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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6月起实行购房入户新政 满90平方米缴社保一年才能落户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四川日报 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4-05-07 09:34:08
   本报讯(记者 刘莉 周显彬)5月6日,记者从成都市政府办公厅获悉,自6月1日起,该市调整灾后重建的购房落户政策,规定购买满90平方米以上住房且缴纳社保满一年以上才能落户。此前,外地人在成都参加社会保险一年即可买房,落户只需购买满70平方米以上住房即可。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购房入户政策的通知》说明,为应对“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都市曾出台灾后购房入户政策有关规定,现灾后重建工作已基本完成,为使户籍人口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将完善购房入户政策。
    新规定自6月1日起执行,届时停止执行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该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
    在《通知》正式颁布执行之日前已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按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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