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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退离休领导干部到企业任职的有关规定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互联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3-08-12 10:45:33
  (今日关注·退离高官企业任职)背景:退离休领导干部到企业任职的有关规定

  背景:党的纪律、国家法律关于退(离)官员到企业任职有关规定

  一、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二、2011年12月7日出版的《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就执行《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有关问题答记者问,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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