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16日,四川省企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吴显名、四川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企联方)首席代表张国斌、四川省企业联合会副秘书长陶英、成都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委员会副主席王明成、成都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委员会主席许传新一行分别到南充、遂宁、乐山、内江,为《四川省企业和企业家权益保护条例》开展调研座谈。作为《四川省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计划》,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是《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的重要落脚点。
座谈中,吴显名常务副会长在听取了十家南充企业就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谈了自己的看法及立法的建议后提到,四川省企业联合会是四川企业的代表组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及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6]5号)文件授权行使企业代表组织功能,是为企业和企业家服务的雇主组织。《四川省企业和企业家权益保护条例》调研座谈的目的就是在源头上保护我们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在遂宁的座谈会上,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邓大林主任、遂宁市企业联合会秘书长刘徐、原遂宁市企业联合会会长张廷安、原遂宁市企业联合会秘书长余玉成参加了本次座谈会, 遂宁市原企业联合会会长张廷安在发言中说到,未来经济形势更加严峻,企业面对更多的机遇与挑战,对于《四川省企业和企业家权益保护条例立法》我们一定要坚持市场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坚持契约精神,企业必须依法依规合法经营,建立良好的经营环境,才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内江座谈会上, 国斌首席代表在座谈会上提到,创造优良的经营环境,弘扬优秀的企业家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及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6]5号)意见,企业联合会是为企业和企业家服务的雇主组织。希望大家集思广益,为立法提出建议。
座谈会上,内江市十一家企业针对调研主题畅所欲言,内江市经信委主任葛强在总结发言中说,对《四川省企业和企业家权益保护条例》立法调研表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企业目前发展情况,提振企业家信心,为推进我省企业高速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雇主工作部 晁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