链接制度、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研究加强体育赛事转播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公证电子存证技术推广应用;研究建立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制定电商平台保护管理标准。
在国际合作方面,《意见》提出,倡导积极开展海外巡讲活动,举办圆桌会,与相关国家和组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交流,并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促进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作用,推动共建国家共享专利、植物新品种的审查结果。
《意见》还要求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防范机制,建立国外知识产权法律修改变化动态跟踪机制,及时发布风险预警报告。加强海外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
张志成也表示,要设立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为中国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建立健全与外资企业的沟通对话机制,对于各种所有制、各种性质的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同等保护,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国务院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
据悉,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下简称投资项目)实行资本金制度,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资本金比例,是促进有效投资、防范风险的重要政策工具,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优化投资供给结构的重要手段。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六稳"工作和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要求,更好发挥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作用,做到有保有控、区别对待,实现有效投资和风险防范紧密结合、协同推进。
《通知》就加强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工作提出四个方面政策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明确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适用范围和性质,分类实施投资项目资本金核算管理,按照投资项目性质,规范确定资本金比例。
二是适当调整基础设施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港口、沿海及内河航运项目,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由25%调整为20%。机场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维持25%不变,其他基础设施项目维持20%不变。其中,公路(含政府收费公路)、铁路、城建、物流、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领域的补短板基础设施项目,在投资回报机制明确、收益可靠、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以适当降低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但下调不得超过5个百分点。
三是鼓励依法依规筹措重大投资项目资本金。对基础设施领域和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鼓励项目法人和项目投资方通过发行权益型、股权类金融工具,筹措不超过50%比例的项目资本金。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统筹使用本级预算资金、上级补助资金等各类财政资金筹集项目资本金,可按有关规定将政府专项债券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资本金。
四是严格规范管理,加强风险防范。项目借贷资金和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股东借款、"名股实债"等资金,不得作为投资项目资本金。筹措投资项目资本金,不得违规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违反国家关于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相关要求。不得拖欠工程款。金融机构在认定投资项目资本金时,应严格区分投资项目与项目投资方,对资本金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投资收益、贷款风险进行全面审查。
金融委部署近期金融改革开放重点工作
据悉,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11月28日召开第十次会议,研究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进展和下一步思路举措等问题,部署近期金融改革开放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金融委加强统筹协调,积极稳妥处置金融领域突出风险,金融市场运行平稳,市场秩序好转,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要坚持既定方针政策,调整优化思路和举措,平衡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注重在改革发展中化解风险,多渠道增强商业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资本实力,完善防范、化解和处置风险的长效机制,保持金融体系稳健运行,维护经济社会大局稳定。
这是金融委连续四次会议提出支持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连续三次会议"点名"中小银行资本补充。充足的资本是银行抵补风险、实现业务扩张的前提,特别是在经济下行期,银行不良贷款不断暴露,需要加大核销力度,以及通过加大信贷投放支持实体经济。这些都要充足的资本作支撑。
会议强调,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金融风险,根本上要靠深化金融改革开放,通过改革提供机制保障,提供动力支持。前期推出的一系列金融改革和对外开放措施取得明显成效,提振了市场信心,支持了经济平稳运行。下一阶段要突出问题导向,进一步深化资本市场和中小银行改革,引导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释放活力、促进竞争、增强内生动力,提升金融体系的适应性、竞争力和普惠性,促进金融和经济良性循环。
会议还部署了近期在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改进金融治理、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改革措施,要求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加快落地实施,金融委办公室加强协调和督促,形成集成效应。
央行称我国金融风险高位缓释
11月25日,央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9)》,对2018年以来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健性状况作了全面评估。
报告认为,2018年以来,全球经济政治格局仍处深度调整过程,中国经济金融发展面临的外部挑战明显增多。金融系统始终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迎难而上、扎实工作,推动宏观政策有效实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加强,金融秩序不断好转,金融改革开放取得进展,实现了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的良好开局,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贡献。
报告指出,过去一年中,在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统一指挥协调下,央行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攻坚战总体要求,针对不同风险分类施策,对威胁金融稳定的重点领域风险,及时"精准拆弹";对可能持续存在的潜在风险,采取主动措施逐步化解,实现"慢撒气、软着陆";对于将来可能显现的"黑天鹅"和"灰犀牛"风险,强化日常风险监测与评估,做好各类风险处置预案。通过一年多的集中整治和多措并举,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取得积极进展,有效稳住了宏观杠杆率;大力整顿金融秩序,存量风险有序压降;稳妥化解中小银行局部性、结构性流动性风险,有序处置民营企业债券违约事件;出台资管新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相关指引文件,补齐监管制度短板。总体看,我国金融风险由前几年的快速积累逐渐转向高位缓释,已经暴露的金融风险正得到有序处置,金融市场平稳运行,金融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为落实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风险防范职责,央行在总结前期探索经验的基础上,2018年开展了央行金融机构评级工作。评级等级划分为11级,分别为1~10级和D级,级别越高表示机构的风险越大,已倒闭、被接管或撤销的机构为D级,其中评级结果为8~10级和D级的金融机构被列为高风险机构。2018年四季度的央行金融机构评级覆盖了4379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从机构类型看,外资法人银行和民营银行的评级结果较好,村镇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结果次之;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合作银行的结果较差,分别有43.3%和32.7%的机构分布于8~10级。
据了解,央行向评级对象"一对一"通报评级结果、主要的风险和问题,提出整改建议,跟踪金融机构的问题整改情况。会同相关单位对高风险金融机构进行风险警示,根据其风险特征及成因采取早期纠正措施,对症提出补充资本、压降不良资产、控制资产增长、降低杠杆率、限制重大授信和交易、限制股东分红、更换经营管理层、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等要求。
报告透露,下一步要积极探索以存款保险为平台,建立市场化法治化的金融机构退出机制。探索建立金融机构主体依法自主退出机制和多层次退出路径,完善金融机构资产、负债、业务的概括转移制度,建立金融机构风险预警及处置机制,尤其是明确风险处置的触发条件、制定退出风险处置预案、丰富风险处置工具箱。在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中,要发挥存款保险基金和各行业保障基金的作用。存款保险基金应及时通过收购承接、过桥银行、经营中救助和存款偿付等方式处置风险,以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
展望未来,报告称,全球经济金融动荡源和风险点仍在增多,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有所加大,潜在风险隐患短时间内难以消除,但中国经济的韧性仍然较强,居民储蓄率高,微观基础充满活力,重要金融机构运行稳健,宏观政策工具充足,监管体制机制健全,防范化解风险经验丰富。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平衡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压实各方责任,稳妥处置和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最大限度地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指标公布
11月26日,央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2月11日。这是继2018年11月"一行两会"发布《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后,首个配套细则的出台。
根据《评估办法》,央行、银保监会将向参评银行发送数据报送模板和数据填报说明,收集2018年数据,开展2019年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首先,采用定量评估指标计算30家参评银行的系统重要性得分,评估的一级指标包括"规模"、"关联度"、"可替代性"和"复杂性",指标权重均为25%,每个一级指标下设若干二级指标,得分达到一定分值的银行被纳入系统重要性银行初始名单。然后,结合其他定量和定性信息作出监管判断,综合评估参评银行的系统重要性。系统重要性银行最终名单经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确定后,由央行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
民生银行首席宏观研究员温彬表示,随着《评估办法》的实施,纳入系统重要性银行的机构盲目扩张规模的冲动将会受到抑制,这也标志着差异化监管走向深入、步入实质阶段。《评估办法》通过对4个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的定量打分,辅之以监管定性评价,为差异化监管奠定了较好基础。预计6家国有商业银行、2家政策性银行、1家开发性银行、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10家左右规模较大的城商行将进入备选,打分结果有望选定20家左右的银行作为第一轮系统重要性银行。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评估办法》是评估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基本规则,是强化宏观审慎管理、防范系统重要性银行"大而不能倒"风险的重要举措,有助于识别对我国金融体系有系统性影响的银行,有助于增强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认定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有助于推动系统重要性银行稳健经营。
一旦被纳入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也意味着肩上"担子"将更重。这主要体现在将会有额外的、更为严格的特别监管要求,以避免日常经营中盲目扩张;同时,为防万一,还要制定特别处置机制,确保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经营失败时,能够得到安全、快速、有效处置,保障关键业务和服务不中断。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指导意见》确定的分工,银保监会仍依法负责对系统重要性银行实施日常监管。央行则从强化宏观审慎管理、防范系统性风险出发,一方面,牵头制定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拟从实施附加资本要求、落实资本内在约束机制入手,强化流动性、大额风险暴露、风险数据加总和风险报告等方面的监管要求;另一方面,从制定恢复和处置计划、开展可处置性评估等方面提出管理要求,切实提高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经营稳健性。同时,央行将持续开展系统重要性银行监测分析,开展压力测试,并视情况提出相应的附加监管要求。
易会满全面阐述新时代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路径
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日前在《旗帜》杂志发表署名文章,对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监管理念作出详细阐述。他提出,监管工作的成效,最终要看资本市场“晴雨表”功能是否得到有效发挥,投资者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保护。而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又有四个标志:投资者股东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投资者交易权利得到公平对待、大股东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及时有效查处、投资者得到便捷有效的监管保护和司法救济。
在这篇题为《敢担当善作为 站稳人民立场 努力实现新时代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署名文章中,易会满指出,资本市场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在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中,必将发挥更加重要的推动作用。新时代资本市场践行党的初心和使命的基本要求,是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站稳资本市场监管的人民立场,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财富管理需要。
他表示,首先要牢记监管姓监,提升有效监管和科学监管的水平,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监管取向,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风险,注重发挥各方合力,不断提升资本市场监管效能。其次,要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根本方向,资本市场核心是一个投融资的专业市场,投资者和融资者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必须从融资端和投资端同时入手,兼顾好服务实体经济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再者,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财富管理需求,是新时代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使命,监管工作的成效,最终要看资本市场的“晴雨表”功能是否得到有效发挥,投资者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保护。
易会满指出,当前,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还不能有效满足实体经济需要,在融资结构、市场结构、产品结构、投资者结构等方面,还存在不完善不平衡不适应的问题。监管干部队伍中也存在一些不愿、不善、不会担当作为的现象。在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中,证监会要敢担当、善作为,办好自己的事情,把资本市场监管好、建设好、发展好,既是证监会担当的重点,也是践行初心和使命的真正考验。
他表示,今年以来,资本市场各项重大改革扎实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当前,证监会紧扣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对一些市场反映比较集中的关键性、方向性问题深入研究论证,加强资本市场改革顶层设计,成熟一项推出一项。
随着改革逐步进入攻坚期,证监会必须牢记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必须聚焦金融工作的初心和使命,必须使自身站位和作风能够适应初心和使命,必须使自身能力能够真正担当使命,必须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以强烈的改革精神主动作为,在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中,锤炼高强本领,塑造过硬作风,悟初心、担使命、展形象。
易会满在文中指出,证监会系统践行党的初心和使命,落实“为民服务解难题”的要求,关键是在监管工作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想投资者之所想,虑投资者之所忧,解投资者之所难。强化监管的人民性,必须牢牢坚持三个核心监管目标:
一是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主要应有以下几个标志:投资者的股东权利能得到充分保障;投资者的交易权利能得到公平对待;大股东违法违规行为能得到及时有效查处;投资者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能得到便捷有效的监管保护和司法救济。
二是努力提升资本市场的透明度和效率。落实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证券发行注册制,完善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上市公司监管,推进重点领域监管政策的公开透明,其核心就是为了切实提高市场透明度,确保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改革完善市场基础制度的使命,也在于把资源配置到最有效率的领域,充分激发市场活力,通过降低市场运行成本,持续提升市场效率。
三是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当前,资本市场风险点多面广,特别是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金融乱象等重点风险,给市场稳定运行带来较大挑战。做资本市场监管工作,必须敬畏风险,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
易会满表示,强化监管的人民性,必须牢牢坚持市场化、依法监管、稳定预期等重要监管原则。
首先,要坚持市场化的原则,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妥善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出活力、管出公平、服出效率。
其次,要坚持依法监管的原则,切实推进依法治市,一方面增加资本市场司法供给,积极配合推动证券法、刑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加快推进建立中国特色的集体诉讼制度,大幅提升违法违规成本;另一方面严格规范监管行为,减少自由裁量,统一执法尺度、公开执法标准、优化工作流程。同时还应加大稽查执法力度,增强监管的威慑力,净化市场生态。
再者,要让市场有稳定预期。在政策出台前广泛开展市场调研,科学审慎决策,确保接地气、可落地。政策出台后保持定力,不为市场杂音所扰,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政策实施过程中,要及时开展正反两面的评估,既不能犯“急躁病”,又不能无所作为,更不能好心办错事。
此外,强化监管人民性,还须在优化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上下功夫,要着力构建高效协同的资本市场监管体系,推进监管流程再造,解决好监管协调不畅、监管冗余与监管真空并存等问题。
易会满还强调,加强党的领导是做好资本市场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证监会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坚决抓好政治建设这个党的根本性建设,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加大金融反腐败力度,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全面提高证监会系统党的建设质量。
证监会将提升多层次市场体系覆盖面包容性
据悉,证监会副主席李超近日在参加国际金融论坛第16届全球年会时表示,证监会将进一步提升多层次市场体系覆盖面和包容性,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加快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着力优化资本市场生态环境。
李超表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证监会将深入贯彻并全面落实,并以关键制度创新来促进市场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增强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效能。
一是进一步提升多层次市场体系覆盖面和包容性。坚守科创板定位,支持和鼓励拥有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硬科技"企业上市;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深化新三板改革,支持有条件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制度和业务创新的试点。加强各层次市场有机联系,促进优势互补、协调发展。
二是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充分发挥科创板"试验田"作用,逐步复制推广科创板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强化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理念,实行更加市场化的发行定价机制,建立以机构投资者为参与主体的询价、定价、配售等机制,完善再融资并购重组等制度,提高市场资源的配置效率。
三是持续强化监管,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优化增量,调整存量,畅通多元化的退市渠道,完善做优做强的制度安排,加快建设高质量投资银行,完善差异化的监管措施,提升行业机构服务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四是加快扩大资本市场双向开放。2020年全面取消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公司的外资股比的限制,加快修订QFII、RQFII相关制度规则,降低准入门槛,扩大投资范围,扩大交易所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力度,拓展外资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渠道,加强开放条件下的监管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建设,深化跨境执法合作,做到"放得开、看得清、管得住"。
五是着力优化资本市场生态环境。完善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机制,推动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增加资本市场法治供给,加大违法成本和惩治力度,强化法制诚信约束,通过强化监管和制度革新,持续推进资本市场成为各类投资者可信赖、有价值的市场。
银保监会就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
11月22日,银保监会就《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意在进一步加强信托公司股权管理,规范信托公司股东行为,促进信托公司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建设。
《办法》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信托公司股东责任。包括信托公司股东资质条件,以及股东在股权取得、股权持有、股权退出各个阶段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等。
《办法》规定,如果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企业众多、股权关系复杂且不透明、关联交易频繁且异常"、"被列为相关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频繁变更股权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严重逃废到期债务行为"等情形,不得为信托公司的主要股东。
此外,针对以往有不少公司通过金融产品参股信托公司,《办法》明确,单一投资人、发行人或管理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控制的金融产品不可以持有同一上市信托公司股份总额超过5%;投资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金融产品的,该投资人不得为信托公司主要股东。信托公司主要股东不得以发行、管理或通过其他手段控制的金融产品持有该信托公司股份。而目前68家信托公司中,有个别信托公司实控人正是单一金融产品。
二是明确信托公司职责。包括信托公司在股权变更期间应履行的职责、应承担的股权事务管理责任、应履行的股东行为管理职责等。
《办法》规定,信托公司应该如实向拟入股股东说明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和真实风险底数,同时,在变更期间,信托公司应当保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正常运转,切实防范内部人控制问题。
《办法》明确,信托公司董事长是处理信托公司股权事务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长工作,是处理股权事务的直接责任人。
三是加强对信托公司股权的监督管理。明确监管部门股权穿透监管措施和手段,以及对信托公司股东或信托公司股权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可采取的监管措施等。
《办法》要求信托公司应当按照穿透原则,将主要股东、主要股东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作为信托公司的关联方进行管理。
此外,《办法》还要求信托公司应当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关联交易报告等规定,落实信息披露要求,不得违背市场化原则和公平竞争原则开展关联交易,不得隐匿关联交易或通过关联交易隐匿资金真实去向、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四是明晰法律责任。《办法》明确,信托公司股东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等以隐瞒、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得信托公司股权的,由银保监会等机关按照《中国行政许可法》对相关行政许可证予以撤销。
"相比以前规定,《办法》对于信托公司控股股东的资质要求提高了很多,且明确穿透监管原则,对行业影响较大。"资深信托研究员袁吉伟表示。
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办法》发布后,对于信托公司存在的股权管理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情形,银保监会将及时出台相关配套办法,明确信托公司整改的过渡期安排等要求,推动信托公司股权管理逐步符合《办法》规定。
证监会明确禁止四种操纵期货交易价格行为
据悉,为打击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行为,维护期货市场秩序,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授权,证监会制定并发布了《关于<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五项"其他操纵期货交易价格行为"的规定》,自11月22日起施行。《规定》共8条,明确禁止虚假申报、蛊惑、抢帽子、挤仓等四种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行为。
《规定》明确了关于虚假申报行为的判断标准。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申报、撤单或者大额申报、撤单,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期货交易量,并进行与申报方向相反的交易或者谋取相关利益的,构成操纵。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从行为意图看,行为人在申报时并不以成交为目的。可结合申报、撤单情况及其他行为特征综合判断。在满足前述各行为特征的情况下,行为人存在少量成交或者部分成交的,不影响对"不以成交为目的"的认定。从行为表现看,行为人不以成交为目的地频繁申报、撤单或者大额申报、撤单,制造虚假的市场深度表象,或者意图制造人为的价格涨跌方向,并进行与原申报方向相反的交易或者谋取相关利益。
对于是否"频繁",可结合行为人撤单次数及其占同期市场总撤单次数比例、各次撤单的时间间隔等综合判断。对于是否"大额",可结合行为人涉案期间单笔撤单量、撤单总量、撤单总量占申报总量比例、撤单量占同时段市场总撤单量比例,特定时段撤单量占申报量比例等综合判断。
《规定》明确,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期货交易量,并进行相关交易或者谋取相关利益的,构成蛊惑操纵。上述负责人表示,其行为表现一是行为人编造并传播或者虽未编造但传播了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二是行为人进行相关交易或者谋取相关利益。
《规定》对抢帽子操纵行为予以明确。对合约或者合约标的物作出公开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期货交易量,并进行与其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方向相反的期货交易的,构成操纵。
《规定》还明确挤仓行为构成操纵,即在临近交割月或者交割月,利用不正当手段规避持仓限制,形成持仓优势,影响期货交易价格的,构成操纵。
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拟向高净值个人开放
11月22日,银保监会就《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办法》一定程度上向银行理财、私募资管计划的监管细则看齐。其中,明确了保险资管产品的投资者可为自然人,这意味着高净值个人有望纳入保险资管产品的客户人群。
《办法》一是明确产品定位和形式。保险资管产品定位为私募产品,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产品形式包括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和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等。二是明确产品发行机制。结合保险资管产品特点,推进债权投资计划和股权投资计划注册发行、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登记发行,取消首单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核准要求。同时,对注册机构和登记机构提出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三是严格规范产品运作。打破刚性兑付,消除多层嵌套,去通道,禁止资金池业务,限制期限错配。同时从审慎监管角度,要求保险资金投资的保险资管产品,其投资范围应当遵守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规定。四是压实产品发行人责任。进一步要求保险资管机构加强投资管理能力建设,落实风险责任人机制,健全产品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将产品业务纳入内部稽核和资金运用内控审计。五是强化产品服务机构职责。细化托管人、投资顾问等机构的资质和职责,同时对相关服务机构依法依规加强问责和监管。六是完善产品风险管理机制。要求保险资管机构按规定提取风险准备金,强化保险资管机构对关联交易的识别和报告义务。七是落实穿透监管。保险资管机构应当有效识别保险资管产品的实际投资者与最终资金来源,充分披露资金最终投向、投资标的和交易结构等信息。
业内人士分析,《办法》多处内容体现了与资管新规对接,比如对固收、权益等产品的定义,以及产品认购门槛、委托人资质等。同时,明确禁止刚兑、禁止通道、消除多层嵌套、穿透监管、非标限额管理。
《办法》对标资管新规,将保险资管产品投资非标进行限额管理。《办法》规定,同一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管理的全部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上不得超过其管理的全部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净资产的35%。保险资管人士分析,这一非标上限是向银行理财、私募资管计划看齐。
业内人士表示,允许保险资管产品卖给个人投资者,是新规的最大突破。《办法》明确了合格投资者资质,自然人首次被纳入保险资管产品的投资者范围中。明确自然人投资者需具有两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三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30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产品、单只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保险资管产品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接受单个合格投资者委托资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据悉,除《办法》外,银保监会还将分别制定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和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等3个配套细则,坚持"原则导向和规则细化相结合"。
长期医疗险费率调整细则征求意见
据悉,银保监会近日向人身险公司下发《关于长期医疗保险费率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显示,保险公司开发销售费率可调的长期医疗保险产品,应当制定费率调整办法,明确费率调整的触发条件、内部决策机制和工作流程。长期医疗保险产品应当以单个产品为单位进行费率调整。首次费率调整时间应当不早于产品销售之日起满3年,每次费率调整间隔不得短于1年。
当然,并非所有长期医疗保险都可以调整费率。意见稿表示,费率可调的长期医疗保险产品条款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是条款首要位置以显著字体说明该产品为费率可调的长期医疗保险产品,在保险期间或保证续保期内费率可能调整。二是条款中应当对费率调整的相关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包括但不限于:费率调整的具体触发条件,明确具体指标和调整标准;首次费率调整的时间以及后续费率调整间隔;每次费率调整的幅度上限;每次费率调整的流程,包括公示方式、公示期间等;费率调整的告知义务等。
像其他类金融投资产品一样,意见稿明确,保险公司销售费率可调的长期医疗保险产品,应当向投保人提供产品说明书。同时,保险公司应当将费率调整后的交费数据以投保人认可的方式通知投保人,并告知其有退保或者不再续保的权利。
与此前相关规定不同的是,意见稿明确,保险公司对长期医疗保险产品进行费率调整,无需报送审批或者备案,而只需在年度产品回顾报告中以单独章节对费率调整情况进行说明。说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费率调整的产品名称、费率调整原因、公司决策流程、费率调整公示及投保人反馈情况、费率调整后客户续保情况,以及费率调整对产品定价、准备金评估、利润测试、偿付能力的影响等。
根据此前下发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保险公司可以在保险产品中约定对长期医疗保险产品进行费率调整。另据此次意见稿,保险公司进行费率调整,应当将费率调整情况在公司网站上公示,同时必须以适当的方式通知投保人,说明费率调整的原因及费率调整决策流程。
增值税法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为完善税收法律制度,建立现代增值税制度体系,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并于11月27日起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在征税范围、税率和征收率、计税期间等方面做出了调整。同时,还建立了期末留抵退税制度,并明确了过渡期安排。
在征税范围方面,《征求意见稿》基本延续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为巩固营改增成果,将"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并入"服务",将"销售金融商品"从"服务"中单列,即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为:在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和金融商品,以及进口货物。
对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借鉴国际经验,《征求意见稿》规定,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且销售额达到增值税起征点季销售额30万元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进口货物的收货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单位和个人,不是增值税纳税人,但可以自愿选择登记为增值税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境外单位和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为巩固营改增及深化增值税改革成果,《征求意见稿》对《条例》中规定的税率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将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以及进口货物等适用税率调整为13%;将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农产品等货物的适用税率调整为9%;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金融商品的适用税率为6%,保持不变。同时,明确增值税征收率为3%。
为巩固深化增值税改革成果,按照增值税原理,《征求意见稿》借鉴国际经验,建立期末留抵退税制度,并授权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办法。
为巩固营改增成果,解决纳税人特殊情形的征税问题,《征求意见稿》延续"混合销售"从主、"兼营"分别核算纳税的理念,明确混合销售应从主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兼营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在税收减免方面,《征求意见稿》沿用了《条例》和原《营业税暂行条例》中的法定免税项目;同时明确除法定免税以外,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或者由于突发事件等原因对纳税人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国务院可以制定增值税专项优惠政策,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此外,为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减少纳税人办税频次,减轻纳税人申报负担,《征求意见稿》取消"1日、3日和5日"等三个计税期间,新增"半年"的计税期间。
为平稳过渡,《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过渡期安排。公布前出台的税收政策,确需延续的,按照国务院规定最长可以延至增值税法施行后的五年止。待过渡期结束,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制定专项优惠政策,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后继续执行。
财政部提前下达明年1万亿专项债额度
据悉,财政部11月27日称,为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带动有效投资支持补短板扩内需,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已于近期提前下达了2020年部分新增专项债务限额1万亿元,占2019年当年新增专项债务限额2.15万亿元的47%,控制在依法授权范围之内。
财政部要求各地尽快将专项债券额度按规定落实到具体项目,做好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工作,早发行、早使用,确保明年初即可使用见效,确保形成实物工作量,尽早形成对经济的有效拉动。
按照惯例,往年地方政府专项债一般在5月或6月才开始发行,而2019年专项债发行节奏明显提前。9月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加快发行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此次1万亿额度提前下达就是对国常会要求的落实。从实际执行情况看,2019年1~9月份专项债已累计发行2.13万亿元,而2019年全年额度为2.15万亿元。
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明确,此次提前下达的专项债券额度向手续完备、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的项目倾斜,优先考虑发行使用好的地区和今冬明春具备施工条件的地区。重点用于铁路、轨道交通、城市停车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城乡电网、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等能源项目,农林水利、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生态环保项目,职业教育和托幼、医疗、养老等民生服务,冷链物流设施、水电气热等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其他领域符合条件的项目如准备充分、短期可形成实物工作量,也可以给予支持。不符合专项债券政策范围的无收益项目应通过一般债券或财政资金给予支持。此外,此次提前下达的专项债券额度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房地产相关领域,不得用于置换债务以及可完全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
国泰君安交易投资委员会首席研究员周文渊表示,国务院支持专项债加快发行使用,意在鼓励地方政府市场化融资。通过市场化渠道来优化地方政府举债模式,除了增强融资行为的效率外,也意在用市场硬约束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和施政行为,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的财政行为。
周文渊表示,财政部强调专项债融资要集中在民生领域,意在强调补短板、增后劲。这也意味着专项债重在实现推动内需,财政目标在于增加消费,也体现了财政体系转型的方向。
中金公司预计,2020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规模将从2019年的2.15万亿元扩大至3.35万亿元左右,专项债发行规模占GDP的比重由2.2%提升至3.2%。中信建投则预计2020年新增专项债额度有望提至3万亿元。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
党的十九大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为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就保持农村土地(指承包耕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以下简称"长久不变")发布《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
在稳妥推进"长久不变"实施方面,《意见》提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这是实行"长久不变"的重大举措。同时,《意见》还提出,建立健全土地承包权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机制,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意见》指出,实行"长久不变",有利于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有利于促进中国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有利于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利于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要坚持稳定基本经营制度、尊重农民主体地位、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四个基本原则,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权利。要准确把握"长久不变"政策内涵,保持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长久不变,保持农户依法承包集体土地的基本权利长久不变,保持农户承包地稳定。
在稳妥推进"长久不变"实施方面,《意见》提出四方面措施:一是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应坚持延包原则,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二是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使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从第一轮承包开始保持稳定长达75年,这是实行"长久不变"的重大举措。现有承包地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由农户继续承包,承包期再延长30年,以各地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为起点计算。三是继续提倡"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因承包方家庭人口增加、缺地少地导致生活困难的,要帮助其提高就业技能,提供就业服务。因家庭成员全部死亡而导致承包方消亡的,发包方应当依法收回承包地,另行发包。四是建立健全土地承包权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机制,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对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权或将承包地退还集体经济组织,也可鼓励其多种形式流转承包地经营权。对长期弃耕抛荒承包地的,发包方可以依法采取措施防止和纠正弃耕抛荒行为。
为切实做好"长久不变"基础工作,《意见》要求,做好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落实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政策体系,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相关法律政策。
国家煤矿安监局将开展3个月的煤矿安全集中整治
11月28日,国家煤矿安监局发布《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集中整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即日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煤矿安全集中整治。
《通知》指出,此次煤矿安全集中整治的重点内容包括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上级公司向所属煤矿超额下达生产指标的,一些煤炭赋存条件较好的地区突击蛮干的;超层越界开采和违法违规开采保安煤柱的,以假图纸、假密闭等隐瞒作业地点生产的;采用巷道式采煤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设备、工艺的;安全监控系统功能不完善、运行不正常的,井下违规放炮、动火的,瓦斯超限作业的;火区、高冒区、采空区等隐患排查治理和密闭管理不到位的。
此外,还包括采深超千米灾害严重矿井未落实限产、减人、缓采、禁采、退出等措施的,高风险煤矿"体检"发现的问题未按要求整改的;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自然发火、水害严重矿井治理措施不落实的;已列入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方案应淘汰退出仍以"过渡期""回撤设备"等名义违规生产的;停产停工矿井违规复产复工的,技改矿井不按批准工期施工的;采掘工程违规承包、以包代管,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的;各地认为应当集中整治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区要统筹协调推进,将集中整治作为岁末年初工作的重中之重,与"打非治违"、煤矿重大灾害防治、落后产能淘汰退出、煤矿安全基础建设、企业主体责任监管监察等工作有机结合,用好明查暗访、预防性监管监察、执法公示、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手段,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通知》明确,各煤矿企业(集团)公司要向所属煤矿派驻工作组,压责任、查问题、除隐患,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有效防范风险。凡是难以保证安全的煤矿或者采掘工作面,必须坚决停产停工。对资源整合、兼并重组和托管煤矿,实行统一管理,做到"真控股、真投入、真管理",严禁违规转包分包。
《通知》强调,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提前分析研判煤矿重大安全风险,聚焦瓦斯、水、火、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治理是否到位,结合集中整治重点内容有针对性地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事项,实施精准监察。对发现的隐患,要责令煤矿立即排除;重大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责令煤矿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停止作业;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特别是重大隐患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并曝光公示。
《通知》进一步要求,要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尤其要按照《关于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监察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倒查"关键少数"责任,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对发现的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移交有管理权限的部门查处,涉及多个部门的,要及时协商处理,不得互相推诿。要用好"行刑衔接"、"黑名单"、"联合惩戒"等重要手段,严肃追究责任。
政策要闻
▲沪深交易所修订沪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
据悉,为进一步完善跨境、跨市场监管合作机制,提升监管效能,沪深证券交易所11月22日公告,拟分别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告指出,2019年10月,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发布《关于实施沪深港通南向投资者识别码制度的联合公告》,明确两地证监会拟启动并于近期推出沪深港通南向投资者识别码制度。此次修订,上交所方面增加第七十六条:"投资者参与港股通交易,视为同意本所或本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可以根据内地或香港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的规定及监管合作安排,向香港证监会、联交所提供投资者信息等相关资料。"同样的修订内容,深交所方面新增1条作为第七十七条。
交易所修订增加该条款后,后续条文顺序相应调整,相关内容不变。
▲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业数据模型标准
近日,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业数据模型 第1部分:抽象模型设计方法》金融行业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目前,证券期货业尚无统一的数据模型,证券期货业各市场参与主体自行规划,基于同样业务的操作、监管、分析系统也各成体系。为指导行业内系统建设和机构间数据交换,进一步提升行业信息化质量,证标委开展了行业数据模型建设,并组织编制了《证券期货业数据模型》系列标准,本标准为第1部分:抽象模型设计方法。
抽象模型是以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制度及流程等为依据,以"交易"、"监管"、"披露"三大业务条线为切入点,完成对行业中各种业务的全面遍历,根据行业顶层数据流图及机构内数据流图,提取市场全业务流程与数据共性,形成真正意义上统一、完备的具有通用性、稳定性和扩展性的资本市场多层次数据模型,是行业中各接口、标准制定的基础。《证券期货业数据模型第1部分:抽象模型设计方法》依据行业法规,较为科学、完备地描述整个市场的业务逻辑,建立业务运行与数据资产之间的关系,最终达到通过数据模型体现业务规则,记录业务行为,描述并发现业务特征的目的,为推动实施行业数据治理打下坚实基础。
▲上期所黄金期权12月20日将正式挂牌交易
据悉,中国证监会近日批准上海期货交易所(下称"上期所")开展黄金期权交易,合约自2019年12月20日正式挂牌交易。
目前,上期所黄金期货市场具有规模大、流动性好、投资者结构丰富等特点。作为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期权能够进一步丰富和精细化期货市场风险管理。推出黄金期权既是我国黄金行业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期货市场服务实体企业、规避价格风险的有力举措。
▲上期所调整原油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等
据悉,上海期货交易所子公司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于2019年11月25日发布《关于调整原油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上能发[2019]106号)。通知说,自2019年11月27日(周三)收盘结算时起,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0%调整为7%,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停板幅度由8%调整为6%。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执行。
▲两部门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
据悉,按照《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7〕222号)要求,为做好2019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11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和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就有关事项发出通知。
通知提出,生产《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8年版)》内新材料产品,且于2019年1月26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投保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的企业,符合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工作相关要求,可提出保费补贴申请。
此外,申请保费补贴的产品应由新材料用户单位直接购买使用,购买单位为关联企业及贸易商的不得提出保费补贴申请。原则上单个项目的销售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已获得保险补贴资金的项目,原则上不得提出续保保费补贴申请。用于享受过保险补偿政策的首台(套)装备的材料不在本政策支持范围。
▲能源局规范电网企业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行为
据悉,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规范电网企业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行为,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了《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原电监会25号令)修订工作,形成了《电网企业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于11月22日至12月2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文件提出,电网企业应全额保障性收购按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建设、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符合并网技术标准并依法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按规定豁免的除外)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除市场交易电量外的所有上网电量。电网企业应当为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提供规范便捷的并网服务。应当按照相关规划和规定要求,规划建设或者改造可再生能源发电配套电网设施,按期完成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入工程的建设、调试、验收和投入使用,保证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机组电力送出的必要网络条件。
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应当签订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电网企业应按照国家电价政策及有关规定对优先发电电量及时、足额结算电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及时转付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
文件提出,电力调度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保证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上网的要求,根据可再生能源优先发电电量计划和市场交易电量计划,编制发电调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新版医保目录出炉
11月28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完整版的2019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目录共收录药品2709个,新版目录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据了解,此次药品调整主要通过药企谈判准入,是我国建立医保制度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谈判。
谈判由专家评审、投票遴选提出128个谈判药品备选名单,经企业确认谈判意向,确定119个药品作为新增谈判品种;其中谈成70个,价格平均降幅60.7%,三种丙肝治疗药物降幅在85%以上,肿瘤、糖尿病等用药的降幅平均在65%左右。而在31个续约药品中,有27个谈成,4个失败,平均价格降幅为26.4%。
这次谈判成功的药品多为近年来新上市且具有较高临床价值的药品,涉及癌症、罕见病、肝炎、糖尿病、耐多药结核、风湿免疫、心脑血管、消化等10余个临床治疗领域。
从重点领域看,5个基本药物全部谈判成功,22个抗癌药、7个罕见病用药、14个慢性病(含糖尿病、乙肝、风湿性关节炎等)用药、4个儿童用药谈判成功,目录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此次谈判,外资药企仍占据大头,放眼望去尽是GSK、默沙东、罗氏、赛诺菲等字眼。那进口药物价格如何?据了解,此次纳入医保的进口药品,基本都是全球最低价,成为患者的福音。
▲国务院安委会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11月23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国范围内对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方案要求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坚决整治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将针对政治站位不高、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隐患排查不扎实、监管执法宽松软等问题进行综合整治。突出加强危险化学品领域整治,全面整治化解系统性安全风险,针对源头管理失控、监管责任悬空、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同时,深化煤矿、非煤矿山、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市燃气、烟花爆竹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
方案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敢于动真碰硬;要精心组织安排部署,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抓出实效,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及家属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要严肃问责强化考核。国务院安委会将适时组织若干工作组对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进行督查,并将各地区集中整治开展情况纳入2019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的重要内容。
▲三部门发文要求做好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据悉,为进一步做好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保护灾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灾区经济社会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应急管理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遵循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基本要求,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创新体制机制,落实灾区所在省份各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以保障安全和改善民生为核心,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精准施策、有序实施,扎实完成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任务,恢复灾区生产生活秩序,提高灾区自我发展能力,重建美好新家园。
根据《意见》,灾后重建目标是: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完成后,灾区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得以恢复,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实现人口、产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城乡居民居住条件、就业创业环境不断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有所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不断加强,城乡面貌发生显著变化;主要产业全面恢复,优势产业发展壮大,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自然生态系统得到修复,防灾减灾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提高,地方经济步入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
《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巨灾保险制度,完善市场化筹集重建资金机制,引导国内外贷款、对口支援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参与灾后恢复重建。根据灾害损失情况、环境和资源状况、恢复重建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等,研究制定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的财税、金融、土地、社会保障、产业扶持等配套政策。建立恢复重建政策实施监督评估机制,确保相关政策落实到位,资金分配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商务部将推进国家级经济开发区转型升级
据悉,国家级经开区转型升级取得新成效。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11月28日介绍,目前,全国219家国家级经开区拥有高新技术企业2.2万家,国家级孵化器、众创空间超过450个。今年前三季度,实现进出口总额4.4万亿元,同比增长7.6%,占同期全国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19.2%,增长0.6个百分点。实际使用外资和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金额为372亿美元,同比增长3%。
今年5月份,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确定了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创新、两提升"的发展方向。一些国家级经开区积极开展探索,如广州经开区成为跨国公司在华投资最密集的区域之一,江宁经开区设立了海外协同创新中心,天津经开区积极推进法定机构改革。
高峰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推动国家级经开区转型升级:一是着力打造高水平开放平台。加强投资促进,鼓励国家级经开区引进研发、结算等功能性机构;推进国家级经开区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支持有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建设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外贸公共服务平台。二是着力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在有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培育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指导中西部地区国家级经开区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打造创新创业平台和载体;打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吸引和集聚更多的人才。三是着力推进体制机制改革。鼓励国家级经开区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鼓励向国家级经开区下放省市经济管理权限;加大"放管服"改革的力度;完善国家级经开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体系。四是着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协同协作,加强横向协作、纵向联动,推动形成推进国家级经开区创新提升的强大合力。
国资改革
国资委10天三次会议研究国企改革行动方案
据报道,国务院国资委正在开足马力研究制定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11月21日,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郝鹏主持召开国有企业改革专家座谈会,就当前国企改革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和下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重点措施听取意见建议。这是10天内,国资委第三次召开重要会议研究该项重点工作。
郝鹏强调,未来三年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历史阶段,国资委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抓紧制订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明确深化改革的目标、时间表、路线图。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规范董事会运作,强化激励,健全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持续激发企业活力;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强与各类所有制企业互利合作、共同发展;推进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引导国有企业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切实转变监管理念、监管重点、监管方式,有效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作用,加快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两个一以贯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为推动国资国企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11月12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要求,抓紧研究制订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此后,在11月14日,国资委召开党委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要求,抓紧研究制订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向纵深发展。会议强调,推进国企改革的大政方针已经确定,关键在于狠抓落实。
11月14日、15日,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经济运行座谈会、宏观经济及重点行业专家座谈会,认真听取有关中央企业负责人、宏观经济及重点行业专家工作建议。郝鹏指出,要落实好国有企业改革顶层设计,完善国资国企制度体系,抓紧制订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
在11月21日的座谈会上,郝鹏表示,国资委在广泛开展调研、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抓紧研究制订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大力推动国资国企改革举措落实落地。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郑志刚表示,新一轮国企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有不尽如人意之处。当前国内外环境复杂多变,经济下行压力较大,需要进一步发挥国有企业"稳定器"的作用,同时也需要进一步激发民企活力,积极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几次会议传递了一个很强的信号是以混改为切入推动国企效率的整体提升。进一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仍面临治理结构改善、经营机制转换等诸多问题,如何"改"始终是进行时,政策制定方、理论界和实务界还将有更多研究讨论。
国资委强调国资监管主攻"管资本"
据悉,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的又一项重要顶层设计落地。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印发《关于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管资本"这条主线,加快推进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在11月27日召开的《实施意见》政策吹风会上表示,要以《实施意见》为基础,进一步推动国资监管职能转变,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同时更好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作用,加大对企业授权放权力度,赋予企业更多自主权,进一步强化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
《实施意见》提出,以管资本为主实现国有资产监管职能四个转变的总体要求,更加强调基于出资关系的监管,更加注重国有资本整体功能,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更加注重提升质量效益。
《实施意见》还明确了五项履职重点:加强资本布局整体调控,进一步发挥国有资本功能作用;强化资本运作,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优化资本收益管理,进一步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维护国有资本安全,进一步筑牢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底线;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优化了管资本的方式手段,主要包括以国资委权力责任清单为基础,厘清职责边界;以法人治理结构为载体,规范行权履职;以分类授权放权为手段,激发企业活力;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重点,提高监管效能。
深刻认识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重大意义
据悉,经济参考报近日刊发浙江省国资委外派监事陈赟撰写的文章指出,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运营公司,是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的重要举措。自2014年以来,国务院国资委先后选择在21家中央企业和122家地方国有企业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在试体制、试机制、试模式等方面进行探索实践。2018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目前,从中央到地方国资,组建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如雨后春笋快速增长,但组建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如何运作,不少地方仍然莫衷一是,感到迷茫,这其中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对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缘由缺乏深刻理解,没有正确的思想,就难有自觉的行动。
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政策脉络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
2015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探索有效的运营模式,通过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资本整合,推动产业聚集和转型升级,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通过股权运作、价值管理、有序进退,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实现保值增值。
2015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提出,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主要通过划拨现有商业类国有企业的国有股权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注资组建,或选择具备一定条件的国有独资企业集团改组设立。明确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关系,政府授权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依法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履行出资人职责,作为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依法自主开展国有资本运作。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所出资企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2018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明确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功能定位、组建方式、授权机制、治理结构、运行模式、监督与约束机制等内容。
通过这些政策梳理,我们可以清晰地发现,我国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从最初的基本理念到如何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如何处理国有资产监督部门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关系,最后到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公司两者的功能定位、治理结构和运行模式等,路径越来越清晰,施工蓝图越来越具体。
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五大缘由
一是深化国资监管的需要。1978年以来,我国一直把国有企业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粗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1979年开始的改革主要是对国有企业进行放权让利;第二阶段,1984年开始的改革主要是初步实行政企分开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第三阶段,1986年开始触及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全国范围内出现了国有企业拍卖、转让等现象,在1988年为有效管理国有资产所有权,各级国有资产专职管理部门陆续设立;第四阶段,1992年开始的改革主要是国有企业制度创新和结构调整;第五阶段,2002年开始的改革主要是进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中央和地方各级国资委陆续组建。
以国资委监管为主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运行近20年,促进了国有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但有些问题也逐渐显露。这些问题主要是:一是国资委直接持有国有企业的股份,作为国有企业的股东参与市场活动,极易导致政企不分、政资不分;二是国资委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对国有企业管得过细、干预过多,极易束缚国有企业活力,也非常容易产生腐败;三是国资委作为国有企业股东的情结过重,弱化政府部门作为国有资产统一监管者的职能,使政府部门作为国有资本统一监管者的职能缺位。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迫在眉睫,急需突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是介于政府国有资产监管部门与实体企业之间的桥梁,组建此类公司是解决上述问题的重要举措。
二是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需要。以国资委监管为主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运行近20年,但仍然有大量的国有企业没有纳入国资委监管,如财政系统、文化系统、建设系统等都有自己的国有企业,这些国有企业政企不分的现象仍然存在,不利于市场化发展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实际上,我国的国有资产远远不是国有企业所拥有的那些资产,还存在大量的非标资产和沉睡资产,随着金融工具的创新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这些国有资产也急需合理运营,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例如很多地方绿地公园经营得很不错;引入共享经济、数字经济后道路桥梁隧道、各类物业等,也有地方经营得非常好。除此之外,还有海岸线、海洋、荒山、滩涂、地下资源等其他闲置资源,也可进行经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应在全域范围内寻找各种各样的资产,完成非标转标,沉睡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资产证券化,用各种社会财富把它替换出来,转变成时代、区域、发展、人民急需的各种设施和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不仅是国资管理形态的变化、授权机制的变化,而且从根本上还是国家战略的重大变化,对各种错配资源的流动和配置进行主导,促进全域国资经营及全域资产证券化。
三是规范地方国企平台发展的需要。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何去何从?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建立起市场与政府之间的风险隔离墙;盘活区域各种国有资产,获得更加丰盈的现金流。地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发展需要规范。这些平台公司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如有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经营、运营、投资混杂,定位混乱;有的省市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是由原本的交投集团、能投集团等专业投控型集团改组而来的,改组后虽被赋予了“平台型公司”的帽子,本质上仍定位于“产业控股集团”;有的省市以行业龙头国企为主体,将各行业的国企分别“归堆”,组成多个专业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导致平台型公司数量过多、种类繁杂,如机械、车及汽车零部件产业投资平台、水务投资平台等。针对上述问题,要通过《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详细施工蓝图,对各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进行规范发展,促进其健康运行。
四是提升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需要。国有企业必须在市场经济的汪洋大海中学会游泳,提升核心竞争力,守护党和人民托付的国有资产,确保保值增值。国有企业经营所处的社会、经济、法制等外部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具备从对国有企业管理过渡到对国有资本管理的外部条件。一是国有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竞争日益充分,为国有资产的管理(从“管企业”到“管资本”)提供了市场基础。二是委托-代理理论的研究为国有资本的委托经营提供了较为成熟的解决方案。三是我国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劳动、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和商品市场,专业性经营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日渐完善,资产的定价机制日益科学,资本市场日益壮大,为国有资本运营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四是我国市场经济运行的法制环境日益成熟,为各类企业公平竞争提供了较为良好的社会、经济和法制环境。
政府对于社会公共管理的基础是国家行政权力,目的是促进社会的有序发展;对于国有企业的管理则是基于政府是国有资产的所有者代表的权利,属于物权范畴。两者区分不清会带来政府对企业的干预过多,导致国有企业的目标多元化,既要保持企业盈利,又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和行政责任,不利于企业资产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重组。通过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大量国有企业将是由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共同持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则通过各自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依法对企业行使股东权利,这样国家经济市场化发展步伐会更快。在更加市场化的经营环境中,国有企业可以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优秀企业家,培育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使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五是国企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组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主要以服务国家战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升产业竞争力为目标,以对战略性核心业务控股为主,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和资本运作等;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主要以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提高国有资本回报为目标,以财务性持股为主,通过股权运作、基金投资、培育孵化、价值管理、有序进退等方式,盘活国有资产存量,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发展,实现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保值增值。通过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实现国有资本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分离,促进国有资本流动和混改,除了极少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之外,大量的其麾下持有的股权都是融合在混改公司、特殊目的公司,乃至上市公司里面,实行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这样将有利于国有企业参与国际竞争。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在实践中要处理好三个关系
一是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公司和国有企业集团的关系。首先是属性不同,国有企业集团主要是产业集团,其本身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注重于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集团对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实施有效管理;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是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不从事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对所持股企业行使股东职责,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其次是涉及领域不同,国有企业集团基本上在主业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和管理;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则是优化国有资本布局,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它所持股的企业既可以涉及一个集团的企业,也可以涉及多个集团的企业。最后是管理方式与治理结构不同,国有企业集团主要是以产业为纽带,对所属企业实施管理;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以资本为纽带,以产权为基础,对所持股企业按照规范法人治理结构管理。
二是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公司与国资委的关系。国资委是国家行政机关,是政府部门,以出资人代表机构代表国家,事先制定监管权力责任清单,清单以外事项由企业依法自主决策,清单以内事项大幅减少审批或事前备案。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是国有独资公司,以资本为纽带,以产权为基础,依法自主开展国有资本运作,隶属于国资委管理。国资委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一企一策”有侧重、分先后地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授权放权,内容主要包括战略规划和主业管理、选人用人和股权激励、工资总额和重大财务事项管理等,亦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增加其他方面授权放权内容。对其他国有企业集团,国资委按照监管权力清单进行管理;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公司对其投资的国有企业集团则按照公司章程中股东权利进行行使,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以财务性持股为主,或以对战略性核心业务控股为主,重点关注所出资企业执行公司战略和资本回报状况。
三是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公司与国有企业监督的关系。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定位决定了对其监督的迫切需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核心业务就是投资,动辄一个项目就是几亿、几十亿元的投资,如果失误,造成的损失会触目惊心。因此,一要完善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监督体系。整合出资人监管和审计、纪检监察、巡视等监督力量,建立监督工作会商机制。二要纪检监察机构强化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使权力等的监督。三要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重点部门和岗位的监管,形成内部常态化监督审计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
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既体现着国家重大战略,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盘活全域国有资产等需求,也体现着国家的殷切期盼,希望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发展得更好,在参与全球竞争中走得更顺畅。我们一定要把这个新生事物实现好、发展好和维护好。
自主创新
京津冀成立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创新联盟
据悉,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11月22日发起成立了京津冀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创新联盟,并签订《京津冀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创新联盟合作框架协议》。
此次京津冀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创新联盟的成立,旨在以科技创新为驱动,聚合京津冀三地检验检测资源、技术创新资源、人才设备资源,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技术交流平台,打造技术服务高地,全力推动京津冀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根据框架协议,京津冀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创新联盟将统一标准,重点推动北京冬奥会举办地食源性兴奋剂防控高标准、同质化目标的实现,为食品安全做好技术保障。
同时,统一京津冀三地食品检验参数、检验方法、判定依据,规范检验报告格式,明确检验报告涉及的检验信息,实现重点风险指标检验结果互认和检验过程可追溯。并针对食品安全检测重点、难点项目,组织开展京津冀地区食品检测机构实验室比对和能力验证,提升区域内食品检验机构整体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
此外,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为基础,建立区域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协作平台,构建京津冀食品安全风险分析、研判、预警协同体系。加强区域间学术、技术、人才交流及联动,在人才培养尤其是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共同构建京津冀食品检验人才库。
山西出台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20条措施
据悉,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山西省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11月20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20条措施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87号),提出推动创新创业发展动力升级、促进创新创业平台服务升级、增强金融支持作用升级、加强人才智力支撑、营造良好双创生态环境五方面20条政策措施。
推动创新创业发展动力升级
《通知》明确提出,推动规上工业企业实现研发活动全覆盖。对于研发投入强度大的规上企业,给予一定金额的财政资金奖补。鼓励建立创新能力共享的融通模式。
提升工业整体创新能力。对企业实施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工业强基、"两化"融合等转型升级成效突出的项目,择优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给予补助,补助比例按照申报年度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5~2倍计算。
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山西省科技计划重点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及产业化项目,择优支持已获得国家科技奖励的科技成果进行转化,通过奖励性后补助方式择优支持已完成转化推广并在产业化过程中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
引导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中小企业给予财政资金奖励。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全省排名前十位的企业,根据其研发投入给予一定科研经费奖励。其中,对主营业务收入2亿元及以上的,最高奖励400万元;1亿元(含)~2亿元的,最高奖励300万元;低于1亿元的,最高奖励200万元。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的单位,根据项目合同实施进展绩效,按项目上年实际国拨经费的3%~5%奖励研发团队,每个项目最高奖励60万元。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一、二等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按国家奖励额1:1配套奖励。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奖励。对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研发费用投入达到一定金额按比例给予奖励。
促进创新创业平台服务升级
提高双创孵化平台孵化能力。对新认定或备案的各类国家级双创孵化平台,在享受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100万元支持(不得重复享受政府财政资金支持)。对省外国家级孵化机构落户山西省的,比照山西省现有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补助标准执行。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50万元。对已有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按照入驻的小微企业和孵化毕业的企业数、融资数等绩效情况择优奖励30万元。
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在山西"智创城"省级双创中心建设、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年度评估工作中,对达到优秀的给予资金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和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给予省级基本建设资金政策倾斜支持。
提升创新能力水平。对新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与国家补助资金等额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质量标杆企业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运用能力试点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提高科研资源使用效率。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法人单位,面向社会开放大型科研仪器的公共检测、分析实验、检测认证、共享实验室等服务平台,并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大力培育创新创业集聚区。着力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重点支持龙头企业优先培育项目、重点配套及补链项目、重点生态建设项目建设。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15%,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支持省级开发区建设一批省级大中小企业融通型双创特色载体,给予每个特色载体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增强金融支持作用升级
发挥创业投资支持创新创业作用。发挥好政府出资创业投资基金作用,引导私募创业投资基金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规范化发展。以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为试点,探索发展天使投资的有效路径。
落实创业投资财政扶持政策。各类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山西省境内创新创业企业达到1000万元(扣除政府引导基金后)且投资期限已满1年的,可按不超过其投资额2%的比例给予奖励,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落实创业投资税收扶持政策。在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备案并经年度检查核实,投资运作符合有关规定的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4个月以上,可按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4个月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结转至以后纳税年度抵扣。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参照执行。
支持创新创业企业直接上市挂牌融资。大力推动企业股份制改造,对在沪深港三地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的民营企业,由省级财政给予200万元的奖励。对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民营企业,由省级财政奖励100万元。对在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进行股份制改造并融资成功的民营企业,由省级财政奖励20万元。对在沪深港三地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的国有企业等,由省级财政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国有企业等,由省级财政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在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晋兴板挂牌的企业,由省级财政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加强人才智力支撑
大力支持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对能够引领全省产业发展、带动区域性产业结构调整和产生重大经济效益的,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和特事特办引进办法,支持引进急需的高精尖缺人才。面向山西省经济主战场,重点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现代服务业发展等领域引进急需的具有国际一流、国内顶尖水平的科研创新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对所引进的科研创新领军人才及人才团队,参照各省引进同类人才的最高标准给予科研经费、安家费和生活津贴补助。对成功引进驻晋工作国内外院士给予1000万元科研经费、200万元安家费和每年40万元津贴;对成功引进驻晋工作国家"千人计划"专家等高层次领军人才给予500万元科研经费、100万元安家费和每年20万元津贴;对柔性引进的院士和"千人计划"专家等高层次人才,根据在晋实际工作月数,分别给予每月2万元和1万元的津贴。
完善人才引进培养政策。继续组织实施"三晋英才"支持计划,鼓励高校为"1331工程"引进培养人才。加大本土人才培养力度,对新认定的山西省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扩大科研经费管理使用自主权。扩大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经费分配使用自主权。在有条件的科研项目中实行经费支出负面清单管理,负面清单之外的科研经费开支由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自主决定。
营造良好双创生态环境
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推动企业投资项目由重事前审批向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促使政府靠前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企业办理事项不断减少、项目报建审批时间大幅缩短,充分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市场主体全程电子化、电子营业执照改革。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创新市场监管方式,提高服务质效。强化信用约束和失信联合惩戒,加快推进全省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深化"互联网+监管"改革,建立完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高效监管机制,有效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激发经济发展动力。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再造政务服务,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延伸充实双创活动周内容,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
探索建立双创容错免责机制。在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实施创新项目及国企改革过程中,对政府部门、国有企业相关负责人在履职过程中发生问题的,应客观公正作出审计评价和处理,属于改革创新合理容错的,予以免责。推动政府股权基金投向种子期、初创期企业,允许种子投资基金最高50%的投资金额失败容错率,风险投资基金最高30%的投资金额失败容错率,并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做好衔接,着力解决基金公司不敢投的问题。
湖南省拟立法推进长株潭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据悉,为了促进和保障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湖南省拟出台《湖南省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11月26日下午,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该条例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
草案分36条,对自创区的范围、管理体制、激励机制、以及有关保障措施进行了规定,以促进技术、成果、资金、人才等创新要素自由流动、开放共享,推进自创区一体化建设。
草案提出,对自创区扩区增容,扩大自创区政策覆盖范围,除长沙、株洲、湘潭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还将包括湖南省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同意纳入自创区建设范围的其他园区。同时,衡阳、岳阳、常德、益阳、娄底等国家高新区将参照本条例执行。
为了进一步优化自创区管理体制,草案确立了"省统筹、市建设和区域协同、部门协作"的基本原则,并对湖南省政府、长株潭三市政府和自创区内园区管理机构的职责进行细化和明确,包括加强湖南省政府对自创区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压实长株潭三市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规定自创区内园区管理机构负责推进自创区建设工作。
此外,草案还对相关保障措施进行了明确,包括改善营商环境,对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下放或委托管理事项、创新环评方式、支持产业创新等作出规定;加强责任追究,对未及时研究解决自创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自创区工作推进不力等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建立容错机制,明确在自创区建设中因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出现失误和错误,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给予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分。
节能减排
河南重污染天气差异化管控
据河南省政府新闻办11月22日披露,经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办研究决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七类工业企业和重点项目,在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防治设施齐全并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可不停产、不限产。
为保障民生、推动行业治理水平整体升级,河南省明确了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不停产不限产企业的类别:对重点行业绩效分级企业实施差别化管控措施,对绩效分级A类的企业可不采取管控措施,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对承担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障任务、涉及居民供暖等保民生的516家工业企业,在满足保障任务的同时,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实施"以热定产";对战略性和新兴产业企业不实施应急管控;对涉及军工产品和外贸出口的350家企业,在满足产品订单生产任务的同时,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实施"以量定产";对绿色环保引领企业实施应急管控豁免;对绿色发展排行榜靠前的企业实施应急管控豁免。对重点民生建设工程项目不采取限制性停工措施。
秋冬季是河南省一年中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克难的特殊时期,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强调,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时,要坚持分级管理、差别化管控,坚决反对"一刀切",严禁"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
山西试点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
据悉,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发布《山西省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省将开展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提高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处理率,有效防控环境风险。试点时间从方案印发起到2020年12月31日结束。
本次试点单位分为两类,第一类为省内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在山西省注册有分公司且具有一定市场占有率的省外铅蓄电池生产企业;第二类为持有省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经营类别包含废铅蓄电池的企业。
方案明确,试点单位可依托铅蓄电池销售网点、机动车4S店、维修网点等设立收集网点,收集机关、学校、银行、机动车维修及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铅蓄电池,不得收集工业企业、变电站、公交集团等集中产生的废铅蓄电池。
试点单位应建立废铅蓄电池"收集网点-集中转运点-利用处置企业"的收集转运处置模式。优先利用现有收集体系,建立不少于3个集中转运点,每个集中转运点设立不少于3个收集网点。
符合条件的试点单位可于2020年6月30日前向省生态环境厅提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申请材料,经申报资料审核、公示和现场核查,省生态环境厅对符合条件的试点单位发放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许可证。争取到2020年,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体系初步建立,全省废铅蓄电池规范回收率达到40%以上,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转移管理制度试点经验,推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落实。
江西将在5县开展生态综合补偿试点
据江西省发改委11月23日披露,江西省日前入选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省份,计划选择5个县(市、区)在创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推进建立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制度、发展生态优势特色产业和推动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制度化方面开展试点,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试点方案明确,到2022年,江西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工作要取得阶段性进展,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要基本建立。
根据试点方案,试点地区在创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方面,要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使用方式,优先将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转成生态保护人员;在推进建立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制度方面,推进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鼓励地方探索建立资金补偿之外的其他多元化合作方式。
同时,试点地区在发展生态优势特色产业方面,要鼓励和引导地方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依托,实现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在推动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制度化方面,出台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规范性文件,厘清生态保护补偿主体和客体的权利义务关系,规范生态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明晰资金筹集渠道,不断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制度化和法制化,为从国家层面出台生态补偿条例积累经验。
江西出台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
据悉,为加强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和保护修复,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日前印发《江西省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试行办法》,探索建立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制度。
根据试行办法,江西生态空间与农业空间、城镇空间需保持相对稳定,确需相互转换的,应依法履行国土空间规划调整、修改程序。从严控制生态空间转为城镇空间和农业空间,禁止生态保护红线内空间违法转为城镇空间和农业空间。
江西生态空间将实施差别化用途管制。其中,生态保护红线采用正面清单准入管理,原则上严禁开发建设活动;一般生态空间采用准入管理,允许在不降低生态功能、不破坏生态系统的前提下,进行适度开发利用和结构布局调整。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布年度《排放差距报告》
据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11月26日发布年度《排放差距报告》警告说,除非未来十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每年下降7.6%,否则将升温控制在1.5摄氏度之内的目标将无法实现。
2015年达成的《巴黎协定》提出,各方将加强对气候变化威胁的全球应对,把全球平均气温较工业化前水平升幅控制在2摄氏度之内,并为把升温控制在1.5摄氏度之内而努力。全球将尽快实现温室气体排放达峰,本世纪下半叶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
但是,《排放差距报告》指出,即使当前《巴黎协定》下所有无条件承诺都得以兑现,全球气温仍有可能上升3.2摄氏度,带来更广泛、更具破坏性的气候影响。
报告预计,要将升温幅度控制在2摄氏度内,2030年全球年排放量必须在各国提交的无条件国家自主贡献减排方案基础上再减少15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若要实现控制在1.5摄氏度内的目标,则须减少32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具体到年均减排幅度,这意味着从2020年到2030年,若要实现1.5摄氏度的目标每年须减少7.6%的排放量,实现2摄氏度目标则对应着每年2.7%的减排量。
报告认为,在短期内,出于公平和公正的考虑,发达国家须比发展中国家更快实施减排,并呼吁所有国家都做出更多贡献以实现组合效应。报告建议,发展中国家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他们甚至可以超越发达国家,以更快的速度拥抱更清洁的技术。
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表示:"10年来,《排放差距报告》一直致力于引起人们的警觉,但10年了,全球碳排放量却始终处于上涨的趋势。如果我们还不听从科学警告,不采取有力措施扭转排放趋势,我们就只能继续目睹致命性和灾难性的热浪、风暴和污染的发生。"
日本首次在海底封存30万吨二氧化碳
据报道,日本CCS调查公司11月25日宣布,在日本北海道苫小牧市附近海底成功进行了二氧化碳海底封存试验。在这一试验中,该公司将北海道一处炼油厂排放的二氧化碳压缩后封存到海底,已封存了30万吨二氧化碳。目前未发现二氧化碳溢出,今后该公司还将继续监测。
这是日本国内首次进行大规模碳捕捉与封存技术试验。为了进行这项试验,相关设施从2012年开始建设。据称,这一试验由日本经济产业省等委托进行,相关政府部门今后将研究这一技术的实用化。
该公司称,碳捕捉与封存技术在全球一些地区已有实际应用,大型设施具有每年处理300万吨至400万吨二氧化碳的能力。
碳捕捉与封存技术是指在燃烧煤炭等传统化石能源的火电厂等设施中,用技术手段把产生的二氧化碳分离出来,将其输送、压缩并密闭封存到地下,以免二氧化碳进入大气产生温室效应。此类技术被视为应对气候变化的一种技术解决方案,但由于资金及工艺成熟度等方面的限制,目前实用范围还比较有限。
劳动用工
“末位淘汰”不是企业“暴力裁员”的挡箭牌
新华每日电讯日前刊发署名冯源、张璇联合撰写的文章指出,"末位淘汰"不是企业"暴力裁员"的挡箭牌。
连日来,一篇某互联网企业前员工痛陈离职遭遇的文章在互联网上广泛传播。一时间,“暴力裁员”成为网络热词。这家企业随即发表声明,向这位前同事致歉,表示“该主管并没有充分尽责地了解其患病情况”,承认在沟通和处理过程中,“相关人员确实存在简单粗暴、不近人情等诸多不妥行为”。目前,当事人已经申请劳动仲裁。
看似简单的这一离职个案引发社会关注,因为事情发生在一家知名的网络公司。以往的舆论热点大多关注名企名人明星如何如何,如今这一热点聚焦于困难群众,可以说是社会舆情的一个变化。
当前,不少企业采用“绩效评估制度”来管理员工,自然有其合理性。但是,如果对员工没有公平、公正的评定,或者评定条款不清晰,只凭企业一方的主观断定,且不去了解当事人的实际情况。那么,这样的绩效考核有可能会成为企业损害员工合法权益的借口和挡箭牌。
“十个指头有长短”,一个企业必然会有员工处于绩效末位。但如果他的其他工作表现都符合企业或者是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那么企业就不能滥用所谓的“末位淘汰”进行裁员。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基石,聚拢人才首先要善待员工。知名企业尤其要模范遵守劳动法规,营造有温度的企业文化,不断增加凝聚力而不是离心力,不然的话会让人看在眼里,凉在心里。
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同时还需要仲裁机关等劳动部门的监督管理,只有公平公正执法,才能有效保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透过这一事件,既可测试企业的温度,亦可测试法规的力度。
专家论坛
2018~2019经济下行原因:内需为主,外需为辅
据悉,野村证券中国首席经济学家陆挺日前发表文章指出,受境内外多种不利因素的影响,今年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GDP增速已经从去年全年的6.6%下降到今年三季度的6.0%。明年我国或将面临更为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潜在经济增速还可能下行,通胀压力上升,政策宽松空间进一步缩小。我们预计政府会将GDP增长目标由今年的"6%~6.5%"下调至明年的"6%左右"。
不过,市场不必过度悲观,困难中也不乏亮点。若政策措施得当,适度放松货币政策和实施更为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同时清除积弊,推进以市场化为核心的改革,大幅扩大开放,2020年的下半年或可柳暗花明,为2021年的稳定复苏铺垫基础。
任何经济体都不免有周期波动。回顾过去五年,尽管实际GDP增速走出了一个"L"形,但实际上2014~2015两年间我国经济增速大幅下行。2015年下半年,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稳经济的逆周期调节措施,除了以人民币主动贬值来提升出口竞争力之外,大幅度刺激拉动内需,到2016年年中取得明显效果,经济开始反弹。2017年下半年本轮周期经济增速见顶,2018年春季之后经济增速开始下行。
当前我国经济周期的特征是上行周期较短,下行周期较长,本轮下行周期尚未结束,经济企稳回升还有待时日,市场需要有一定的耐心。当前经济下行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是外需疲软还是内需不振,还是两者兼而有之?
外需在2019年明显走弱
分析经济下行的动因十分重要。政府需要对症下药,及时调整政策来实现稳增长。对市场而言,经济波动中不同板块的表现不尽相同,了解这些差异有助于做好资产配置。从2018年春开启的本轮经济下行周期,主要原因是内需,尤其是地产和基建投资;而到2019年,外需接棒成为经济下行的主要原因之一。综合来看,迄今为止的本轮经济下行中,内需为主,外需为辅,我们认为明年也不例外。
分析经济下行的背后动因似易实难,尤其在分析外需方面,即使对专业的经济分析师而言,也很容易产生谬误。今年我国前三季度货物和服务净出口贡献了1.2%的实际GDP增长,而去年全年的贡献则为-0.6%。仅从表观数字来看,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对GDP增速的贡献有较大的改善。因此有不少经济学家认为今年我国的外贸情况在改善,没有来自外需的压力。
这种分析方法有严重缺陷,结论容易误导政策制定。实际上,自2017年底开始,全球经济增速下行,主要经济体的制造业采购经理人指数(PMI)目前都已经跌到50%的荣枯线以下。2018年我国以美元计价的出口增速为9.9%,而今年前十个月的同比增速仅为-0.2%。我国的出口就是境外的需求,出口增速大幅下行本身就表明外需在走弱。之所以今年前三季度货物和服务净出口贡献了1.2%的GDP增长,主要是因为货物进口增速从去年的15.8%暴跌至今年前三季度的-5.1%。而进口增速大幅下跌的原因除了中美贸易摩擦导致大豆进口大幅萎缩、国际原油价格下跌、内需不振之外,一个重要原因是用于组装再出口的零部件进口增速下行。例如属于"三来一补"的原料进口增速从2018年的9.1%下降至今年前十个月的同比-12.3%,而原料进口的暴跌清晰表明外需在快速走弱。
那么究竟如何使用贸易数据来估算外需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呢?一个较为简洁的方法就是出口增加值法。首先通过一些估算,我们大致能得出中国的出口商品中,增加值约为出口商品总值的2/3,这样我们估计出口增加值贡献了约13% 的GDP。其次,通过世界上其他一些海关的数据,我们发现近年来中国出口商品的美元价格较为稳定,因此美元计价的中国出口增速接近于剔除价格波动之后的实际出口增速。比如说2018年我国以美元计价的出口增速为9.9%,而今年前十个月的同比增速仅为-0.2%,因此增速下跌了10.1个百分点,结合出口增加值占GDP13%这个估计值,从去年到今年前十个月,我们估计出口增速下行直接导致GDP增速下行约1.3个百分点,因此外需疲软对今年我国经济增速下行的直接影响并不小。
内需疲软是本轮周期下行的主因
上述数据也说明2018年中国经济的下行并不是由于外需下行引起的。实际上,在贸易摩擦初期,出口企业存在抢出口行为等因素影响,2018年我国以美元计价的出口增速高达9.9%,为2011年来的新高。2018年经济下行主因有两个:一是2015~2017年大规模需求刺激的后遗症,这个后遗症对今年乃至2020年经济的下行都有深远的影响;二是从2017年春季开启的去杠杆。
因为2015年这轮刺激对去年到明年的经济下行都有重大影响,所以在此稍加笔墨。政府为稳增长开启了一轮新的需求刺激。消费方面,2015年10月政府降低乘用车购置税;基建方面,通过政策性银行向邮政储蓄银行发行专项金融债,用于作为地方政府投入基建项目的资本金,规模总计约2万亿元;另外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房地产方面,除了大幅松动之前的紧缩政策之外,通过央行补充抵押贷款(PSL)这个新的基础货币投放渠道,借道政策性银行,将总共约3.5万亿元的资金投入三四线城市的货币化棚改,刺激了这些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和基建投资。
拉动内需必然以扩张性的货币和信贷政策为根基。
我们认为人民银行统计的社会融资规模可能大幅低估了2015~2017年的实际信贷扩张速度和加杠杆的幅度。首先,地方政府的债务置换使得约9.8万亿元的一般政府债务从社会融资规模中消失;其次,P2P没有被计入社融,而P2P贷款余额在高点时超过1万亿元;还有,中资企业美元债没有被统计进入社融,而我们保守估计这些美元债中约有3000亿美元在2015~2018年间流入境内,折算成人民币约为2万亿元;此外,2015~2017年这三年中股权质押规模快速上升,净增加1.4万亿元,这也没有被计入社融;最后,上面提到的总计约2万亿元的专项金融债,因为是作为项目资本金投放给地方政府平台,也没有计入社融。
综合来看,上一轮信贷扩张周期中约有16.2万亿元资金没有被计入社融。体现在存量社融的增速上,2016年央行统计的数字为14.3%,而经过我们修正后的数据为17.8%,差3.5个百分点。我们也可以从信贷角度清晰地看到房地产在这轮刺激中扮演的关键作用。2016年12.7万亿元的人民币新增贷款中,所有与房地产相关的贷款达5.7万亿元,这其中5万亿元是个人购房贷款,占所有新增贷款的39.2%。而之前几年这个比例一直只在20%左右。除此之外,2015到2017年间,房地产企业还在境内和境外债券市场上分别净增融资1.7万亿元和555亿美元。
有了对2015~2017年政策刺激和周期复苏的分析,我们就能清晰判断当前内需下行的主要驱动因素。消费方面,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底乘用车购置税由10%减半至5%,2017年回调至7.5%,2018年再调回10%。由于汽车是耐用品,这种减税方法实质上在2015~2017年前置了汽车购置,必然对后续的汽车销售产生负面影响。我国乘用车销售量增速从2015年的8.5%跃升到2016年的15.9%,但2017年就下行到1.5%,2018年则下滑到-6%,今年前十个月同比增速继续下降到-8.3%。
基建投资方面,2016~2017年由于庞大的政策刺激,基建投资增速达15.7%和14.9%。到2018年,一方面由于之前刺激带来的高基数,另一方面由于包括清理PPP等去杠杆行动,导致基建投资增速剧减至1.8%。虽然从2018年7月开始政府及时调整了去杠杆政策,但影响还在,房地产开发商减缓购地,地方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的增速从2017年的40.7%下行到2018年的25%,今年前十个月同比增速大幅下滑至6.9%。因为土地出让收入对地方政府至关重要,因此尽管今年地方政府专项债的额度从去年的1.35万亿元大幅提高到2.15万亿元,但基建同比增速前十个月仅略上升到3.3%。
工程机械需求在这轮周期中波动剧烈。以挖掘机和重卡为例,销量增速从2015年的负增长分别跃升到2017年的99.5%和52.7%,2018年减速到45.0%和3.2%,而今年前十个月挖掘机和重卡销量同比增速继续下降至14.4%和0.4%。工程机械和汽车相似,是耐用品。2016~2018年的快速增长一方面有赖于2016~2017年的大幅需求刺激,另一方面则是替代周期的作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的大投资极大地推动了2009~2010年对工程机械的需求,因为这些工程机械的寿命在七到八年左右,因此到了2016年左右进入替代期,但到2019年,替代进入尾声。
房地产在本轮周期中扮演了极为关键又复杂的角色。房地产行业2015年春开始反弹,政府虽然在2016年9月开始新一轮以"房住不炒"和"建立长效机制"为核心的调控,但调控主要在一二线城市。三四线城市反而因为"去库存"背景下的货币化棚改成为房地产市场的主力。但由于兴起的"高周转模式"以及在三四线城市较为宽松的预售管理,房地产行业对本轮宏观经济周期的影响较为特殊,表现在周期复苏的2016~2017年,新房销售剧增,大量信贷通过房地产开发商,以土地购置为渠道流入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再以此为基础扩大财政支出,加速基建投资。
房地产市场从去年始冷却,对经济的负面影响首先主要是在地方政府土地出让收入方面,其增速从2017年的40.7%下行到2018年25.0%,继而下降到今年前十个月的6.9%,直接导致了基建投资增速的下行。但到今年,虽然前十个月新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速已降至0.1%,但开发商投资(去掉土地购置费之后的建筑安装支出,以下同)增速却从去年的-3.2%上升到今年前十个月的6.9%,成为今年少有的拉动经济的增长点。由于开发商投资是建材消耗的主力,钢材和水泥产量增速分别从去年的8.5%和3.0%上升到今年前十个月的9.8%和5.8%。
固定资产投资中今年下行最明显的是制造业投资。我国是制造业出口大国,制造业投资和出口高度相关。对应于2018年出口增速的上扬,我国制造业投资增速在2018年上升到9.5%,但今年随着出口增速暴跌,出口企业的投资信心受挫,部分企业甚至为规避加征的额外关税而外迁至其他经济体,因此今年前十个月我国制造业投资同比增速下跌至2.6%。
中小企业
四川力促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量增、面扩、价降"
据悉,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联合多家单位11月27日共同启动四川省民营和小微企业"服务零距离,融资大畅通"金融服务专项行动,拟通过发挥政策协同效应、精准开展融资培育辅导,增强企业自身融资能力和金融机构服务水平,实现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量增、面扩、价降"的目标。
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货币信贷处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以来,该行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多项政策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取得一定效果。但同时也发现,政策落地效果与预期还存在不少差距,金融服务过程中还存在着贷款增速偏低、贷款户数较少、信贷融资的非利率成本偏高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此次专项行动计划开展"金融服务大走访""融资需求大摸排""企业首贷大培育""融资产品大营销""融资渠道大拓展"和"部门政策大联动"六项活动,着力实现无贷企业首次贷款比例、纳税企业获得贷款比例和综合融资成本贷款利息比例明显改善,以及企业贷款户数增速、贷款余额增速和直接债务融资增速持续增长。
此次专项行动将实施名单制管理,建立金融服务主办行制度;以部门联动为抓手,推进金融政策与产业政策、财税政策协同联动;开展规范性经营辅导,帮助企业挖掘抵质押物和信用资产,以提升企业市场化融资能力。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将持续至2020年6月。目前,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已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信息,从年度税务评级在B级及以上的企业中,按照一定标准筛选了4.6万户无贷款企业,供各市州及相关金融机构进行走访调查。
纾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还需多方合力
证券时报11月27日刊发记者卓泳的文章指出,广大中小企业在促进经济发展、创新转型和稳定就业等多方面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他们在获取资金支持上却存在诸多困难,融资难题成了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拦路虎。而这也一直是世界性的难题。
具体到融资问题上,究竟难在哪里?在深圳南山区经营通信物联网产品的深圳优特普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聂怀春在一场公开活动中谈到了两点:第一,资金与企业发展阶段不匹配。“我们发展这么多年,感觉每个阶段中所需要的各项资金都无法做到无缝对接。”具体而言,就是从企业发展引入金融机构、银行、创投等外界资金以后,资金在时间和空间上都无法满足企业的实际发展需求。第二,融资程序繁冗复杂。“我们有时候感觉到在融资过程中,存在重复提交各类资料的问题,比如对银行、担保等各方主体,我们都需要给出相类似的资料,这导致效率很低。”
虽然难,聂怀春所在公司还能融到资。对更多的中小企业来说,融不到钱才是他们最为头疼的难题。由于许多企业缺乏抵押物、银行流水,在征信不完善的情况下,金融机构的拒贷屡屡发生。
日前南方日报发布的《深圳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调研报告》也很好地印证了上述企业主提到的痛点。经过调研,报告指出了深圳实体企业融资贷款存在的十大痛点,包括:不怕利息高,就怕高门槛;融资中介常骚扰,贷款银行不好找;抵押类贷款过度偏爱房地产;以行业风险判断企业风险;贷款期限过短,过桥成本过高;银行抽贷现象时有发生;产品设计与企业发展阶段不吻合;融资审批流程慢、效率低;贷款之外缺乏综合性金融服务;服务体验有待优化。
上述痛点大概可以归纳为“融资难”、“融资贵”、“融资烦”。先说说融资难,症结在哪里?没有抵押物是不是就一定不能放贷?其实,这里面涉及到一个“信息透明”和“信息对称”的问题。设想一下,如果金融机构能在一个平台上获取企业的所有征信信息,能清晰把握企业画像,相信传统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无抵押贷款也就可以实现了。而这,就需要传统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在大数据上多多发力,也是当下第三方征信机构的价值和机遇所在。
再说融资贵,传统银行方面给出的理由基本都是,融资贵在于成本高,所谓的成本就是,传统银行以人工的方式去调研一家中小企业,很多时候存在客户分散、贷款金额小但风险大,但银行还需要耗费与调研大企业相同的人力成本,这种情况下谈降低融资成本就是个悖论,难以实现。
至于融资烦,相比起来,这似乎是最容易攻破的,只要实现信息一体化,打通所有的贷款环节,便可简化流程提高效率。
办法总比困难多。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可以从三方面去努力:第一,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的信息透明度和对称度,让贷款机构可以快速穿透中小企业的真实情况,设计出与中小企业所在行业相关的多元化抵押物,以及针对不同行业的贷款产品;第二,适当提高对银行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毕竟现在实体经济存在困难,但银行的利润还是可以保证的;第三,也是最为根本的,就是提高中小企业的盈利能力。2017年的上市银行数据显示,制造业、批发、零售业是这些上市银行贷款不良率最高的行业,而银行在风险控制和业绩考核的压力下,把资金配置到低风险行业中也是情理之中,因此中小企业改善自身盈利能力,才是调动金融机构信贷扩张的最根本动力。除了中小企业自身的努力外,也少不了国家政策的助力,比如适度放松金融监管,让企业实实在在地得到税费方面的减免利好。
经贸态势
世贸组织上诉机构"停摆"危机逼近
消息人士11月28日披露,当前,全球市场都在密切关注围绕贸易分歧的种种细枝末节,但真正的故事可能是,有着25年历史的相当于全球贸易体制根基的世贸组织(WTO)正在悄然崩溃。
世贸组织上诉机构有着世界贸易"最高法院"之称,其裁决被认为是针对世贸组织成员间贸易争端的"终审判决"。由于美国持续阻挠上诉机构大法官的遴选程序,目前7个大法官职位中只有3人在任。如果遴选僵局持续,自12月11日起,上诉机构将只剩1名大法官。
目前的WTO争端始于2016年,当时奥巴马领导的美政府阻挠一名韩国法官在WTO上诉机构任职,但这一争端确实符合特朗普在贸易上的好斗姿态,这一争端的继续可能会助长许多大国之间的贸易纷争。
投资视点
《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明年起施行
11月27日下午,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下称《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施行。《条例》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成果转化自主权,成果转化人将在落户、住房、子女就学等方面享受保障,成果转化成效将纳入职称评审。
为激发科研人员开展成果转化的积极性,《条例》规定,政府设立的研发机构、高等院校,可以将其依法取得的职务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以及其他未形成知识产权的职务科技成果的使用、转让、投资等权利,全部或者部分给予科技成果完成人,并同时约定双方成果转化收入的分配方式。
科技成果转化的奖励和报酬标准也得到进一步明确。《条例》规定,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应当对完成、转化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
其中,将职务科技成果转让、许可给他人实施的,可以从其转让净收入或许可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70%的比例;利用职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的,从该项科技成果形成的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中提取不低于70%的比例;将职务科技成果自行实施转化或与他人合作实施转化的,在实施转化成功投产后,从开始盈利的年度起连续五年内,每年从实施转化该项科技成果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5%的比例。
在人才培养和引进方面,《条例》提出,市政府应当制定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和引进政策,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落实本市引进的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在落户、住房、医疗保险、子女就学等方面的待遇。
9条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措施在北京落地
近期,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所涉法规已调整,涵盖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信息技术服务业等领域的9条试点开放措施落地实施。
这9条开放措施具体内容为:支持在京设立并符合条件的中外合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游业务;允许在京设立的外商独资经营旅行社试点经营中国公民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在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区和示范园区,取消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等增值电信业务外资股比限制;放宽外商捐资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准入;在特定区域允许外商投资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娱乐场所,不设投资比例限制(2条);在特定区域允许外商设立独资演出经纪机构并在全国范围内提供服务;允许外商在特定区域投资音像制品制作业务;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取得认证机构资质需外方投资者取得其所在国家或者地区认可机构的认可且具有3年以上从事认证活动的业务经历的要求。
临港新片区发布产业地图
据悉,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11月28日正式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产业地图》。
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陈杰表示,增设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突出产业发展、打造特殊经济功能区是新片区建设任务的重中之重。和上海自贸试验区原有片区相比,新片区更加着眼于构筑上海长期发展优势,立足临港地区已有的产业基础、空间优势,把"建设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开放型产业体系"放在更加突出和重要的位置,在营商环境、人才政策以及税制安排等核心环节,提出了一系列配套措施。
陈杰称,在此次发布的产业地图中,可以看出新片区产业定位承载着国家的战略使命,立足"卡脖子"和新兴产业关键技术环节的创新发展,重点围绕前沿产业、高端服务、创新协同三大功能,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车、装备制造、绿色再制造七大前沿产业。同时,在金融、贸易、航运等服务领域与原有片区形成错位,重点发展新型国际贸易、跨境金融服务、航运服务、信息服务、科技创新服务五大现代服务业。新片区产业定位和产业布局的明确,将更好地引导产业布局、培育产业生态,也有利于打通政府与企业的信息壁垒,为新片区打造开放型产业体系提供更精准的决策支撑。
新片区于8月20日挂牌成立。
河北省六大行业完成去产能年度任务
据河北省发改委11月24日披露,截至11月14日24时,河北省钢铁、煤炭、平板玻璃、水泥、焦炭、火电六大重点行业去产能年度目标任务基本完成。
数据显示,2016年至2019年,全省共压减退出炼钢产能6811.4万吨、炼铁产能5952万吨、煤炭产能4807万吨、水泥产能1194.9万吨、平板玻璃产能4159万重量箱、焦炭产能2923.8万吨、火电产能179.05万千瓦,阶段性任务均全部超额完成。
到今年年底,全省炼钢产能预计由2011年峰值的3.2亿吨减少到2.13亿吨,有冶炼能力的生产厂点由148个减至70个,企业由123家减至48家。水泥产能降至2.06亿吨,提前实现控制到2亿吨左右的目标。
下一步,河北省将坚持有保有压、关小促大,实现由总量性去产能为主向结构性去产能、系统性优产能为主转变。确保2020年压减退出钢铁产能1400万吨、煤炭产能600万吨、平板玻璃产能840万重量箱、焦炭产能200万吨、火电产能50万千瓦。到2020年底,全省钢铁产能控制在2亿吨以内,平板玻璃、煤炭、焦炭产能分别控制在2亿重量箱、6500万吨、8000万吨左右。
山东出台16条举措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日前,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发展路径、政策扶持、组织保障三方面提出16条举措。根据《意见》,到2020年,全省基本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达到3万元以上,其中10万元以上的达到30%;到2022年,10万元以上的达到50%。
《意见》提出开发资源拓展发展空间,整合未承包到户的土地、林地、"四荒""四边"等资源,通过拍卖使用权、绿化权等形式盘活利用。另外,盘活和优化利用村集体闲置的办公用房、农贸市场、厂房、仓库、大型农机具等设施设备,通过自主经营、出租、投资入股等形式增加集体收入。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异地置业,通过购买或共建商铺、标准厂房、专业市场、写字楼和公寓等物业资产,获得稳定收益。
鼓励村集体依托农业产业、自然风光、民俗风情、农耕文化等资源,领办或与其他主体联合创办乡村旅游经济实体,积极发展生态观光、餐饮民宿等乡村旅游项目。同时,鼓励依托党组织领办的合作社与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在乡村兴办生产车间,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储藏保鲜、物流运输等经营性项目。
土地、财政、金融、人才……各方面扶持政策组合推出。根据《意见》,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依法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另外,强化财政扶持,落实村级组织运转财政补助经费增长机制,到2020年县域范围内平均每村每年财政补助经费不低于10.5万元。在金融服务方面,鼓励金融机构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党组织领办的合作社纳入授信范围,提供个性化、多样性的金融产品和利率优惠服务。
山东将试点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
据悉,为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构建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产业转型发展的长效机制,山东省财政厅起草了《关于实施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试点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省级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11月22日起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聚焦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以及"四新""四化"领域,对具有引领带动作用、关系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技术突破和产业转型升级等项目,实施财政资金股权投资。重点投向企业重大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产业区域布局调整等项目。
各级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的专项资金,应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实施股权投资。各市可立足本地区实际情况,提出财政资金股权投资试点范围及承担主体。各级政府出台的支持产业发展的奖励、贴息、无偿补助等财政政策,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财政扶持方式,实施财政资金股权投资。
财政资金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参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被投资企业总股本的25%,且不作为第一大股东。待达到一定的投资年限(原则上3-5年)或约定条件时,通过股权转让、上市交易以及企业清算解散等方式实施退出。
实施股权投资的财政资金,不再按原资金管理模式实施审计和绩效评价。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生命周期的投资项目,研究制定容错纠错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容错纠错的责任主体、情形及程序,对因不可预测市场波动等客观因素所导致的投资损失,免予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2020年,按照财政资金股权投资项目分类,省级先行选择直接服务经济发展且后续经营具有盈利性的部分项目资金(原则上不少于30%)开展试点,并遴选不超过3家专业投资机构作为受托管理机构承担试点任务。相关部门应健全完善适用于财政资金股权投资管理的综合性管理制度及配套办法。2021年及以后,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对省级符合条件的产业扶持类项目资金,力争安排不低于50%的资金实施股权投资,并逐步提高试点比例。
长三角市场监管部门建立重大舆情处置协作机制
11月22日,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在江苏徐州共同签署协议,确定成立长三角区域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舆情处置协作机制。
协作机制明确建立长三角区域市场监管领域舆情处置与应急管理协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重大舆情协作处置的统筹协调。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由三省一市轮流主办,定期研究区域内重大舆情信息通报与协作处置相关重要事项,交流工作经验。
四地市场监管部门建立舆情信息通报交流机制。涉及长三角区域市场监管领域的一般舆情,原则上每月通报共享。对于长三角区域内重大、特别重大舆情,要及时加强沟通和应对处置协作,原则上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通报、预警、处置、回应、引导。
据介绍,长三角区域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舆情处置协作机制的建立,既是推进长三角区域市场体系一体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升市场监管舆情应对处置水平的实际行动。
杭州规定"托管式"住房租赁企业须设立风险防控金
据悉,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日前联合杭州市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对外发布《杭州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办法(试行)》,明确"托管式"住房租赁企业须在租赁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中冻结部分资金作为风险防控金,在特定情况下用于支付房源委托出租人租金及退还承租人押金。
该办法要求,杭州市范围内从事住房租赁业务的住房租赁企业,应在该市范围的银行设立唯一的租赁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并报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住房租赁企业向房屋委托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以及向房屋承租人收缴的租金、押金和利用"租金贷"获得的资金等租赁资金均应缴入专户管理,实现资金动态监管。
办法明确,从事利用收储房源开展住房出租业务的企业须在专户中冻结部分资金作为风险防控金,在特定情况下用于支付房源委托出租人租金及退还承租人押金,风险防控金不得随意使用。风险防控金的总额按住房租赁企业纳入租赁平台管理房源量对应的应付委托出租人月租金总额的2倍确定。扣除风险防控金后,所余部分资金不足以支付房源委托出租人本期应付租金的,将被风险预警一次,累计3个月被预警的,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将该住房租赁企业列入风险警示名单。
此外,"托管式"住房租赁企业因经营不善,无法按托管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委托出租人支付租金,以及无法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向承租人退回押金和预缴租金或停止开展住房租赁业务的,通过向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凭该部门出具的书面同意材料向银行申请解冻并使用风险防控金。
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住房租赁企业,杭州各相关部门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列入风险警示名单、暂停办理网签备案、取消资金扶持资格、记入企业诚信档案等方式进行处理。该办法执行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浙江义乌国贸综改试验区条例明年实施
11月29日上午,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条例》。该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此前出炉的《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以下简称国贸试验区)的定位是:建成世界领先的国际小商品贸易中心、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都市区、全球电子商务核心功能区和"21世纪数字丝绸之路"战略门户,提升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国际竞争力,建设营商环境最优、全球小商品贸易最便利的改革示范区。
依托国际商贸城,国贸试验区将实施贸易与产业联动,推动市场创新发展,提升出口产品在全球的核心竞争力。支持新型保税港区、铁路口岸、航空口岸、国际邮件互换局、国际快件监管中心等开放平台建设,创新打造进出口商品展贸平台、配套加工区,发展跨境电商、现代物流等产业。
在制度方面,国贸试验区应当按照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在货物、服务、资金、人员往来方面实施更加自由便利的措施。
围绕金融与财税制度创新,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了9条重要举措,包括金融创新原则、人民币国际化、外汇管理创新等。其中指出,国贸试验区内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利率市场化、人民币跨境使用和外汇管理等方面改革创新,探索建立与国贸试验区相适应的本外币账户管理体系和自由贸易账户体系,促进跨境贸易、投资融资结算便利化。
为了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国贸试验区内机构和个人可以通过各类本外币账户办理经常项下和政策允许的资本项下结算业务。简化人民币涉外账户分类。支持互联网支付机构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人民币结算。
税收政策方面,其中指出,国贸试验区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保税监管场所内企业之间(包括跨区域)的货物交易和服务,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广东发文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
据悉,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到2020年底,养老服务设施覆盖100%的城镇社区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
措施主要聚焦加快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推动机构养老提质增效、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等领域,明确未来3年广东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到2020年,养老服务设施覆盖100%的城镇社区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
到2021年,各地级以上市至少建有1家设有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或中医院等的养老机构。到2022年,社区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基本建成,居家社区养老紧急救援系统基本建立等。
措施还提出扩大居家养老日常护理技能培训规模,2020至2022年全省每年培训4万名养老护理员及养老管理人员;力争到2022年,全省培育不少于10个有品牌、有影响力、规模较大的新型养老产业集团等。
湖北省出台粮食产业三年培植计划
据悉,湖北省粮食局近日印发全省粮食产业龙头企业三年培植计划,其中明确:从2020年起,实施“1521”龙头企业培植计划,力争通过3年努力,培育壮大一批优势突出、创新能力强、带动作用大、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粮食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包括打造年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过100亿元的企业1家,过50亿元的企业5家,过20亿元的企业15家,过10亿元的企业30家。
根据该计划,湖北省将以推进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为抓手扶大扶强,集中政策资金,聚焦重点企业,加大扶持力度,推动“中国好粮油”和“荆楚好粮油”示范企业创建工作。
为确保培育效果,湖北省粮食局将实施规划引领、完善扶持政策、推动资源整合及企业上市等九大举措。
湖南开展专项整治严防"问题混凝土"
据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1月22日下发通知称,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和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混凝土施工质量专项整治,以坚决遏制"问题混凝土"事件发生。
通知提出,对于预拌混凝土企业,将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海砂、以次充好、偷工减料、采用阴阳配合比等影响产品质量的违规行为;对于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混凝土施工,将重点整治混凝土浇筑过程中随意加水、养护时间不足、指使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违规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分为自查自纠和执法检查两个阶段。通知要求,对群众反映的疑似存在混凝土质量问题的项目,要逐一检查,公布检查结果。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并记录上报建筑市场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据了解,湖南长沙近期发生一起影响较大的"问题混凝土"事件。该事件涉及湖南拓宇混凝土有限公司生产的预拌混凝土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江西发布支持邮政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据悉,为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支持邮政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鼓励农村客运、邮政、快递等企业开展合作,完善县、乡、村配送体系,对共建共享且在邮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农村班线,当地财政可统筹现有交通事业发展资金予以支持。
《支持邮政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健全农村末端基础设施,推进农村和贫困地区邮政普遍服务网点、危旧局所改造,提高乡村邮政服务通达程度。支持"快递下乡"工程换挡升级,在乡镇全覆盖的基础上,推动快递服务网络逐步向行政村延伸。
江西要求,进一步简化快递企业开设手续,从事快递经营的企业在同一县(市、区)辖区内增设分支机构,可凭企业法人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及所附分支机构名录,申请在营业执照上加载经营场所地址,免于办理分支机构登记。快递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可根据业务需要开办快递末端网点,快递末端网点无需办理营业执照。
在用地保障方面,江西提出对入驻符合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的物流园区、物流配送中心、电商园区等快递企业的项目用地,以及为生产配套的快递仓储物流用地,可按规定享受工业用地政策。
美国第三季度经济增速上修至2.1%
据报道,美国商务部11月27日公布的修正数据显示,今年第三季度美国实际国内生产总值(GDP)按年率计算增长2.1%,较初次估测值上调0.2个百分点。
数据显示,第三季度,占美国经济总量约70%的个人消费支出增幅维持在2.9%,拉动当季经济增长1.97个百分点,但低于前一季度4.6%的增幅。反映企业投资状况的非住宅类固定资产投资下滑2.7%,较初值上调0.3个百分点。净出口拖累当季经济增长0.11个百分点。
分析人士认为,在贸易和全球经济环境不确定性增加、劳动力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下,美国企业正在削减投资和库存。
美国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经济增速分别为3.1%和2%。今年7月以来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已连续三次降息,以防范贸易摩擦和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对美国经济的负面冲击。
美国商务部通常会根据不断完善的信息对季度国内生产总值数据进行三次估算。美国第三季度GDP最终值将于12月20日公布。
美联储"褐皮书"显示美国经济继续温和扩张
据报道,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11月27日发布的全国经济形势调查报告显示,美国经济10月至11月中旬继续温和扩张,就业市场持续小幅增长,物价水平略有上升。
这份报告根据美联储下属12家地区储备银行的最新调查结果编制而成,也称"褐皮书"。 报告显示,与美联储发布上一份"褐皮书"时相比,美国经济活动整体温和扩张,占美国经济比重七成的个人消费保持稳定增长。
从行业来看,非金融服务、交通、银行等多个行业活动保持增长态势,房地产、农业活动持平,大多数地区制造业未能实现增长,能源行业活动小幅恶化。
报告说,美国就业市场整体实现温和增长,劳动力持续紧缺,大部分地区薪资水平继续温和上升。
从就业领域来看,多地专业技术服务和医疗保健领域就业增长相对强劲,但部分地区制造业就业减少,另有部分地区零售和批发行业就业下降。
报告还显示,受关税上涨影响,美国零售商成本上升。受关税冲击企业更加倾向于向消费者转嫁上涨成本,总体来看美国企业预计价格水平将会上升。
美拟审查涉及外国的信息、通信技术与服务业务
据报道,美国商务部近日出台了一份用以保护美国信息、通信技术与服务(ICTS)领域供应链的规则草案,拟成立一个类似于美国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CFIUS)的审查机制,严格审查美国向外国购买涉及"信息、通信技术与服务领域"的各类设备或引入外国提供的服务,并拟给予美国商务部长叫停外国设备在美使用的权力。
但有美国学者忧,这一规则涉及的范围太广,且对行政部门授权过大。这一规则方案发布后,美国商务部留有30天的窗口期供各界评议反馈。
拉加德呼吁挖掘欧元区内部增长潜力
据悉,欧洲中央银行行长拉加德11月22日在第29届法兰克福欧洲银行业大会上表示,欧元区应充分挖掘自身潜力来释放更强的内部需求。
拉加德指出,自2013年年中以来,内需为欧元区创造了1140万个就业岗位,支持了欧元区经济复苏。但过去10年,欧元区内需平均增速较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前的10年低2个百分点,并且低于欧元区主要贸易伙伴。
拉加德认为,欧元区需要一揽子政策来促进内部增长,包括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强化内部市场建设、完善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等。
拉加德说,欧洲央行近期将启动关于货币政策的策略性评估。她强调,如果其他政策与货币政策一起支持经济增长,那么货币政策能更快实现其目标,且副作用更少。
拉加德呼吁欧元区各成员国扩大生产性投资。她说,投资对欧元区应对当前挑战尤为重要,不仅能在短期刺激需求,还能使欧元区在长期全球性挑战中保持竞争力。
法兰克福欧洲银行业大会始于1991年,每年举办一届。今年的大会由法国巴黎银行、德国商业银行、德意志银行、汇丰银行和法兰克福市政府共同主办,重点讨论欧洲银行业可持续发展、银行业监管、欧洲经济前景与挑战等议题。
投资分析点评
▲三季度交通出行行业成中国风险投资最热门领域
据悉,毕马威11月26日发布的2019年第三季《风投脉搏》报告显示,亚洲于季内录得922宗风险投资交易,较上季录得的839宗大幅上升,同期全球风险投资交易宗数则由5138宗下跌至4154宗。
期内亚太区最大的十宗风险投资交易中,中国企业占七宗,包括排行榜上首四位:融资价值达7亿美元的娱乐软件公司网易云音乐、汽车公司滴滴出行(6亿美元)、车和家(5.3亿美元)和拜腾(5亿美元)。资讯服务商知乎(4.3亿美元)、共享交通服务商哈罗出行(4亿美元)和办公设施服务供货商东久中国(3.0亿美元)的交易分别排第六、第七和第十位。
毕马威中国客户咨询和创新事务主管合伙人查玮亮表示:"虽然投资者仍对亚洲市场非常感兴趣,但区内交投确实有所放缓。现时投资者态度保守,对经济和地缘政治发展持观望态度,但这并不意味着交投已完全停滞。"
报告数据表明,中国交通及出行行业占亚太区十大交易中的五宗,成为中国内地风险投资中最热门的领域。人工智能和医疗保健亦因开始出现合并而继续吸引投资者青睐。专注于研发创新药物的保健和生物科技公司继续受惠于中国内地的监管制度改革,而开发具差异性和得到有效临床数据支持的药物的制药公司长期前景亦持续向好。
毕马威中国信息与科技行业主管合伙人吴剑林表示:"尽管中国风险投资市场充满挑战,但金融科技、汽车科技和生物科技等众多领域仍备受投资者青睐。初创企业需专注于盈利能力和现金流计划,以建立可持续发展的业务。"
展望未来,由于中央政府计划继续推进政策改革,以促进保险、金融、资本市场和医疗保健等多个行业法规的优化和现代化,中国内地风险投资市场将从中受惠。
香港方面,尽管新股市场于短期内放缓,但仍有不少企业申请在香港上市。于2019年第三季在香港上市的百威亚太成为今年全球第二大上市项目,集资额仅次于优步。
毕马威中国香港新经济市场及生命科学主管合伙人朱雅仪表示:"第三季香港经济持续波动,已对不少行业和投资者情绪造成影响。不过,虽然新股集资额有所下跌,但首三季主板上市的新股数目与去年相近,可见香港仍是一个新股上市的首选目的地。目前,香港上市申请宗数维持稳健,但这些企业能否如期在年底前上市则取决于市况变化,而百威亚太成功在港上市或有助于带动新股市场向好。"
▲极飞科技携手空客研发物流无人机
据悉,广州极飞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极飞科技)11月25日宣布,与欧洲空中客车股份公司(简称空客公司)共同研发物流无人机。当日,双方联合研发的第一代物流无人机进行了一次外卖快递试飞。全程飞行距离约为1.6公里,配送时间约3分钟,无人机依据点对点固定航线飞行。
早在7月,双方已签署项目合作协议。这意味空客公司不满足大飞机制造,也想涉足中小型无人机领域。空客公司副总裁兼无人机物流负责人尼尔·布赫穆勒(Daniel Buchmueller)说,未来双方研发的物流无人机可以投用到世界各地。
极飞科技成立于2007年,是一家精准农业科技公司和行业级无人机制造商,拥有机器人控制技术、精准投放技术、高精度 RTK 导航技术、农田测绘技术、云计算与农业 AI 技术以及教研能力。截至2019年9月20日,在中国市场服务占比达53%。
▲上汽通用计划向电动化投资300亿元
据上汽通用总经理王永清11月28日透露,今后五年,上汽通用规划总投资近800亿元,其中300亿元投向电动化领域。
王永清介绍,从2019年至2024年,上汽通用汽车计划推出9款以上插电混合动力和纯电动汽车,此外还将推出多款混合动力车型。
新能源汽车有多种技术路线。中国政府定义的新能源汽车仅为插电式混合动力、纯电动和氢燃料汽车,不包含混合动力。混合动力与插电式混合动力主要区别是,混合动力不需要充电,且除低速启动阶段外,一般无法单纯依靠电力驱动。
▲中铁集装箱在德国设立子公司
据悉,中铁集装箱欧洲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揭牌仪式暨市场推介会11月26日在德国西部城市杜伊斯堡举行。
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骥翼说,杜伊斯堡是欧洲重要物流枢纽和中欧班列重要节点,中铁集装箱公司在此设立子公司,将依托杜伊斯堡的区位优势,借助与杜伊斯堡港开展战略合作的伙伴优势,与各方进行务实合作。
中铁集装箱公司成立于2003年,是隶属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的国有大型集装箱运输企业。
据了解,中铁集装箱公司在杜伊斯堡设立子公司,是继2016年在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设立子公司后,进入集装箱国际物流市场的重要一步。
▲巴斯夫广东基地启动建设
11月23日,巴斯夫(广东)一体化基地项目启动活动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石化产业园举行。
该项目总投资额达100亿美元,是我国重化工行业首个外商独资项目,也是巴斯夫集团迄今为止最大规模的对外投资项目,建成后将成为巴斯夫在全球的第三大一体化生产基地。基地首套装置将于2022年投入运营,整个一体化基地预计将于2030年建成。
▲联发科技和英特尔联手切入5G笔记本
据报道,5G商用加速,掌握核心技术的芯片厂商试图拓宽5G终端场景。11月25日,IC设计厂商中国台湾联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MediaTek.Inc)和个人计算机处理器龙头英特尔 (intel)宣布,将共同研发适配笔记本电脑的5G方案,首批终端产品将于2021年推出,戴尔和惠普有望成为首批启用该方案的厂商。
具体来说,英特尔将定义5G方案的规格,联发科技将负责5G调制解调器的开发和生产,英特尔还将开发、验证平台级硬件和软件的整合。此外,双方将同广和通合作,使用它的物联网模块。
据悉,中国台湾联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MediaTek.Inc)是全球著名IC设计厂商,专注于无线通讯及数字多媒体等技术领域。联发科技成立于1997 年,已在台湾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总部设于中国台湾地区,并设有销售或研发团队于中国大陆、印度、美国、日本、韩国、新加坡、丹麦、英国、瑞典及阿联酋等国家和地区。
▲松下宣布退出半导体业务
据悉,日本松下电器公司11月28日宣布,将退出半导体业务,旗下相关工厂、设施及股份将转让给台湾企业新唐科技,总价合计约2.5亿美元,预计于明年6月完成。
此前,松下曾于21日表示,将退出液晶面板业务,集中精力发展车载电池等成长性业务。
半导体和液晶面板业务长期亏损,严重拖累松下发展。松下社长津贺一宏表示,为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必须剥离亏损业务。松下因此加快了转让和出售相关业务的步伐。
松下公司20世纪50年代加入半导体阵营后,业务迅速扩张,产品销往全球,曾是世界排名靠前的半导体生产商。由于其他国家和地区新兴企业的崛起,松下半导体产品竞争力下降,经营业绩一再恶化,多年来一直致力于重组亏损业务。
有专家评论说,日本电子企业曾席卷世界半导体市场,随着松下的退出,日本半导体产业的结构调整也将告一段落。
经营管理
企业改革动态
▲中国石油5.6亿A股将无偿划转至中冶集团
据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601857.SH /00857.HK,下称中国石油)再增一央企股东。中国石油于11月25日晚间公告称,其控股股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下称中石油集团)拟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将其持有的5.6亿股A股股份划转予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冶集团)。此次划转的股份占中国石油总股本的0.31%,划转完成后中石油集团持股比例由80.36%降至80.25%,仍为中国石油最大股东。中冶集团将持有中国石油5.6亿股A股股份,占该公司总股本的0.31%。
按照当日收盘价5.71元/股计算,上述拟划转股权对应的市值约32亿元。
中国石油在11月25日的公告中称,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且尚需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近年来,中国石油集团已屡次向其它央企无偿划转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在其他央企之间的国有股权划转亦不罕见。2016年以来,包括中国石油集团、鞍钢集团、武钢集团、诚通集团、宝钢集团、中船集团、中国远洋集团在内的央企均进行过交叉持股。
分析人士认为,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相比,国有企业之间交叉持股不会给国有资本带来流失风险,或能降低改革成本,是国企改革的一条新路径。
中国石油、宝钢两大集团之间曾互换旗下上市公司股份。2016年6月,中国石油发布公告称,为加强中国石油集团与宝钢集团的战略合作,优化公司股权结构,中国石油集团拟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将持有的中国石油6.2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划转给宝钢集团。同年8月,宝钢股份表示,为加强宝钢集团与中国石油集团战略合作,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宝钢集团拟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将持有的宝钢股份8亿股A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86%)划转给中国石油集团。
2017年,中国石油与鞍钢集团之间也上演了类似的"礼尚往来"。
▲一汽轿车调整重组方案取消35亿配套募资
据报道,一汽轿车(000800)270亿重组又有新进展。11月28日晚间,一汽轿车发布公告称,拟调整并购一汽解放的方案,取消35亿元配套募资,相关对价由公司用自有现金支付。
回溯此前的重组方案,调整前,公司拟将除财务公司、鑫安保险之股权及部分保留资产以外的全部资产转入一汽奔腾轿车并作为置出资产,与大股东一汽股份持有的一汽解放100%股权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一汽解放100%股权作价270.1亿元,一汽奔腾轿车100%股权作价50.9亿元,二者差额219.2亿元,其中199.2亿元对价由公司以6.68元/股发行股份的形式支付,其余20亿对价以现金支付;公司同时拟配套募资不超过35亿元。
同时,一汽轿车向一汽股份承诺置入资产中专利和专有技术2019-2022年度收入分成额分别为5.7亿元、6.6亿元、6.9亿元和1.1亿元,若未达承诺则逐年以股份支付方式予以补偿。
调整后,一汽轿车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一汽股份购买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的差额部分,股份支付和现金支付金额不变。对于此次调整,公司表示,因本次方案调整仅涉及取消募集配套资金,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28日晚间,与重组方案调整公告一同披露的还有控股股东重新出具相关承诺的公告。公告称,通过本次交易,一汽轿车将包括乘用车业务在内的全部资产和负债置出,将解决一汽轿车与控股股东之间长期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公司的关联交易也将发生变化。而在此之前,由于宏观环境、汽车行业、证券市场和内部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变化因素,一汽股份未能如期履行承诺,导致一汽轿车与一汽夏利的同业竞争问题纠葛了整整八年。
此外,一汽轿车还在三季报中再提资产重组一事。公司表示,经过此次重组后,其主营业务变更为持续盈利能力较强的一汽解放,其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均有所改善。
财通证券研究报告指出,一汽解放是国内重卡行业的绝对龙头,一汽集团内最优质的资产之一。重卡市场格局集中,一汽解放市场份额一直保持在20%以上,长期位列行业第一,集团将利润丰厚的商用车业务注入上市公司,将有效盘活现有优质存量资产,吹响国企改革号角。
资料显示,一汽集团是国有六大汽车集团中唯一未实现集团整体上市的汽车企业,目前集团拥有一汽轿车、一汽夏利、一汽富维、启明信息 4家上市公司。业内人认为,近两年一汽集团资本运作频繁,此次注入一汽解放,可以看作一汽集团再次重启整体上市的信号。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成立
据悉,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于10月底正式实施联合重组。11月26日上午,重组后的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召开成立大会并举行揭牌仪式。
此次重组后挂牌成立的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将成为全球最大的造船集团。拥有科研院所、企业单位和上市公司147家,资产总额7900亿元,员工31万人。拥有我国最大的造修船基地和最完整的船舶及配套产品研发能力,能够设计建造符合全球船级社规范、满足国际通用技术标准和安全公约要求的船舶海工装备。
未来,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将成为海军武器装备科研、设计、生产、试验、保障的主体力量,承担以航母、核潜艇为代表的我国海军全部主战装备科研生产任务,为海军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同时,作为船舶工业发展的国家队,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将在大型邮轮、液化天然气运输船、超大型集装箱船等世界级海洋装备领域不断发展,引领我国由世界第一造船大国走向造船强国。
▲辰安科技或将易主
11月24日晚间,辰安科技(300523)发布公告称,公司当日收到控股股东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清控创投")通知,清控创投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所持有的公司4345.9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68%。
如果本次公开征集转让获得批准并得以实施,通过本次转让,清控创投将清仓全部所持辰安科技股份,将导致辰安科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据悉,辰安科技于2016年7月上市后,控股股东清控创投所持全部股份刚刚于2019年7月26日解除限售,本次股权转让距离控股股东持股解禁仅4个月。
清控创投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清华控股")100%全资持股的子公司,而清华控股则被清华大学100%控股。事实上,清华控股自身也持有8.16%的辰安科技股份,作为实际控制人的清华大学合计掌握了辰安科技26.84%的股份。清华控股直接持有的股份主要来自于一项股权转让。今年5月,时任辰安科技股东同方股份(600100)与清华控股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所持7.83%的辰安科技股份转让给清华控股,这一股权转让于今年8月正式实施。而同方股份也是清华控股所控股的企业。
辰安科技是一家主要从事公共安全应急平台软件、应急平台装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相关服务的企业。
对于本次控股股东清控创投公开转让公司股份,公告中并未透露具体缘由。就在本次公告发布前的10月25日,辰安科技还预中标了智慧安全佛山一期项目,中标金额为2.2亿元。公司称该项目系公司智慧安全城市业务开拓的重要成果。
▲温氏股份拟8.1亿元控股河南新大牧业
11月27日晚,温氏股份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温氏产投拟以现金3.5亿元收购河南省新大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大牧业")41.22%股份,同时,温氏产投对新大牧业现金增资4.6亿元,共获得新大牧业61.86%股份。
温氏股份表示,河南省是我国重要的养猪大省,但目前温氏股份猪产业在河南是零布局,为了完成温氏股份养猪业7000万头的未来发展目标,需要加强该区域的生猪产业布局。
新大牧业成立于1998年,总部位于河南郑州,业务包括生猪育种及繁殖、生鲜肉、农产品、有机肥、咨询服务等,业务集中于河南地区,现有母猪4.5万头,年出栏生猪达100万头,是农业部批准的首批"国家级生猪核心育种场"、河南省"农业产业化省重点龙头企业"。
新大牧业的原股东中,上市公司金新农持有25%的股份,此次全部出售给温氏股份。
分析人士认为,此次交易,温氏股份算是打进了牧原股份的大本营,河南是牧原股份的主场。资本市场上,两家公司的市值也极为接近。截至11月27日收盘,牧原股份市值为1944亿元,温氏股份市值为1904亿元。
▲融创中国拟收购环球世纪及时代环球51%股权
据悉,融创中国11月27日在港交所公告称,当日,融创西南集团(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收到云南产权交易所发来的交易结果通知书,确认融创西南集团为环球世纪及时代环球各51%股权的受让方,据此,融创西南集团将收购云南城投集团持有的目标公司(环球世纪和时代环球)51%股权,代价约为人民币152.69亿元。
目标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主要从事地产项目的开发运营,在成都、武汉、长沙、昆明等城市共开发18个目标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3071.6万平方米,可售建筑面积约为2771.6万平方米,约占总建筑面积的90%,截至本公告日期,未售建筑面积约为2390.1万平方米。
股权交易完成后,融创西南集团将持有目标公司51%的股权,六名自然人股东仍将合计持有目标公司49%的股权。目标公司将成为公司的间接附属公司。
此外,融创西南集团已与六名自然人股东订立相关协议,自然人股东同意:于目标股权完成交割后,该集团将全面负责目标公司及目标项目的运营管理;于目标股权完成交割后30日内,目标公司向融创西南集团宣布分配利润约人民币71.43亿元(其中融创西南集团按股权比例应分约人民币36.43亿元,超额分得利润约人民币35亿元)。
▲银联国际与老挝中央银行等成立合资公司LAPNet
11月22日,老挝中央银行、银联国际、老挝外贸银行等9家机构举行股东协议签约仪式,成立合资公司"LAPNet",共同运营老挝国家银行卡支付系统。
该系统作为中国援外项目,第一期于2015年上线,银联通过提供技术支持参与系统设施建设和后续运维服务。此次银联国际参与合资公司运营,目的在于持续助力老挝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2012年,老挝央行获得中国对外援助资金,以建设其国内金融交换清算统一网络平台。2015年,银联作为承建方,参与建成了老挝国家银行卡支付系统,帮助当地实现银行卡交易的跨行转接与清算功能,并负责此后3年的系统运维。此次,老挝央行邀请银联国际成为合资公司股东,在系统维保服务到期后继续提供技术服务,保障系统稳定运行,推动开通跨行转账、网上交易、移动支付等功能。目前,已有12家老挝主流银行接入该系统,未来将扩大到老挝所有商业银行。
银联国际董事长蔡剑波表示,下一步,将依托该系统,加快推动银联数字化支付产品落地,并与老方开展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等合作。
管理视点
任正非:华为是谁
证券时报11月23日刊发署名程喻的文章说,华为是谁?恐怕这个问题,最有权作答的是现年75岁的华为总裁任正非。
一部纪录短片
最近,BBC StoryWorks与华为合作拍摄了一系列纪录短片《华为是谁》,将华为置于中国改革开放的宏观大背景下,再现华为的成长历程。
这几乎是一部半官方化的纪录片。在第一集《白手起家》中,除了任正非本人出镜,还曝光了其幼年时的家庭合影,以及青年时在军队做技术员时留下的珍贵照片。这些资料属于个人隐私,非任正非首肯,几乎不可能在公众曝光。第一集视频中,介绍了任正非创立华为之前的艰苦条件。任正非介绍道:“小时候家里做饭能放盐就是条件不错的体现,当时根本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此后1974年,任正非到辽化参军,分配到实验室,做仪表专业技术员,当时要研发空气压力天平,在没有图纸、样机甚至谁都没见过的条件下,任正非成功研发出空气压力天平。
随后,任正非44岁创业,注册公司需要21000元,任正非找了几个人集资,最后其他人都退出了。一开始是做代理商,但是销量上涨后,供应商突然不供货了,逼得华为必须要自己研发通信产品。值得一提的是,华为战略研究院院长徐文伟在纪录片中提及,任正非在创业早期已经向员工抛出愿景——“三分天下有其一”。但在公司还很小的情况,员工们只是听一听,并没有真的相信。
寥寥数笔,勾勒出一个少年贫穷、青年专研、中年创业的技术路线企业家。没有人生来就是现在这个样子,包括任正非,包括华为,在影视化语言中,这叫塑造人物,观众是谁呢?除了熟悉、了解甚至天然带着几分喜爱华为的中国消费者,最主要的还是面向海外观众。纪录片采取的是英语叙事,播出平台是国际主流媒体BBC。这是否可以理解为,以任正非为代表的中国企业家开始尝试以一种更心平气和方式、以企业家姿态和形象与西方对话?纪录片是一条好路子,它以不动声色、静水深流的方式,展现出企业家们的痛与梦、过去和未来。
老企业家一改低调
事实上,这不是任正非第一次以非正式采访的方式面对镜头。
2018年,任正非的小女儿参加了西方社会最受瞩目的社交活动之一“巴黎名媛舞会”,这场舞会参加门槛非常高,且每年只有25个名额,对家世、学历、才艺、颜值等都有严格的要求。据说,特朗普的女儿伊万卡和蒂芙尼就都曾被舞会拒之门外。任正非对女儿的这一决定相当支持,为了迁就舞会的传统,还改变了自己一贯低调的作风,在深圳家中拍摄了一张全家福。这让女儿十分诧异,因为之前这种拍摄要求,任正非一般会躲闪或直接拒绝。
可以看出一个老父亲对老来得女的宠爱,也可以看作是一场另类的舆论战。毕竟再没有比曝光隐私更能消解富豪的神秘感,比直面镜头更能拉近与大众的距离。就像没有任正非本人的穿针引线,前解放军辽阳化工厂实验室副主任、任正非参军时的同事,以及华为高管、华为咨询委员会主任吕克、华为战略研究院院长徐文伟等,他们不会同时出现在同一集纪录片中。不管是自己的想法,还是被公关团队说服,最终都还是任正非自己的决定。
这不是一个中国商人普遍会选择的方式,他们习惯包裹在一团“说了不会错”的商业术语中小心前进,但是最近,两位被公认优秀的“大龄”企业家开始打破这一僵局,先有曹德旺,后有任正非,他们都选择了纪录片这样的方式和海外互动,这是老一辈企业家敏感和老辣的地方。
中国企业走出去
在纪录片的第二集,来自IBM的工程师说,当他1999年第一次听说华为,就感觉十分不寻常。当时华为主动找到IBM,希望学习其管理课程,有些课程能追溯到百年,甚至两百年前。那个时候,任正非一个月的工资是5000元,而IBM一个小时的收费是680美元。华为的求学心切,甚至让IBM都产生了误判,他们认为这种知识在中国有巨大的市场,实则大错特错,最终肯花大价钱购买知识服务的,只有华为。
今天的中国,就像站在1999年时间节点一样,一切都在发生巨大的变化。当年的中国,正处于成长为世界工厂的前夕,而在今天,经过20多年的发展,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中国企业有更多机会将自己的品牌和产品展示在世界舞台。但同时也意味,中国企业要面临更多来自文化、语言、观念上的冲突,如何和全球的合作伙伴对话,如何向世界各地的消费者讲述中国故事,这是前30年中国企业不会考虑,但是现在必须面临的问题。
这是一条没有人走过的路,一位资深公关人士说,中国企业究竟是否准备好,让他十分怀疑。举个例子来说,在每年美国CES展会前夕,他都会接到很多类似这样的诉求:企业从来没有在海外有任何声音,海外认知几乎为零,但是想通过一个展会期间的发布会,瞬间引起外媒关注。一般这类需求都会被专业的国际公关公司婉言谢绝,外媒需要真正好的内容和新闻点触发其兴趣神经,那样非但不用花一分钱,反而会收到很好的报道效果。如何做到这一点,就需要企业能够将“窗户开得足够大”,才能真正接纳外媒的深刻话题和视角,让媒体走进企业,建立开放坦诚的沟通渠道。即便是敏感甚至负面的话题,西方的文化习惯趋于更加直接而非含蓄,直接意味着坦诚无私进而呈现好的企业责任,而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态度,会激起外媒更大的探索欲,反而适得其反。
了解,可以打破隔阂,消除误解,世界上很多的冲突,归根到底,都是不够了解彼此。华为是谁,如果讲得好,会是一个真诚的好故事。
深圳长润资产创始人王巍:好公司有四大基因
证券时报11月23日刊发报道指出,横跨券商、保险、私募,玩转过一级市场、股权基金,上个世纪90年代就进入资管行业,经历多个牛熊周期历练,深圳长润资产创始人王巍投资之旅可谓丰富多彩。谈及自己的投资思路,王巍表示会从所处行业、技术水平、护城河深度、团队能力等角度挖掘公司,看准好公司就“重仓、长期持有”,陪伴好公司共成长。
谈及后市,王巍认为,从长周期来看,2019年大概率会成为国内科技创新的新起点,看好科技领域未来前景。他布局重点会放在人工智能、5G应用端、AIOT、行业垂直SAAS等与产业深度融合的领域。
从业超20年“老将”
王巍是资本市场一名从业超20年的“老将”。他1985年毕业于北京大学物理系,曾于美国伊利诺斯大学深造;自上个世纪90年代初就进入资管行业,横跨券商、保险和私募股权基金,经历了资本市场多个牛熊周期的历练。
从王巍履历来看,他曾担任过君安证券自营总部总经理、国泰君安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东吴证券总经济师、长城人寿保险董事总经理。自2008年创业设立长润资产,目前已经设立10多只股权基金,产品都获得了不错收益,完全结束投资的3只基金均获得正回报,尤其是2014年成立的长润长颐海德基金,到2019年累计分出了3倍的现金。
从二级市场中奋战出来、又在一级市场积累了十年,也曾作为“一把手”管理过人寿保险公司,从证券到保险再到私募股权,王巍对金融市场以及行业认识深厚。市场流传较广的,是王巍曾投资腾讯获得超过百倍回报,他直言布局腾讯是机缘巧合:“腾讯2004年上市初期,鲜有券商覆盖,市面上很少有腾讯的深度报告,关注度并不高,这种状况持续了一两年。当时我在香港设立了一家对冲基金,通过对美国互联网产业链的深入研究,意识到在PC加速普及的大背景下,腾讯的QQ会是个颠覆传统沟通方式的通信工具,越来越多的人会使用,会成为互联网时代的刚需产品且客户粘性很高。”他表示,当时腾讯盈利来源主要还是电信增值业务,包括彩铃、QQ皮肤、QQ空间等,后来最赚钱的游戏业务那时还没有盈利,但是他认为游戏未来的想象空间非常非常大。因此积极对腾讯进行调研,跟高管交流,对于腾讯的技术、商业模式、组织架构、公司治理等方面有了非常深刻的认识。随后从2005年就开始积极布局其中,并持有至今,因此收益颇丰。
腾讯的投资经历对王巍的影响非常大,他深刻地认识到一家真正的好公司应该是什么样子的,要以腾讯为标杆,挖掘那些能穿越周期并带来丰厚回报的公司。“市场上每隔一段时间就有花里胡哨的新热点、新概念出现,要在喧嚣中沉下心,花大量的时间在所投资行业的历史、技术的先进性、需求和壁垒、公司的团队等方方面面,这些功夫都做扎实了,才有可能发现那些真正拥有技术、能穿越周期的企业。”
好公司的“四大基因”
什么样的公司才值得布局?王巍称他从所处行业、技术水平、护城河深度、团队能力等角度来进行筛选。
“无论是一级市场投资,还是二级市场投资,都需要深入挖掘企业价值,尤其创投项目往往风险很高,没有一个严格的公司筛选标准是难以长远发展的。”王巍在10多年实战中寻找到自己挖掘优秀公司的“秘笈”。选公司要先选“赛道”,必须深入研究行业,选择天花板高、坡道足够长的行业,曾重点布局的公司都是大行业里面处于快速上升阶段的细分龙头,行业空间大、坡道长、发展快就给相关公司提供了足够的发展空间。
选好“赛道”之后,王巍更看重公司的科技水平,更倾向于布局聚焦技术进步,选择解决当下痛点、产品真正刚需的公司。“从美国证券市场的市值变迁历史来看,二十年前市值居于前列的都是资源类或者制造业的公司,但是二十年后的今天,美国市场市值排名前五的公司全部都是科技行业,都是用技术进步改变了人们消费习惯的公司,苹果与微软的市值都超过万亿美金。”他认为,有技术,还一定得有落地的场景,技术的应用一定要符合行业趋势、消费习惯的变迁,真正深度响应了市场需求,解决行业的痛点,是真正的刚需产品,而不是虚无的空中楼阁。
“公司本身壁垒高,护城河深”是王巍看重的另一个标准。他表示,从公司自身来看,一个公司的壁垒与护城河可能来自技术专利、资源、政策、行政准入、客户粘性、品牌等方面,要仔细挖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何方,选择真正有价值的公司。此外,王巍非常看好公司的团队基因优秀。“都说投资就是投人,所以团队决定创业的成败。我喜欢那种在本行业钻研多年,敏锐的察觉到外行不易发现的机会,团队经过磨合的项目。”他直言不轻易投资刚毕业的以及跨行业的创业团队。
在选择好公司的基础上,王巍还有一个法宝——重仓并长时间持有。王巍非常认同查理芒格所言:人生中能够碰到的真正的好机会其实很少。一旦看到了机会,就要迅速抓住。如果获胜几率很高,那就重重地投入资本。
看好人工智能、5G应用端、
行业垂直SAAS
“因内外经济的走弱,整个股权投资行业都不太景气,不论是新发基金数,还是募资金额、机构投资项目数量都出现大幅度的下滑,导致投资机构普遍谨慎,更倾向于布局盈利模式清晰、现金流较好的中后期成熟企业以规避风险,大额融资的事件明显减少,项目估值略有回调。”王巍坦言,正是这一背景下,市场悲观背后恰恰正意味着新机会在孕育。从结构来看,上半年资本在科创六大战略新兴领域的布局明显增多,生物科技、创新药、半导体等领域投资活跃度明显提升。
王巍表示,虽然从短期来看,中美贸易摩擦、华为事件引发的连锁反应让国内很多行业都处于阵痛之中,但祸福相依,现在正是到了需要真正自主创新的时候。从长周期来看, 2019年大概率会成为国内科技创新的新起点。
为什么看好科技领域的投资机会?王巍主要基于四大理由,第一,过去二十年大学持续的扩招带来庞大的人才群体,目前中国正进入工程师红利期,未来几年很多技术创新领域有爆发的机会;第二,改革开放40年来,国内建立起全球最齐全的工业体系门类,最为完备的新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电信网络、物流体系、产业园区等),拥有最齐备的新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第三,国家前所未有的重视与扶持力度,比如2019年以来,从2019年3月科创板火速推出,到创业板加紧注册制改革,再到最近新三板精选层紧锣密鼓地筹备。这一系列举措,表明国家对于科技创新的重视,其扶持力度也是空前的,这些改革措施将给国内高技术、高成长的创新企业带来深远影响。
“第四是在一些重要领域,国内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与突破。比如移动处理器领域,海思的芯片设计能力已经是国际顶尖;在通信领域,以华为、中兴为首的国内厂商正引领行业发展;在创新药领域,大量新药研发企业涌现,未来国内创新药领域的发展也值得瞩目。”王巍表示,在不久的将来,将会开启创新发展的新局面,5G、云计算等基础设施的普及将会加速产业互联网的发展,十分看好科技行业在2B领域未来十年甚至二十年很好的发展机会。而他的布局重点会放在人工智能、5G应用端、AIOT、行业垂直SAAS等与产业深度融合的领域。
信息化建设
网贷平台转型小贷公司试点方案出炉
据悉,网贷机构转型为小贷公司有了制度依据。11月27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83号文,下称"意见")。意见表示,坚持机构自愿和政府引导、市场化和法制化处置、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开展网贷中介转型小贷公司试点工作。意见规定,申请转型试点的P2P平台必须承诺对存量业务承担兜底责任,而10亿的注册资本红线也已将绝大多数平台排除在外。
根据意见,网贷机构转型为小贷公司,对小贷公司的资本要求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其中,单一省级区域经营的小贷注册资本不低于0.5亿元;全国经营的小贷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而且,首期实缴货币资本不低于5亿元,不低于转型时网贷机构借贷余额1/10的要求。
《意见》明确了拟转型网贷机构的基本条件:
一是合规条件。网贷机构存量业务无严重违法违规情况。结合合规检查情况,网贷机构存量业务及财务管理较为规范,最近1年保持全量业务银行存管上线状态,最近2年网贷机构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高级管理人员在市场监管、税务、公安、法院等部门无严重违规处罚和违法犯罪记录,不存在查实的重大违法违规投诉记录,不存在违法违规开展各类金融业务的情况,积极配合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已退出的网贷机构不得申请转型为小贷公司。
二是有符合条件的股东和管理团队。网贷机构股东实力较强,原有股东不具备消化存量业务风险能力的,必须引进新的有实力的股东,并作出消化存量业务风险的承诺。
三是转型方案具有可行性。网贷机构提出的转型方案要充分考虑出借人的利益,事先与出借人充分沟通,获得大多数出借人的支持配合;要得到有权机构(如出借人大会,股东会等)的有效同意,并且有能力、有相关机制确保方案有效执行。网贷机构要公布线上线下联系方式,畅通与出借人的沟通渠道。
四是金融科技实力强,符合线上经营要求。对于拟转型为全国经营的小贷公司的网贷机构,还应具有较好的互联网背景和网络技术资源基础,具备全流程线上完成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条件,且能与监管系统对接,满足非现场监管要求。
机构转型应做哪些准备工作?
一是对存量业务进行清理分类。网贷机构要认真梳理存量业务,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分类编制表格,包括:出借人数、类型、出借金额、出借期限、待收金额、转型后的还款保障等;借款人数、类型、借款金额、借效期限、年化利率、还款方式、还款保障措施、不良风险评估结果等;机构自身资产明细、资产质量及风险状况等。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机构清理情况及符合本指导意见相关条件的情况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
二是制定转型实施方案。网贷机构应就后续小贷公司的组织形式、主要发起人、其他出资人、注册资本金、出资期限、出资形式、存量业务分类处置方式、存量业务风险化解方案、转型后的新业务实施方案等,制定具体的转型实施方案。
三是转型期限。网贷机构转型为小贷公司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存量业务规模在50亿元以上且借款期限大部分在1年以上的网贷机构,转型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自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出具临时牌照批复文件之日起算,网贷机构应在转型期限内完成存量网贷业务清零并按规定完成相关整改,拟转型为全国经营的小贷公司的网贷机构还应具备符合条件的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互联网平台,临时牌照方可更换为正式牌照。
四是确定股东及出资金额。一是网贷机构原有股东增资;二是积极引进有经济实力的新股东,网贷机构原股东仅包括自然人股东的,要求引进有实力的法人企业作为控股股东;三是鼓励经营团队、业务骨干入股。
五是注册资本及出资期限。拟转型网贷机构设立的单一省级区域经营的小贷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出资形式为货币);拟转型网贷机构设立的全国经营的小贷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出资形式为货币),首期实缴货币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且为股东自有资金,其余部分自公司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缴足。同时,为提高风险处置和化解能力,小贷公司的首期实缴货币资本还应同时满足不低于转型时网贷机构借贷余额的1/10的要求。
六是签署承诺函等转型退出相关法律文件。
《意见》还明确了相关配套政策:
设置存量业务化解过渡期。网贷机构存量业务按照到期即还的原则,原则上在1年内清退完毕;存量业务规模在50亿以上且借款期限大部分在1年以上的原则上应在2年内清退完毕,且不得新增网贷业务。
限制股东分红。小贷公司前3年利润,股东不得分红,用于弥补机构以前业务亏损。在转型时,新老股东另有协议约定的除外。
支持接入征信系统和将失信借款人纳入征信系统。
适当增加杠杆率。因转型新设立的小贷公司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非标准化融资形式,融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倍;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融资工具、融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4倍。
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11月底前启动转型试点工作
《意见》提出,各地应在2019年11月底前启动转型试点工作,申请转型为单一省级区域经营的小贷公司的,由各地具体组织实施转型试点工作;申请转型为全国经营的小贷公司的,将转型机构名单及转型意见报网贷整治办和互金整治办征求合规性评估意见后,由各地具体组织实施转型试点工作。
2019年12月底前各地完成转型试点工作要求的转型准备工作,2020年1月底前各地完成小贷公司临时牌照的审批工作。
新设小贷公司取得临时牌照批复文件后,网贷机构应按照转型实施方案清退存量业务,并每周向县(市、区)金融监管部门汇报清退工作落实情况,接受监督,妥善化解风险。
工信部印发"5G+工业互联网"512工程推进方案
11月22日,工信部办公厅发布"5G+工业互联网"512工程推进方案。
"5G+工业互联网"512工程的发展目标为:到2022年,突破一批面向工业互联网特定需求的5G关键技术,"5G+工业互联网"的产业支撑能力显著提升;打造5个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创新载体和公共服务能力;加快垂直领域"5G+工业互联网"的先导应用,内网建设改造覆盖10个重点行业;打造一批"5G+工业互联网"内网建设改造标杆、样板工程,形成至少20大典型工业应用场景;培育形成5G与工业互联网融合叠加、互促共进、倍增发展的创新态势,促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方案》提出,要基于"应用相对普遍、融合程度较深、产业影响较大、产业链中上游"的原则,选择10个重点行业,鼓励各地建设"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打造"5G+工业互联网"园区网络,引领5G技术在垂直行业的融合创新。
《方案》对网络关键技术产业能力的提升也提出了多项要求。在"5G+工业互联网"技术标准攻关方面,《方案》要求,要对标工业生产环境和现有网络体系,着力突破5G超级上行、高精度室内定位、确定性网络、高精度时间同步等新兴技术,着力突破5G在工业复杂场景下对高实时、高可靠、高精度等工业应用的承载能力瓶颈。
上海加大虚拟货币交易监管防控力度
近年来,与虚拟货币相关的炒作(如ICO、IFO、IEO、IMO和STO等)花样翻新、投机盛行,价格暴涨暴跌,风险快速聚集。11月22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表示,相关融资主体通过违规发售、流通代币,向投资者筹集资金或比特币、以太坊等虚拟货币,其本质上属于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严重扰乱经济金融秩序。
据悉,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下称《公告》),对ICO和虚拟货币交易场所进行清理整顿,境内虚拟货币交易规模大幅下降,有效避免了虚拟货币价格暴涨暴跌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冲击。此后,针对在境外架设服务器向境内居民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服务的行为,进一步加强监管,并从支付结算端入手持续加强清理整顿。
上海市金融稳定联席会议办公室、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根据《公告》要求,积极开展上海地区相关集中清理整治,于2017年10月底完成当时已发现的13家ICO平台和10家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的清理整顿。在集中清理整治之后,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对监测发现的参与虚拟货币活动的机构,采取约谈、检查、取缔等监管措施,及时化解相关风险。
近日,在区块链技术推广宣传过程中,虚拟货币炒作有抬头迹象。为进一步加大防控力度,根据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总体要求,上海市金融稳定联席会议办公室、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联合上海市区两级各相关部门,对上海地区虚拟货币相关活动开展专项整治,责令在摸排中发现的为注册在境外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提供宣传、引流等服务的问题企业立即整改退出。
下一步,上海市金融稳定联席会议办公室、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将继续贯彻落实《公告》要求,对辖内虚拟货币业务活动进行持续监测,一经发现立即处置,打早打小,防患于未然。广大投资者应注意不要将区块链技术和虚拟货币混同,虚拟货币发行融资与交易存在多重风险,包括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等,投资者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表示,投资者如发现各种形式的虚拟货币业务活动,以及通过部署境外服务器继续面向境内居民开展ICO及虚拟货币交易业务的组织或个人,可向监管部门举报,对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陕西加快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
据悉,陕西省科技厅近日制定《新一代人工智能领域科技创新工作推进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加快推动陕西省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
根据《计划》,陕西省将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作为陕西省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力争到2023年取得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的多项突破。
重大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陕西省将开展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在类脑智能计算、混合增强智能、群体智能、深度学习、自主智能系统和高级机器学习等前沿研究领域取得一批标志性理论研究成果,推进人工智能领域多项基础理论研究水平达到国际领先;在计算机视觉技术、自然语言处理技术、自主无人智能技术、人机交互技术、数据链技术等关键应用技术攻关取得突破。
创新平台建设稳步推进。陕西省将组建省级人工智能技术创新中心、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新建相关领域省级重点实验室并力争升级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新建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以上、国际合作基地2个以上。
人才培养和引进持续加强。省科技厅将积极推动人工智能高水平人才培养和高层次人才引进,支持相关领域科技新星、领军人才、创新团队等50名(个)以上,引进国际人才5人以上。
与此同时,陕西省将打造"双创"升级版,力争人工智能相关领域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达到10家以上,专业众创空间2家,国家级、省级孵化器达到10家以上;累计培育人工智能相关领域科技型中小企业30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100家以上、瞪羚企业10家以上、独角兽企业3家以上、上市企业2家以上,依托高新区打造一批人工智能产业集群。
安徽发布电商平台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11月25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安徽省电商平台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着力解决电商平台服务合同存在内容不完备、条款不公平、形式不规范等问题,促进电商市场公平合规。
省市场监管局制定的电商平台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基本内容有十四条,包括服务内容、服务开通、资质资信、服务期限、服务费用、结算支付、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甲方的权利义务、乙方的权利义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续期,违约责任、保密、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附则等。这是《电子商务法》实施后,全国首份电商平台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也是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成立后,安徽省首份合同示范文本。
该合同示范文本发布后,将供全省范围内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签订服务合同参照使用。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自身职责,推荐当事人使用,规范电商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经营者的合同签约履约行为,矫正不公平格式条款带来的网络交易风险,维护各方当事人的权益。
海南省发文拟加快5G网络建设
据悉,《海南省加快5G网络建设政策措施》已经海南省政府同意并于近日印发。
根据文件,为加快全省5G网络建设和应用,统筹安排5G建设运营专项补贴,省级财政和市县级财政各承担50%,采取事后补贴的方式,对2020年、2021年、2022年当年新建并投产的5G基站给予补贴,补贴范围包括5G基站及配套设施、基站用电等。补贴金额每年不超过1亿元,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具体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研究提出补贴方案,报省政府审核后组织实施。
日本力争20年后实现量子计算机实用化
据报道,日本政府专家会议11月27日汇总了技术开发进度表,其中提出力争20年后实现能够超高速进行复杂计算的量子计算机实用化。
此举旨在与作为国家战略方面的重要技术数年期间投入1000亿日元(约合人民币64亿元)以上的欧美及中国缩小差距,将写入最快年内制定的"量子技术创新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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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与附加税的“一一对应”关系
特约信息员:靖江中鸿天衡税务师事务所 朱丽斌
凡进行增值税申报的纳税人都知道,缴纳增值税就必须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以下简称“附加税”),似乎两者之间存在“一一对应”关系。实践中经常有人问:如果享受税收优惠退还增值税能不能退附加税?增值税留底退税,能不能退附加税?补交增值税要不要补缴附加税?补缴增值税缴纳的滞纳金要不要缴纳附加税滞纳金?笔者整理了相关资料,就这些问题解析如下:
一、补增值税就必须要补附加税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005年修订)第三条: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
因此,补增值税就必须要补附加税,这是毋庸质疑的。
二、纳税人缴纳的进口增值税缴纳附加税吗?
《财政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几个具体问题的规定》第三条: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产品税、增值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根据以上规定,纳税人缴纳的进口增值税,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三、预缴增值税要不要同时预缴附加税?
预缴增值税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二是房地产、建筑业取得预收款。
按规定附加税随增值税等主税种一起征,因此,既然预征了增值税,就要征附加税。
但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是按当地的适用税率缴纳的,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在异地预缴的增值税就存在按什么税率缴纳附加税的问题。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异地预缴增值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按照预缴增值税和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的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教育费附加,纳税人再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和机构所在地的教育费附加征收率计算缴纳教育费附加。
四、出口退税
根据《财政部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几个具体业务问题的补充规定》(财税字〔1985〕143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对出口产品退还产品税、增值税的,不退还已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不仅如此,对生产型出口退税企业来说,经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五、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等优惠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实行先征后返等办法有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三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六、2019年10月以后的留抵税额退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规定: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七、其他原因多缴纳增值税退税
多缴增值税退税是否可以退附加税目前没有明确规定,但也无禁止性规定,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
多缴增值税导致多缴纳的附加税也属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多缴纳税款,因此,在没有禁止性规定的情形下,应可随增值税一同退还。
八、补增值税缴纳的滞纳金要补附加税的滞纳金吗?
前面说过,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所以,以前年度少缴了增值税,导致这个增值税没有“实际缴纳”,当时也就不存在附加税的纳税义务;现在因补税导致缴纳增值税,则现在产生附加纳税义务,此附加税应与对应的增值税同时缴纳,不须缴纳滞纳金。
综上所述,增值税与附加税之间并非是 “一一对应”的,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具体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