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股份8月15日公告称:其控股股东宝钢集团决定,将该公司8亿股无偿划转给中石油集团,划转部分占总股本的4.86%。划转完成后,宝钢集团持有宝钢股份的股本由79.74%下降到74.88%,中石油集团持有宝钢股份的股本由0上升到4.86%。
公告并称,宝钢集团与中国石油集团两大央企交叉持股有了新进展。6月17日,中石油集团已向宝钢集团无偿划转了6.24亿股A 股股份,占总股本0.34%,并于8月11日完成了过户登记。中国石油集团持有旗下A 股公司中国石油的股份由86.35%下降到86.01%,宝钢集团持有中国石油的股份由0上升到0.34%。
宝钢与中石油的交叉持股并不是个案。年初至今,大型央企之间已经完成了多起交叉持股案例。 4月,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向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无偿划转旗下两家A 股上市公司的股本,即*ST新集4.9%的股本和国投电力2.16%的A 股股本;6月,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向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无偿划转4.95%的A股股本。
上述央企交叉持股都以推进中央企业间的战略合作、优化上市公司股东结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为目的,但有关专家表示, 目前交叉持股的比例仍非常小,均在5%的以下,很难形成战略上的合作与决策影响力,目前仅可实现股权投资,分散投资风险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