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大量石油区块没有被勘探,而“独占”此资源的央企,正以“永远做老大”的定位把民企拒之门外
虽然“新非公经济36条”及其细则已经出台多时,但是,在垄断行业尤其是石油行业,民营经济进入这一领域仍遭遇诸多“玻璃门”现象,从合同签订到日后项目实施,民营企业依旧摆脱不了中石油和中石化“独断专横”的阴影,而被迫在“玻璃门”前踟蹰不前。
“歧视”自始至终
中国的石油产地区块只有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才能竞标拥有。
虽然政策已制定有时,但是几年来讨论激烈的非公经济36条存在“玻璃门”的问题依旧没有解决。
“我们最近与中石油和中石化进行油田勘探工作,已经深深感觉到这一点,民营经济没有受到尊重,时刻处于不平等的待遇中。虽然垄断行业的大门向民营资本敞开,但是很多条条框框都在告诉我们,最好自觉离开。”来自民企的石油勘探部门工程师隋经理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
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规定,目前中国的石油产地区块只有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才能竞标拥有,民营企业想进入到这一领域必须与中石油和中石化以及中海油合作。
“我们想勘探一块石油区块的资源、储量等情况,甚至开发这一区块就必须与央企合作。在最近一个位于南方的合作项目中,可谓与央企合作困难重重。”隋经理表示。
首先,隋经理与中石油进行接洽,对方并没有拒绝隋经理,但是,“中石油对合作提出了非常苛刻的条件。”隋经理表示。
“合同样本显示,勘探和开发油田的项目管理由中石油全面负责,未来油田的产出原油也由中石油支配和销售。”隋经理表示,“这说明中石油要一条龙全部掌控。”
不合理的条件还有,“如果顺利开采出原油,只有在回收成本之后,才能分得收益。”
“条件还有中石油必须是大股东,占有51%以上的股份,此外,财务管理和董事会中,中石油都占有绝对的权利。”
在这种合作中,民营企业几乎沦为“只是掏钱的投资人而已,油田项目管理,民营企业不得参与,这使得整个开发和运营成本无法监控,自己的钱完全放在了别人的口袋中”,隋经理表示。
而与外资企业的合作,中石油则拿出了另外一种态度。
一位壳牌与中石油和中石化进行合作的高层人士向记者表示,“我们与中国的央企,一起合作开发页岩气,前期我们负责技术投入,中间参与管理,今后还将按投资比例进行产量分成。”
面对这一情况,隋经理无奈地表示,“民营资本与外资的区别待遇,已经在石油圈延续了一段时间,这是对民资的歧视。”
央企的定位:永远是“老大”
辽宁一家企业曾经与中石油合作修建管道,但中石油作为大股东,使得这家辽宁企业基本丧失了话语权。
其实,中石油和中石化一股独大的情况,让各种资本都望而生畏,这也造成资金不敢流进能源行业。
2011年初,中石油便开始谋划一条起点为秦皇岛,途经大连、沈阳、长春和哈尔滨的近千公里的天然气管线,以便于引进俄罗斯的天然气。管道建设意义重大。
建设贯穿东北的天然气管道,投资巨大,记者请石油行业业内人士计算,仅管道投资就数亿元,中间必不可少的基站建设,更是需要巨额投资。
“我们想过和地方企业进行合资建设管道。”中石油人士向记者表示。记者调查了解到,中石油分别找到辽宁、吉林和黑龙江省的国资委,希望能够与国资委管辖下的投资公司进行合作。
多家投资公司收到了中石油的“邀请”,但是大家兴趣不高,“辽宁一家企业曾经有过和中石油合作建设管道的经验,我们觉得风险太大,收益不高。”一位参与此事的人士向记者透露。
辽宁的态度对其他两个省的影响非常大,“大家谈到这件事情的时候,仅就投资回报讲,都觉得兴趣不大。”
上述人士告诉记者一个细节,“辽宁一家企业曾经与中石油合作修建管道,但是中石油作为拥有气源的一方,同时又强行成为大股东,使得这家辽宁企业基本丧失了话语权,同时中石油又充当项目的管理方,管理成本巨大,又让这家企业很难收回投资。”
“最后,东北三省的3家投资公司互通了一下电话,通告了这一情况,觉得中石油欺人太甚,不好合作。”上述人士表示,“这条管线目前都没有开工。”
中石油相关人士向记者确认了该规划,也确认曾想让地方国资企业共同出资,但是对于最终结果,他未予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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