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 PM10浓度要降3%
《方案》对空气污染物浓度的降低提出明确要求:到2013年底,珠三角地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相比2010年明显下降,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指标比2010年下降3%和2%。
在控制排放方面,《方案》提出,到2013年底,珠三角地区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全面完成国家减排年度要求;工业烟粉尘、重点行业现役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相比2010年分别下降3.2%、7.2%。
记者了解到,上述目标其实是综合考虑了国家对珠三角“十二五”空气污染物浓度的降低要求与我省自身实际定下的。
以PM2.5为例,《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要求珠三角PM2.5要下降6%,但这个《规划》其实是环保部在去年12月才公布的,也就是说达成这个目标的时间只有3年,珠三角今年PM2.5要比2010年降2%,从时间上与任务上刚好是国家要求的1/3。此外,省环保厅透露,2006年珠三角开始研究性监测PM2.5,当时年平均浓度是49微克/立方米,到2012年下降到42微克/立方米。7年下降了14.28%,平均每年下降2%。这刚好也与今年要求的下降幅度持平。
不过,年内完成2%的PM2.5下降也并不容易。省环保厅表示,珠三角机动车使用量日趋增长,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基础薄弱,工业源布局分散,监管困难,“十二五”期间的大气污染物整治工作压力巨大。
著名灰霾研究专家、省气象局前首席专家吴兑表示,“未来珠三角的经济还在快速增长,减排的压力很大”。虽然气象部门的大气监测点比环保部门要少,环保部门也表示,去年珠三角PM2.5平均浓度比2011年下降了4.8%,但吴兑透露,从2012、2011年气象部门在珠三角一些有代表性的站点监测情况看,PM2.5在一些站点自亚运后连续两年有增加。
治理 原则上不再新扩建石化炼钢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对石化等重点企业也狠下举措,特别是对该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VOC的防治提出了要求。
与此前人们熟知的机动车、工业燃烧排放不同,VOC经过阳光照射,发生光化学污染,最终形成臭氧、PM2.5。“VOC的来源量大面广,国家目前对VOC的控制尚无具有约束性的标准,广东其实是先行先试”。省环保部门专家表示。
据悉,广东在VOC排放控制方面已有所超前,此前制定了四个典型行业VOC的地方排放标准。《方案》则进一步要求,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开展广石化、惠州壳牌等首批重点企业VOC控制试点工作,重点建立泄漏检测和维修(LDAR)技术示范工程,引导和鼓励VOC排放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开展VOC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清洁生产等政策研究。
此外,环保部门还将继续以空气污染治理倒逼,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方案》提出,珠三角区域内原则上不再规划新建、扩建炼油石化、炼钢炼铁、水泥熟料(以处理城市废弃物为目的的除外)、平板玻璃(特殊品种的优质浮法玻璃项目除外)等项目;原则上不再规划建设燃煤燃油电厂和企业自备电站;继续推动珠三角地区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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