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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将注销临时工或临时聘用人员执法证件
编辑:企联编辑
来源:互联网
评论数:0
发布时间:2013-06-28 10:12:46
日前,济南市法制办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执法证件审验,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审验中,持证人为临时工或临时聘用人员的,其执法证件必须做注销处理。 据了解,《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行政执法证件每两年审验一次,审验合格后方可继续持证上岗。按照此规定,今年济南市需审验证件4446张。审验分三个步骤,一是执法单位初审,二是法制机构审定,三是更新芯片信息。 为加强执法证件的动态管理,此次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审验中,持证人为临时工或临时聘用人员的,持证人在历年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素质测试中最终成绩为不合格的,持证人因退休或其他原因不再从事执法工作的,持证人未按时参加审验的,其执法证件必须做注销处理。(记者 李世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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