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 中院受理其财产保全申请,出具了《民事裁定书》,并向公司递交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对美丰集团持有的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00万股股权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一年,为2015年2月12日至2016年2月11日。经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实,美丰集团持有公司的6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已于今年2月12日被司法冻结。
据了解,四川美丰第一大股东为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总公司,成都华川为中国石化下属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而美丰集团为四川美丰二股东,持有上市公司306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8%,本次被冻结的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